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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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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07-12-7 1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班,下班;上网,聊天;周末,逛街;喝白酒,交朋友……
    平日里加班,为自己攒假,跨两轮轻骑,游万水千山……
       这么多年来,身边一直充斥着第一种人,也渐渐对这种悠哉游哉的生活习以为常。可是,突然有一天,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不同的人。有一种不安分的元素在他们的血液中不停地跳动,令他们的心灵驿动不安。无时无刻,他们都似乎听到一个清晰的声音在召唤:去远方,去远方……
       在西安,有一对朋友,他们酷爱乘摩托车旅行。西藏,那个神秘的雪域高原是他们日夜向往的圣殿。当他们结伴而行,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将双脚踏上那块令多少人魂牵梦萦的土地时,其中一人因为高山反应引发肺气肿。为了实现一个似乎没有多少经济价值的梦想,他以生命作为了交换的代价,而且死得无怨无悔。
       第二年,另一个朋友独自二上西藏。他来到了日喀则,来到了珠穆朗玛峰,他还亲手将朋友的骨灰埋在了珠峰下。这是朋友的遗愿,也是他此行的目的。他明白,无论生与死,曾经令多少勇士毅然埋骨的世界屋脊都是朋友的寄托。山人合一后,朋友的灵魂将永不寂寞。
       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真实的故事会让我们日渐麻木的心灵深深震撼,尽管每次的震波与震级都没有强烈到足以令我们改变一种活着的方式。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多么需要这样的一种震撼。安逸舒适的生活总能消磨人的斗志,心灵因为懈怠而不断萎缩,连自己都无法听到那种蕴含着巨大热情的“怦怦”跳动声。当心中再没有展翅高翔、扬帆远航的梦想时,一个人的整个身心都会变得萎靡不振,他的人生履历就只剩下一天,因为他活着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许多日子,我都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做这样一笔没有利润的人生交易。关于这个问题,我曾问过我的哥哥。那位活着的西安朋友是他的摩友。但他只是笑了笑。我想或许这样的举动在他们圈子里是心有灵犀,而对圈外人来说就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了。如同参禅,能不能弄明白也只能看你有没有那个悟性。但我天生愚钝,心志又顽固,所以我也始终跟大数人一样认为,他们是在自讨苦吃。
    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在11年前长眠于罗布泊的“中国徒步第一人”余纯顺,这个名字曾经因为他的壮举而为许多人所敬仰。
       1988年7月1日,年近不惑的余纯顺孤身一人离开家乡上海,开始徒步考察全国。8年来他行程4.2万里,走到了中国的最东端、最北端和最西端,完成了59个探险项目,写下了400万字的日记、文章和著作,走访了34个少数民族地区,沿途作了150场《壮心献给父母之邦》的讲演。他用一年半的时间,走完了川藏、青藏、滇藏、新藏和中尼5条天险公路,穿过阿里无人区,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孤身徒步考察完“世界第三级”西藏的奇迹。
       罗布泊用无形的大口吞掉了生命赖以存活的水,也毫不留情地吞噬了这位敢于向它挑战的探险英雄。从此,罗布泊既是死亡之地,更是无数醉心于漫漫征程的旅友们灵魂的坐标系。
    余纯顺倒下后,似乎在一夜之间,民间突然涌出了一批批斗士,他们或凭脚力,或乘单骑,毅然决然地奔赴对自己具有重要人生意义的目的地。
       时至今日,这种行为在我的内心深处依然只能产生震撼,而无法形成共鸣。也许,习惯了用灰色眼光看待任何事物的人们连震撼也不再。他们认为,用自己的双脚丈量山河万里的人们不是沽名钓誉,就是傻得冒泡。
       几天前,我无意中在一篇凭吊余先生的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倒下的是躯体,前进的是灵魂;中断的是旅程,不朽的是精神。我似乎明白了一点儿什么。这么长时间来,我们一直都忽略了生存与生活之间的差别。人活着,若不愿意作行尸走肉,就不能没有一种精神作为支撑。作为中国徒步行的旗手,余纯顺留下的精神也许比他行过的路、写过的字更有价值。
    最近,哥哥买了一辆近两千块钱的自行车,每天骑车十八公里上下班。妈妈刚听说了很心疼,后来又笑了,这样也划算,其实一年的公车费也买
一辆自行车了,何况还可以锻炼身体。我想,哥哥在买车时大概从来没有算过这样一笔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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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河北省 2007-12-7 18:23 | 只看该作者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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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07-12-9 14:43 | 只看该作者
工资真的要涨了
心里更加爱党了
能给孩子奖赏了
见到老婆敢嚷了
敢尝海鲜鹅掌了
闲时能逛商场了
遇见美女心痒了
结果物价又涨了
一切都TMD白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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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北京市 2007-12-9 14:50 | 只看该作者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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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07-12-10 14:41 | 只看该作者
此帖子是否应该放到故事板块中去,请管理员方便的话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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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重庆市 2007-12-10 14:44 | 只看该作者
看过,拿分走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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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湖北省 2011-4-21 01:02 | 只看该作者
老哥那图标中的自行车很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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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4-21 01:40 | 只看该作者
拿分走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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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山东省 2011-4-21 01:43 | 只看该作者
应该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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