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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不是挖坟。今天去丰台槐房壳牌加油站加油,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行驶证驾照,我表示不同意,他们说不给加,我问是哪的规定,答复是派出所的规定。我当时就打了派出所电话,明确表示质疑派出所没有权力制定这样的规定,同时也不认同加油站工作人员有查验公民证件的权力。派出所表示会有民警来现场解决。随即我又打了110报警,之后在加油站等待民警到来处置。民警来了之后,我把我理由说了,民警说有确实有规定,并且不是针对我个人(针对我个人就是私人恩怨了,那我肯定态度也就不一样了)。我表示请出示相关规定。民警打了几个电话,估计是打给所里的。
说结果吧,到底也没有拿出规定来,后来又说什么加油站装修来着(这点是有的,刚恢复营业没多久)没顾得上张贴出来,我表示请向派出所领导反映,真有规定的话,张贴出来。最后,我说可以出示相关证件,但是不能给加油站员工看,因为他们没有查验权力,而且不具备辨别证件真伪的业务能力。看可以,给你民警看,你告诉加油站员工能不能给我加。一直磨磨唧唧半天,民警又打了电话请示……(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我到了也没搞清楚),最后接受了我的折中办法,由民警看了我的证件,告诉加油站可以给我加油。
前后浪费了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我报警之前就把前前后后都想了,是不值当的,但是我不忍着,那样自己心里过不去,既然是麻烦,那就大家一起来处理好了。以后再碰到,还会报警处理。有时间的话,我也想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看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依法有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我坚决拥护执行,没有,那就不好意思了,不就花点时间吗,下次还这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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