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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小说,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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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秋,
深秋;
漫山枯黄;落叶老藤;
山林间;
寂寞!寂寞而萧杀的秋风吹过,卷起黑色披风,露出一只苍白而瘦削的手;手中有剑。
握剑的手指细长而有力,每个手指的指甲都修剪得短而整齐,这样便绝不会影响他拔剑的速度,五只紧扣剑柄的手指也因用力显得更加苍白;
手中长剑看起来已很陈旧,黑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已开始褪色,木色的剑柄已被手掌磨得光滑而秃白;剑身上没有宝石也没有丝绦,完全没有任何的装饰物,这柄剑与世上所有的剑并无什么不同之处。
若一定要说出这柄剑的特点,便是 “简单”二字,一柄用来杀人的剑是不需要多么精致耐看,杀人的剑越简单便越有效;
压的很低黑色斗笠下仅露出黑衣人铁青色略带胡渣的下巴,一双薄薄的双唇刚毅地眠着,他其实很年轻,模样却如此憔悴而疲倦,神情落寞沧桑得似乎人到中年。
看的出,他正在等人。
等人,是件令人很不愉快的事情。
天下间最无聊的事情似乎就是等人。
有人说,人从一出生便开始等待;
等什么?
不错-------等死。
“九月初八,酉时,若要与在下一战,城外红枫林,带上你的刀。”
战书已下。
酉时已到,
秋风舞过,落叶卷起;
枫林深处淡淡现出人影;
此人高大而健壮虎目虬髯,一身粗布剪裁非常合身的灰色劲装,手里竟然提了一把极其可怕的黝黑沉重巨大砍刀;如此巨大砍刀寻常人拿着都难以举步,在他手里提着竟和空若无物般轻巧。
枫林中已有落叶,灰衣人大踏步走来,一步一步踏著落叶,绝无停顿地往前走,脚步声“沙沙”的响,脚步稳定而准确;他的脚步越走越大,脚步声却越来越轻,因为他的精神和体能,都能渐渐到达巅峰,等到他真正到达巅峰时的一刹那,他就会出手。
灰衣来客知道;今天也许每走前的一步都将是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步,他必须走,脚步停下就意味着死亡与退缩;他知道他已经无法逃脱黑衣人的追踪,必须在此地决一死战。
谁能想,数月以来;当年在燕门关力战百名一等一刀手的豪侠,自认武功刀法傲立武林,名扬天下,号称关北三大刀客之首的铁青山;居然被一个无名小辈追杀的无路可退。
铁青山在黑衣人十步之遥停下脚步,饱经风霜的脸上挂着一丝苦笑道:“我跑不了,毕竟我是老了!”
黑衣少年瘦削的身形笔直如标枪般挺立在枫林之中,如花岗岩石雕刻般冷竣的表情,
黑衣少年默默抬起头,只冷冷地瞪着灰衣人道;“你很守时,很好!”
铁青山傲然道:“鄙人出道三十年来,身经大小二百余战,从来未曾失约过。”
黑衣少年道;“你必须来,你已无路可退。”
铁青山道:“我的退路只在这里,你清楚,如今仅剩下我一人了。”
黑衣少年默默叹口气,惋惜道:“他们却不值得为你而死!”
铁青山亦长叹一口气道;“那些属下,跟随我十几年,我实在不应该抛弃他们。”
黑衣少年道:“若没他们拼死掩护你走,你今天绝不可能活着站在这里。”
铁青山苦笑道:“高显桥是我最得意的弟子,竟也避不开你一剑,年轻一代中,能练出阁下这般精湛剑法的已经不多了。”
黑衣少年扬眉道;“你的刀也不慢。”
铁青山道;“我的刀却已老。”
黑衣少年道;“你的心却未老。”
铁青山不解道;“你一定要我死么?”
黑衣少年道;“一定。”
铁青山道;“我们有仇?”
黑衣少年道;“没有。”
铁青山苦笑道;“那你何苦这样追杀我?”
黑衣少年道;“你一定要知道理由么。”
铁青山道;“一定。”
黑衣少年冰冷的目光中完全没有任何生气,竟似死人的目光,寒冷而空虚,冷漠得另人不由想起死亡。
黑衣少年毫无表情地吐出几个字;“大鹏金刀查峒”
铁青山脸色突变,道;“我师兄?”
