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sai12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蓝A官套大排量如果出事,保险公司赔付吗

 关闭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21#
发表于 浙江省 2019-8-9 15: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汽车合格证上第十三项就是排量和功率,第一个数值就是排量,单位是毫升(ml),第二个数值是功率,单位是千瓦(KW)。 比如上面数值的是1497,则代表排量是1497ml,折合换算就是1.497L约等于1.5L,就是我们常常说的1.5的排量,同理1984ml即是2.0,1795则是1.8。就是四舍五入区的小数点后一位的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9 15:4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9 15:50 | 只看该作者
sqgtemp3 发表于 2019-8-9 12:37
保险公司承保时是不做鉴定的,技术指标以绿本为准,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一辆排量为50CC的车,别说排 ...

50cc有车损保险吗?    如果是三者,你说本车超标,实际没有意义,因为不赔偿本车。    保险公司赔偿的第三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4#
发表于 浙江省 2019-8-9 15: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合法登记的绿本上,排量是按毫升记的,不会出现大排小标的问题,只有超标车才有这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5#
发表于 浙江省 2019-8-9 16:20 | 只看该作者
BEICHENGXIAOAI 发表于 2019-8-9 23:50
50cc有车损保险吗?    如果是三者,你说本车超标,实际没有意义,因为不赔偿本车。    保险公司赔偿的第 ...

只赔交强险,若是非法改装能使危险性增加公安局有专门鉴定部门,这个一定会影响三者,不过本来保险公司也不会给摩托上大额三者,他们的精算师不是白拿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9 16:47 | 只看该作者
sqgtemp3 发表于 2019-8-10 00:20
只赔交强险,若是非法改装能使危险性增加公安局有专门鉴定部门,这个一定会影响三者,不过本来保险公司也 ...

商业三者也是没有类似免责的,你就不必担心这个了。      实际改装车主要涉及保险类就是车损,因为第一要多赔偿,还有就是容易造成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而三者主要是保护第三方的,所以只要是投保车辆发生的事故,一般都不免责。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合同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url]、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 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 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0 04: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改装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 发布时间:2016-06-02 作者:夏秋霞 案情简介  投保人刘某为其所有的一辆货车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50万元,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期限自2015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19日。  2015年12月8日,驾驶员陈某某经刘某同意,驾驶刘某所有的上述货车由南向北行至江苏229省道某处时,恰逢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后载童某某由路东侧慢车道向西北斜过道路,货车驾驶员刘某某来不及采取措施,导致货车前部撞击到电动自行车尾部,致童某某死亡,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货车进行了相关检验并出具《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肇事货车私自加高货箱栏板。《事故认定书》亦认定该车私自加高货箱栏板,载货超过核定质量,并以陈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陈某某与吴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童某某无责任。  2016年1月,童某某的亲属向法院起诉,称本起事故造成其损失32万余元,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损失,其余部分由陈某某、刘某赔偿60%,吴某某赔偿40%,同时请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对陈某某、刘某的赔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收到诉讼材料后,翻阅保险条款,会同律师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应构成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为将案件办实,保险公司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调阅、复制了大量事故材料。对照法律规定及三责险条款,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在商业险内不予赔偿的观点,该观点经一、二审两次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保险公司的观点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本案商业险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理分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8条第2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款,保险公司在三责险范围内不予赔偿应满足四个条件:  1.在保险期间内,本案所涉被保险机动车存在改装、加装等情形;  2.改装、加装等情形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危险程度增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3.投保人未就改装、加装等行为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4.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包括本案所涉《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8条第2款在内的相关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对照上述条件分析本案:  1.涉案车辆存在私自改装,加高货箱栏板,已经车辆检验部门检验认定,投保人刘某亦自认,故可认定本案所涉被保险机动车存在改装、加装等情形。  2.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等相关规定,因此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说明涉案车辆私自加高货箱栏板的情形违反装载要求造成超载是本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据此,可以认定涉案车辆私自加高货箱栏板的情形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  3.投保人刘某未就涉案车辆私自加高货箱栏板情形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已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首先,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已采用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加粗、加黑的字体载明责任免除情形,履行了提示义务;  其次,投保单特别约定一栏及投保人声明栏签名处均签署有刘某的名字。特别约定一栏记载“保险人已向投保人提供(三责险、车上人员险、附加险)条款”,投保人声明栏记载“保险人已向本人详细介绍并提供了投保险种所使用的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附则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等内容。  再次,投保人刘某虽主张投保单上签名非本人所签,但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综合以上情形,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相关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52条规定:“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本案系因被保险人私自改装车辆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事故,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三责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本案启示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车主喜欢对车辆进行改装、加装,最常见的就是货车如本案中加高货箱栏板以增加载物量,对汽车的安全性产生影响,本案中,童某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车主也为此得到了自赔数十万元的沉痛教训!而轿车的类似情况则主要表现为私自改装线路,加装大量的电子、电器设备,实则形成火灾安全隐患等。改装后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能在三责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是否满足上述法理分析中列举的全部条件,对保险人而言,则是在缔约时是否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并向法庭举证,获得法官的采信。因此,作为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尤为关键,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应当具备这样的法律意识;而作为广大的车主,对车辆改装、加装要慎重,否则将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结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0 04: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8条第2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款,保险公司在三责险范围内不予赔偿应满足四个条件:  1.在保险期间内,本案所涉被保险机动车存在改装、加装等情形;  2.改装、加装等情形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危险程度增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3.投保人未就改装、加装等行为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4.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包括本案所涉《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18条第2款在内的相关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0 04:19 | 只看该作者
BEICHENGXIAOAI 发表于 2019-8-10 00:47
商业三者也是没有类似免责的,你就不必担心这个了。      实际改装车主要涉及保险类就是车损,因为第一要 ...

