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月13日
这是1月7日到大丽高速公路丽江管理所(建设方代表)讨要“摩托车高速公路禁行”法律依据后的七天(详见第四页、第十二页)。
上午9:30分,我的执着又把我带去了丽江管理所,还是那个所长,依旧热情接待了我。
并给了我一份丽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7日发的文件,作为初步的回复,加盖他们部门公章的回复还是没有给。
请大家帮我研究一下这份文件:
政府有权出这份文件吗?
文件中说是“辖区内”,丽江辖区才四十八公里,怎么能覆盖198公里的全线大丽高速公路?
我下载了文件中提到的四份依据材料:《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里面没有一个提到“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规定的地方。
先上图,请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 |
-
1.jpg
(78.49 KB, 下载次数: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