黑衣少年道;“不错。”
铁青山仰天大笑道;“我师兄早已病故几十年,你却为他而杀我?”
黑衣少年讥讽地笑道:“病故?哼哼,你师兄究竟是不是病死的,你心里最清楚!”
铁青山脸色更加难看,当年自己为了独占狂龙刀决,毒杀师兄盗取刀决一事,做的天衣无缝,几十年来,连嫂子都未觉察有异,眼前这个年轻人却如何能够知晓?
铁青山道;“你究竟还知道些什么?”
黑衣少年继续冷冷道;“若不是当年你用慢性毒药毒杀师兄,独占当年师傅遗留的狂龙刀决,只怕再练几十年刀,也只是江湖上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卒!”
铁青山尴尬地干笑道:“看来,天下还真是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只是奇怪,已经过去二十年了,二十年前,这件案子我自认为做的简直完美无缺,你又如何能够察觉?”
黑衣少年缓缓道;“因为狂龙刀决?”
“狂龙刀决” 铁青山奇怪道。他不明白事情败露与刀决有任何关系。
黑衣少年继续道:“查峒中毒后曾秘密给夫人留下一纸遗书,遗书上说若是刀决落在何人之手,便是谁人下毒害了自己,查峒早就怀疑自己不是得了什么怪病,而是中了某种怪毒,只是苦于毫无证据,你下毒手段实在巧妙,令所有人都找不到任何线索,查峒历来对饮食谨慎,他非常清楚若能给他下毒的人,一定是他身边最亲近的人,而他身边最亲近的人除了夫人便是你,他还清楚,若有人要他死,无非都是为了那本天下独一无二的刀决!”
铁青山脸上肌肉已经开始微微跳动。
黑衣少年道:“查峒死后不到一个时辰,刀决便落入你手。你的嫂子熊晴虽然已经了解真相,却不敢流露丝毫破绽,一个根本不懂武功的弱女子若与你正面交锋,一定会被你灭口,所以,多年来她含辛茹苦,忍辱负重,装做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她却是一直在等待机会。”
铁青山皱眉道;“等待杀我的机会么?”
黑衣少年:“不错。”
铁青山疑惑道:“熊晴,怎么可能有如此重的心机?”
黑衣少年道:“不用怀疑,这次要杀你的人正是你嫂子熊晴。”
铁青山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熊晴与你又是什么关系?”
黑衣少年面无表情道:“熊晴与我没有任何干系,她只不过是我的客人。”
铁青山道:“你是杀手?”
黑衣少年道:“不错。”
铁青山道:“她出多少钱请你,我可以双倍奉还!“
黑衣少年道:“一百两。”
铁青山哭笑不得道:“我的命难道只值一百两么?”
黑衣少年道:“不错!”
铁青山道:“看来你并不是为钱而杀我。”
黑衣少年道:“不错!”
铁青山道:“没有商量余地了么?”
黑衣少年斩钉截铁地道:“没有。”
铁青山脸色已经是非常难看,咳嗽几声,干笑道;“看来,也只有杀了你才能让这件事情有个了断。”
话语未落,手中重刀已立起,架势拉开。
黑衣少年缓缓抬起手,自脖下轻轻一拉黑色系带,黑色的披风迎风飘去,露出里面一身漆黑紧身黑色劲装,黑色紧身衣准确勾勒出少年匀称而修长的身形,就象一头随时准备扑出的黑色豹子。
毫无疑问一场恶斗就在眼前。
血红的残阳即将落下,洒得天地之间一片血红悲戚之色;
枫叶秋红,残阳斜从枝叶缝中洒下,分外绚烂。
二人衣决飘然,风中猎猎做响。
铁青山定神调匀呼吸,他掌中这口盘龙刀已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命,也不知道砍下过多少敌人的脑袋;今日一战又令他豪气顿生,仿佛回到十八年前那震惊江湖的成名一战,每每想起那些死在他刀下的可怜亡魂,他的骨子里立刻充满了热血。
刀!依旧是那柄刀,锋利而沉重!
