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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长途旅行所需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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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湖南省 2011-1-8 11:05 | 只看该作者
我等穷人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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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湖南省 2011-1-19 16:09 | 只看该作者
lz写得好,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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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陕西省 2011-1-19 20:36 | 只看该作者
很给力的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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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1-1-20 07:54 | 只看该作者
专业顶贴,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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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湖南省 2011-2-5 08:16 | 只看该作者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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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福建省 2011-2-5 11: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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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2-28 16:38 | 只看该作者
钱乃身外物,安全价更高!真的值得配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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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陕西省 2011-3-17 04:33 | 只看该作者
8楼的看法,我十分赞同。和楼主一样,都是高人(y)。比楼主还高#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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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3-17 07:46 | 只看该作者
四月份回家过清明大集合!路程如下中山小榄→广西横县 路径古镇、江门、鹤山、高明、高要、云浮、罗定、芩溪、容县、北流、玉林、兴业、城徨、塞圩、终点。     决定回去的请加本人QQ:343955391注明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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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河南省 2011-3-17 17:01 | 只看该作者
好哦
但是我不买
我就骑车买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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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上海市 2011-3-18 02:5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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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云南省 2011-3-22 01:40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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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江西省 2011-3-22 14:51 | 只看该作者
靴子倒是有考虑 护膝之类的。没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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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浙江省 2011-3-23 23:19 | 只看该作者
好心有好报,祝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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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四川省 2011-3-28 08:31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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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重庆市 2011-3-28 09:10 | 只看该作者
好不错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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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湖南省 2011-4-11 15:29 | 只看该作者
太贵,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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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山东省 2011-4-17 06:24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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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1-4-19 14:37 | 只看该作者
好贴呀,学习了,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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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广东省 2011-4-29 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编号:建议8283号
建议主题: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是违法行为——建议废除!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xiaojun1234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0-12-07 20:34:38

内容: 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飞速发展,尤其是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从1989年中国建成第一条高速公路到现今,在短短21年间就从发展起步阶段飞速迈入了欧美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在建造隧道与桥梁方面已经处于世界领先的地步了。可是,道路虽然越来越好好了,可管理却令人心寒,虽然高速公路都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可是这些部门受地方政府的管理和控制不按国家法律办事或成立不合理规定,在这里就不一一道出了,可是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除北京、湖北的部分路段外)不允许摩托车行驶,这种行为危害到了全国摩托车驾驶员以及广大摩托车爱好者的切身人权和利益,这种管理规定是其他发达国家绝无仅有的(包括港澳、台湾),这种做法是一种不尊重人权的违法行为!以下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合理行为:

1.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富人或者是权利机构以及商业车辆(包括货运、客运)使用汽车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应经济条件不能使用汽车(或是广大的摩托车爱好者以及不喜欢驾驶汽车的群众)就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高速公路的修建,是用多少万万老百姓的纳税钱以及国家收入修建的,高速禁摩。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摩托车爱好者不能驾驶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使用这些高级公路,这违背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并没有规定摩托车不能进入高速公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有些抗法无知分子说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并且中大排量摩托车(除轻便摩托车及燃油助力车)速度都能轻松超过70KM,并且最高时速在120KM以上。因此,各地的高速禁摩规定毫无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地方政府作出高速公路“禁摩”的行为,等于变相的实施了“侵占、私分”高等级道路交通这个国家财产,直接让小部分人使用小车大车等交通工具的那部分人也客观地参与了“侵占、私分”属于全民所有的道路交通这个国家财产。这既是管理道路交通的无能之举,也是执法犯法的行为。

4.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去禁止高消费大排量的无用小车,反而禁止机动性强并且低油耗的摩托车,与宪法精神相违背。


以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摩托车友向当地政府请愿的法律依据。
建议各地摩友,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到摩友的应有权利。


建议:高速管理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不允许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口口声声是说什么不安全、一旦出事故就车毁人亡之类的话。这些部门只会动口,不想做出实际行动来管理,所以就以禁摩来草草了事。说实话,说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故就车毁人亡,难道小车不是吗?也是一个结果,不过多死几人罢了。一辆大客在高速上出了事故会如何?我就不用在讲了吧,摩托车如出事故死也就死一个人,并且也不会使道路拥堵、瘫痪。汽车出事故死的人多不说,还会使道路长时间拥堵,影响他人。所以,高管部门和地方土政府所说的都是无稽之谈!
建议:1.应允许150cc及以上中大排量摩托车上高速,先试行一段时间。

2.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并且应沿最右侧车道行驶。

3.摩托车驾驶员在高速上行驶时必须佩戴头盔等安全护具,并不得载人。

4.严禁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从事超速、占道、逆行、飙车、特技等危险行为。

5.摩托车上高速应按小型客车(一类车)收费,并严禁闯关。

其实在台湾,也一度有过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行驶的历史。但在2005年,台湾省为与国际接轨,取消了高速禁摩。希望大陆政府能重视此事,希望能走国际化,能效仿欧美、效仿台湾,解除禁摩,会使中国更加民主,更加合理人性化,请重视广大摩友的心愿吧。


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是违法行为——建议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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