2015年12月8日,驾驶员陈某某经刘某同意,驾驶刘某所有的上述货车由南向北行至江苏229省道某处时,恰逢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后载童某某由路东侧慢车道向西北斜过道路,货车驾驶员刘某某来不及采取措施,导致货车前部撞击到电动自行车尾部,致童某某死亡,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货车进行了相关检验并出具《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肇事货车私自加高货箱栏板。《事故认定书》亦认定该车私自加高货箱栏板,载货超过核定质量,并以陈某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认定陈某某与吴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童某某无责任。

2016年1月,童某某的亲属向法院起诉,称本起事故造成其损失32万余元,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损失,其余部分由陈某某、刘某赔偿60%,吴某某赔偿40%,同时请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对陈某某、刘某的赔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收到诉讼材料后,翻阅保险条款,会同律师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应构成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为将案件办实,保险公司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调阅、复制了大量事故材料。对照法律规定及三责险条款,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在商业险内不予赔偿的观点,该观点经一、二审两次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保险公司的观点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本案商业险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0 11:08 | 只看该作者
sqgtemp3 发表于 2019-8-10 12:12
改装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 发布时间:2016-06-02 作者:夏秋霞 案情简介  投保人刘某为其所有的 ...

摩托车用这个条款吗?

而且你这个案例,对超标车没有任何作用啊,超标车的外观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机内活塞和缸桶加大了,要用案例的条款就必须证明车主明知,又绕回到老问题上了。

我应诉只要证明我没拆解过,就可以规避该义务,没有拆解你说我知道就是强词夺理了。  而案例是货箱板,而且肯定与行驶证不一样,不是瞎子都看得见,车主往往自己也是驾驶员,你瞎子驾驶证怎么领取的。不用再做更多的争辩,看得见的改装你不报。

摩托的条款和机动车的不是一个,义务和免责也有不同,最好不要乱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1#
发表于 江苏省 2019-8-10 15:45 | 只看该作者
sqgtemp3 发表于 2019-08-08 10:58
关键看损失,摩托车里这点猫腻,保险公司门儿清,损失小于鉴定成本,保险公司可能也就不管了,若是损失几十...

为什么跟保险公司打官司稳输?那上保险的时候就是这辆车啊他凭什么拒赔


------------
发布于摩托迷IOS客户端    下载AP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1 11:01 | 只看该作者
BEICHENGXIAOAI 发表于 2019-8-10 19:08
摩托车用这个条款吗?

而且你这个案例,对超标车没有任何作用啊,超标车的外观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机内 ...

不存在单独的摩托车三者险条款,构成三者险免赔的4个要件中没有车主必须之情这一项,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4个要件,即可免赔,与车主知不知情无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1 11:11 | 只看该作者
grain08 发表于 2019-8-10 23:45
为什么跟保险公司打官司稳输?那上保险的时候就是这辆车啊他凭什么拒赔

就凭保险公司跟你签的免赔条款拒赔,除非你把这个条款从合同中去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1 16:59 | 只看该作者
sqgtemp3 发表于 2019-8-11 19:01
不存在单独的摩托车三者险条款,构成三者险免赔的4个要件中没有车主必须之情这一项,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4 ...

我致电保险公司问了,条款不一样。而且各公司也不同的。  



西城法院民一庭对该条,解释为主观违反或直观可见未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进行的改装或他人进行的可见改装未告知的情形。

对你提供的案例,高院案宗显示,就是与行驶证照片都不同了,增加了槽板的高度,且于绿本登记的栏板高度数值不符。   就算并非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改造,但其驾驶或获取后可直观发现与机动车登记不符。

对于缸体超标原装车,车主没有告知第三方的义务和能力。      可提供未拆解鉴定作为非主观的佐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1 17:00 | 只看该作者
grain08 发表于 2019-8-10 23:45
为什么跟保险公司打官司稳输?那上保险的时候就是这辆车啊他凭什么拒赔

他快变成,就是不赔,你说什么都不赔,不管谁说。我就说不赔的状态了。

看他怎么回我最后一条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6#
发表于 浙江省 2019-8-12 03:20 | 只看该作者
BEICHENGXIAOAI 发表于 2019-8-10 19:08
摩托车用这个条款吗?

而且你这个案例,对超标车没有任何作用啊,超标车的外观没有任何问题,只有机内 ...

兄弟呀,咱不跟这个人探讨这些了,你说一句他有十句,但就是不讲理,这是个奇葩, 在这个论坛里有两种人,一个是武煤油,周周来闹并且泼妇样的要破口大骂的那位,另一个是文煤油,碎嘴子唠叨,没完没了,都是不接地气儿的奇葩之人,我是真不明白不骑摩托车上这干嘛来了,天天就是这儿违法那违法的,买卖京A违法,蓝牌超标违法,成天就和煤油例外呼应,煤油鼻孔吸气他就张嘴呼气,配合的可好了,哎没意思,别搭理他了,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12 04:44 | 只看该作者
BEICHENGXIAOAI 发表于 2019-8-12 01:00
他快变成,就是不赔,你说什么都不赔,不管谁说。我就说不赔的状态了。

看他怎么回我最后一条吧

保险公司赔不赔也不是我说了算,我只不过找到了关于保险公司拒赔超标车被法庭支持的案例,以做参考而已,而你说的保险公司在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拒赔超标车商业三者险,被法庭驳回或者说不被法庭支持的案例好像还没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3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9-8-29 01: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新帖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4-24 22:1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