人呢?铁青山历来不服老。他的腰板依然挺得笔直,眼中的光芒依旧象烈火,仿佛全然不知青春已逝。
他刀已在手,刀在胸前,这把刀就像是伏枥已久的老骥,欲待脱缰而出。多年来他不但没有荒废丝毫武功,相反,近似虐待自己残酷严格训练,令自己的狂龙刀法更入化境,他完全相信自己的刀法已练至颠峰。若要胜他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今天,眼前这个孤独寂寞目光冷峻看似无名的年轻剑客,却令他似乎看见了从前的自己,一样的孤傲,一样的盛气凌人。
风舞,叶轻动!
一股逼人的杀气就像是一阵寒风,从枫林深处吹了出来,深入骨髓的杀气!只觉这股杀气已窜入了他的眼睛。窜入了他的耳朵,窜入了他的鼻孔,窜入了他的衣袖……
他整个人彷佛已赤裸裸的被这股杀气包围,不必出手,已落了下风,何况他实在不知该如何出手。
黑衣少年未拔剑,既非攻势,也非守势,全身上下,可说无一处不是空门大露,破绽百出。
就因为如此,铁青山更不知该如何出手,只因他根本无法揣测这黑衣少年掌中所握长剑下一步的变化。铁青山握刀的手背上,青筋已凸起。炯炯目光紧紧盯着对方的呼吸身形的变化;甚至对方每根毛发飘动都令他绷紧每根神经,他必须抓住对方弱点和机会,发出他赖已成名的致命一击!
几只松鼠悄然越过树梢,震落片片黄叶;当黄叶落下即将遮挡黑衣人眼睛的那一刹那;
铁青山认为机会来了,此刻正是一击必杀的绝好机会,铁青山额上的青筋已突起一声怒吼,真气激扬,大黑刀狂风般卷起无比杀气撼动天地般挥出;刀风如同龙卷风般将地上落叶卷起,“裂天狂龙”这一招的威力果然惊天动地,光气势就足以吓破任何人胆量!
黑衣少年手指骨节更加发白,瞳孔骤然收缩射出凌厉杀气;
剑已出鞘;
剑风过处动,枫叶碎了血雨般落下来。
可是他们看不见,在他们心目中,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已不存在,天地间已没有别的生机。
巨大铁刀“匡然”落地,伴随着飞溅的血珠,铁青山重一百八十七斤伟岸身躯轰然倒下了;他的心口已被长剑洞穿,不断地标出鲜血,他所有的生命和力量,都已被这一剑夺去。
他的刀和他的势若雷霆攻势完全在一瞬间被化解;
铁青山至死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甚至没有看清对方拔剑!
天下居然有如此快的剑,快到已经无法令人觉到痛苦。
死!
正是他的解脱。
天地顿时化为一片寂静!
黑衣少年缓缓还剑归鞘。冷冷地望着铁青山至死不肯闭上的眼睛,又缓缓自怀内取出一朵枯败的残菊,轻轻丢弃在铁青山的胸前。
静静地望着那朵菊花浸润着鲜血,眼睛内居然泛起一股淡然的哀伤。是一种无法描叙的表情,仿佛是伶悯,又仿佛突然觉得很寂寞。
杀人,并不是件愉快的事。
一切都悄然暗去。
山林间只有逐渐远去淡淡的黑衣少年背影。

这一天是九月初八;
远在百里之遥的苏州,天无阁胖掌柜自空中接飞鸽传书;展开阅毕,默默摇头暗暗叹息道:“没想到他的命居然也就值这区区一百两!”胖掌柜用肥胖而圆滚滚的手指费力地翻开一本厚厚的淡蓝色簿子,很快找到了铁青山名字,提起笔饱沾满朱砂将铁青山名字上画一个鲜红的叉;
天色将晚;
胖掌柜转入屋内,进入一暗房,将一张一百两银票取出塞入竹筒,系于鸽腿随后放飞天空;目送飞鸽消失与墨色苍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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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50 | 只看该作者
落寞的长街深处;
一幢简陋的石头小屋。
朝西的一扇破旧的窗户静静开着,似乎屋子主人根本不怕寒冷,任凭冷冷的西风彻夜灌入。
一只灰白的鸽子扑棱着翅膀凌空而落。
阴暗的屋内忽地伸出一只细长的手臂,灵活地捉住鸽子。
原本开着的窗子突然紧闭。
小屋里没有人声。
跳动如豆的油灯下;
一双亮如黑夜寒星的眼睛冷冷地发着光。
一双苍白修长的手指轻轻解下鸽腿上的小竹筒子,抽出一张浅色小笺。
展开,
浅色小笺上面用漂亮的蝇头小楷写着六个字:
“太白镇,金遇天。”
苍白的手将那纸笺复又卷起,移向跳跃火苗。
火苗燃起,浅色小笺瞬间化为灰烬。
青烟散尽;
幽暗的油灯呼地熄灭;屋内恢复一片黑暗。
屋子的主人不需要灯,因为屋子里的一切,他都已非常熟悉,熟得就象自己的手指头;无论他想要找什么都很轻松。
他静静地起身,准确地在床下摸索到一只藤条编织的箱子,轻巧地打开,箱子里是一套折叠得很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靴子。
衣服与靴子虽然很旧,却洗涤的非常干净清爽,散发着淡淡皂角清香。
黑暗中,屋子的主人灵巧而熟练地穿上这件黑衣,漆黑而柔软的衣料紧紧贴在主人挺拔的脊背上,这件衣服完全是依照他的身材剪裁,手工是如此之精细贴身,简直就象他的另一层皮肤。
屋子主人认真地舒展双臂,挥动胳膊,确认衣服穿戴完全正确,对身体四肢行动绝不会有任何牵绊妨碍之处,尤其是右臂!
他必须注意到每一个微小细节,他的职业也绝不允许他犯任何错误,若是他的袖子在关键那一刻产生一丝轻微的牵绊,他也许就没命回到这里。
黑暗的屋子中,没有丝毫的光,一身漆黑的主人仿佛溶解在了这无边黑暗之中,他整个人就像黑暗中的幽灵。
很显然,屋子的主人很喜欢黑色;
黑色所象征的,是悲剧、不祥和死亡,黑色也同样象征着孤独、骄傲和高贵。
主人终于推开了门,并不太刺眼的阳光倾泻了进来。
屋外的天,
很阴。
冰冷的阳光斜照在木桌上,桌上有一顶黑色的斗笠,还有一柄漆黑的长剑。
他扣上了斗笠,斜斜遮住了脸。
却迟迟不肯拿起剑,然而一双发亮的眼睛却默默地看着长剑,脸上似乎有种说不出的表情。
既非困惑,也非疑惑。
而是一种悲哀,一种无法解脱的悲哀,他似乎已厌倦握剑。。。。
很多时候,他发现用剑来解决问题,并不一定是最好的法子,杀人也绝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往往是被杀的人获得安息,杀人的人却在被痛苦煎熬。
可是这世上还是有些事是不得不做的。
剑,拿起绝对比放下容易的多,但你一旦肯拿起剑,便会发觉放下是件绝不容易的事情。
拿起来剑的代价是勇气,放下剑的代价却是血,甚至是生命。
人面对死亡时岂非也是这样?
勇敢直面死亡远比逃避死亡艰难的多。
可他又会害怕死亡吗?
绝不会。
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逼迫他必须拿起剑,就象他迟早必须走出这个屋子一样。
沉默了许久,他终于肯将手伸向长剑,动作温柔缓慢得就象母亲将手伸向自己才问世的孩子,然而在手指触摸到冰冷剑身的那一瞬,一股可怕的杀气突然自他眼睛深处泛起,阴冷而刺入骨髓的杀气,冷得似乎足以冻结天地一切生灵。
这浓重的杀气意味的是否就是死亡。
在触到剑的那一刹那,他瞬间变成另了一个人。
冷酷,无情。
他仿佛生来就是这种人,这才是真正的他!
青石长街。
一个孤独落寞的黑衣少年缓缓走向长街深处,遥望长街尽头,那里只是灰色的天空,少年正一步一步向灰暗的天边走去。
这灰暗压抑的天空岂非正象他的人生,一样的毫无生气,毫无希望。
秋风微动,轻轻抚过长街。
抚过一片金灿灿菊色。
长街街角黑油油的土地上竟绽放着大片金黄灿烂的菊花,朵朵金色秋菊在秋风中微微颤动着修长金丝,美得就象情人的睫毛。
黑衣少年顿下脚步,眼睛内闪烁着异样的光芒,过了许久,他终于弯下腰伸过手去,轻轻折下盛开得最美的那枝菊花。
附近角落,有个坐在地上衣衫蓝缕,流着鼻涕的小女孩子,睁着大眼睛看了他好一会,怯生生地问道;“大哥哥,这朵花开得好美哦,你可以把这朵菊花送给我么?”
黑衣少年却转过身笑了,在冰冷寂寞的秋风中,他的笑,就像这灰暗天空中突然出现的一线阳光。
黑衣少年轻轻摇头道;“我的花不吉利,你还是莫要的好。”
小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继续瞪大眼睛看着他,默默地看着他。
长街的一端,是无边无际的荒原;长街的另一端,也是无边无际的荒原。
漫漫无尽黄沙连着天边。
人已在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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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52 | 只看该作者
九月十七。
天很阴,厚重的乌云比棉被还厚,遮掩的天空不见一丝阳光。

这样的早晨简直和傍晚没有什么区别。
太白镇。
院子里,古树下,
金遇天正坐在一张宽大的太师椅子上悠闲地摇着扇,他双眼轻眯,白嫩肥胖的右手得意地摇着折扇,左手却放在一条又长又粗又结实又匀称大腿上,轻轻地上下摩挲着,这是一条发育的很好的年轻少女的大腿,显然,金遇天对于这条大腿的手感很满意,他原本苍白的脸上竟然逐渐泛起了虚红的光,额头也渗出了细汗,手中折扇不由扇得更勤起来。
那少女看起来最多十六岁,身上那件粗布衣裳似乎也太小太短了些,露出许多不该露的地方,紧绷的衣裳显得身段该凸更加凸,该凹的地方更加幽深。她那双坚挺饱满的胸脯,把小棉衫撑得高高,至可以看见顶峰两粒明显的突起,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她都已经是个很有诱惑力的女人。
她浑身正害怕得不停颤抖,却不敢推开那只讨厌的手,因为这只咸猪手的主人是金遇天,一个太白镇内绝对不能招惹的人物!
少女的母亲正跺着脚躲在不远抹着眼泪,少女衰老的父亲瑟缩在墙角,愤怒却又无力抗争,他们欠了金遇天的钱,钱借的其实并不多,他们却一辈子也还不起,任何人在金遇天手里借过一文钱,都得全家不吃不喝卖老命还上十年,金遇天订的利息根本就是无底洞。
还不起怎么办?
唯一的办法就是逃跑。
然而这一家三口却在逃出太白镇的那一刻被金遇天的手下截住,还不起钱只好用他们的心肝女儿抵债,当然抵的不是全部债务,却仅仅是今年一年的利息。没什么奇怪的,在这个镇子里根本不存在公平与不公平。因为规矩是金遇天定的,他说过的话就是王法!
这条镇子也没有任何人敢与金遇天为敌,他的名字在这里就代表着一切:因为他手里有三样东西:
势力!
暴力!
金钱!
任何人手中有了这三样东西都会很嚣张,金遇天无疑就是那类已经嚣张到了极点的人物!
按金遇天以往习惯,这个少女很快便会被他拖进房间糟蹋,可惜昨天夜里,他却忙于折磨从老王家掠来的那对未开苞的双胞胎姐妹,彻夜的“辛劳”已经令他疲惫不堪,女人的确是最消耗男人精髓的东西,此刻,他虽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金遇天正从手下盘子里端过一碗补充元气的老鳖参汤,他的确需要大补一下亏损的身体,然而在此时,他的眼角却透过参汤热气看见街角走来一个孤独的人影。
一个黑色的人影正向他缓步走来。
他走的很慢,仿佛走的很累也很辛苦。
黑色的衣,黑色的斗笠,苍白的手,腰际一柄漆黑的长剑,黑色的剑鞘已经被风沙岁月摧残得掉色而陈旧。
他的身影单薄而笔直,他的眼神却有些疲惫憔悴,看他那双磨损得卷起毛边的黑靴子就应该知道,他已经走很远的路。
这个陌生的少年是谁?他绝不是这个镇里的人物,金遇天可以肯定,在今天以前,这个少年从未在这个镇子出现过,然而他从那里来?老此地又是为了什么?金遇天收起折扇蹭着太阳穴思索道。
“你是金遇天?”黑衣少年已不远停住脚步瞪着金遇天冷冷问道。
金遇天高傲地翘着腿,好象根本没有听见,只揭开碗盖,轻轻吹了吹碗里的油花,继续满意地品尝着碗里的鲜美汤汁。
仿佛眼前的黑衣少年根本不存在!
在太白镇,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与金遇天面对面说话,眼前这个少年更不配!
更何况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人敢当面直呼他“金遇天”。
“妈的,我们金爷的名字是你这么叫的么?”
“我草,你小子是来找死的吧。”
“你信不信老子把你舌头割下来。。。。”
金遇天身后跳出十几个剽悍的打手,一个个拿着长刀,横眉毛竖眼睛地将少年团团围拢,凶神恶煞地骂道。
他们仿佛生来就是为了鱼肉百姓而存在,在这个小镇上,他们早已经过惯了这样呼喝来呼喝去的日子!
黑衣少年面对指着他鼻尖的雪亮长刀刀锋,眼神里竟然丝毫没有惧色。
他竟然面对着明晃晃的刀锋继续向前缓缓逼近,他的目光冷漠地盯着金遇天:“果然是你,很好,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的言下之意,已经不用继续辛苦跋涉了。
这个少年的胆色似乎令他有些惊讶。
金遇天终于肯抬头道:“你来找我?”
黑衣少年道:“不错!”
金遇天哼道“哦,你认识我么。”
黑衣少年道:“不认识。”
金遇天轻笑道:“既不认识,为何找我?”
“杀你。”黑衣少年回答的简单而干脆。  
“什么?”金遇天并没有被吓一跳,反而笑了,笑得好像还很开心。
金遇狞笑道;“就凭你?”
“不错,凭我的剑。”黑衣少年脚步丝毫没有停歇,面朝对着刀锋继续向前。
锋利的刀锋已挨上了黑衣少年的胸口,但他的心跳依旧镇定而平缓,好象胸前抵着的根本不是刀。
众打手眼神开始惊奇而慌乱,却没人敢擅自出刀。因为他们根本不清楚这个少年的底细,只看的出他根本不怕死,这世道,横得就是怕“不怕死”的。
打手手中的长刀已经开始迟疑颤抖,甚至已有人开始向后倒退。
金遇天眯着眼睛看了看少年手中的剑,怪笑道:“你的剑看起来的确不怎么样,又旧又破,我看最多值三十两银子,这样的玩具剑也配杀我?”
“你错了,这柄剑只值十五两银子。”黑衣少年很认真地道。
金遇天不以为然地半开玩笑道:“你为什么要来杀我?我好象与你没有冤仇。”
黑衣少年冷冷道:“有人出一百两银子要你死。”
“什么?一百两?”金遇天简直要笑昏过去,“好,我给你一万两,你回去把雇你杀我的人杀了。”
“不,我杀谁都只收一百两,在我眼中无论谁的命都只值一百两。最重要的是,我的买卖只做一家,我的话已经够清楚了么。”黑衣少年的话一字一顿说的很慢也很清楚。
金遇天终于看出眼前这个少年不象是在开玩笑。
金遇天冷笑道:“你认为你杀的了我么?”
黑衣少年突然闭紧了嘴,他已不再愿说话,说话是杀不了人的,同时,嘴角那丝冰冷的笑也缓缓收起,目光变得冷酷而凶狠,手腕微微一动,他已紧紧握住了剑!
金遇天脸色顿时沉了下去,人也坐正了起来。
手指一挥。
十几名大汉抡起了刀,恶狠狠地劈向少年。
呼啸的刀风从各个角度,各个方向准确地砍下,绝没有留下一丝空隙给少年闪避;无论那里都是可怕的刀锋。无论怎样闪避身上都难免被砍出几条大口子
少女发出一声惊叫,用手紧紧地捂住眼睛,她相信这个嘴巴很老的少年一定会被活活劈成肉酱,那场面一定非常血腥!
当少女小心地将手指移开一条缝隙的时候;
她怔了怔,然后就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 地上已多了十几个死人。
每个人胸脯上都多了一个洞,鲜血正泉水般地涌出。
他们竟然都是被一剑穿心而死!
这些在镇子里作威作福,威风八面的十七个精壮大汉,竟然连一声惨呼都没有发出就已经毙命,一倒下就站不起来了,永远都站不起来了!
十七个打手,竟在一瞬全都死在黑衣少年剑下。
金遇天的手突然变的冰冷,手心渗出了冷汗,颤抖的双手居然连汤碗也端不稳了,跌落在地,跌的粉碎,黑褐色的汤水在黑色大地上缓缓散开,象血!
金遇天抬起头,
看见黑衣少年依旧静静地站在面前,毫无表情地看着他。
而那柄杀人的剑已入鞘。
拔一次剑竟可以杀死十七人?
这究竟是怎样的恐怖剑法?简直匪夷所思!
更可笑的是,金遇天方才根本没有看清少年的剑,甚至连他究竟有未拔剑都不清楚,那一剑实在太快了,快到即使不眨眼也无法看清楚。
这个不起眼的黑衣少年无疑是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像这样的高手,找遍天下也找不出十个。
冷汗自金遇天额头狂冒而出,冰冷的汗珠顺着脖子钻进衣领,冷得他混身开始打抖。他表情一变,双腿一软,竟然扑通一声音跪了下去,仿佛顿时变了一个人,就象一条狗。“好汉,你饶了我的狗命吧?你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你。还有,还有,,这个女孩子你喜欢么?我把她也送给你。。我,,我,,我什么都可以送给你。”金遇天竟然不停地在地上叩着头,直至额头上鼓起了大青包!
少女脸都变了颜色,颤声骂道;“我不是什么你的东西,也根本不是你的人。你这个畜生。你强占我家田产,逼得我们全家背井离乡。你还不够!你这头臭猪还想污辱我,你,,你活该有今天。”少女一气下,尽情而痛快地骂着。
骂够了。
少女转身望着黑衣少年,两眼一红,居然也跪了下去道;“大哥,谢谢你。”
黑衣少年略一吃惊,忙上前扶起少女道;“别这样,你快走吧,有多远走多远。”
突然,
原本跪在地上的金遇天忽然跳了起来,手中的扇子一捏,闪电般射出无数湛蓝毒针。
如雾般密集的毒针卷向少年。
黑衣少年脸色忽地一沉,他的后背好象长着眼睛;
长剑瞬间出鞘;
一片电火飞溅;
毒针尽数被格档而去。
金遇天大吃一惊,数十年来,第一次有人能避开他的毒针偷袭。
金遇天一咬牙,扇子又一晃,扇缘居然露出比刀还锋利的刃口,这把折扇无疑就是他的武器;而且是非常致命的武器;折扇已风车般旋转飞出,刀轮般向黑衣少年辗了过去。
一个能横行数十年的恶棍手上没有点真功夫,是绝不可能的!
这把扇子曾经为他带来今天拥有的一切,更让他成为当地恶霸之首;“夺命销魂扇”也绝不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称呼,而是一把真正可以夺命的扇子!
金遇天转瞬间对着黑衣少年连续攻出十三招,招招毒辣,所攻全是致命要害。
这样的刁钻角度,这样的突变,只怕神仙都难躲过这一着!
黑衣少年冷冷一笑,手指微动。
刹那,剑已出鞘。
眼看那铁扇的刀锋便要划断少年脖子,却突然停顿住了。
铁扇忽又脱手落地。
金遇天神情开始僵硬,脸上凝结出一个奇怪而诡异的表情,他的心脏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太舒服的冰冷,整个人就象瞬间跌进了冰窖,嘴里还感觉到一丝甜甜的咸意,不错,是血的味道,自己的血。
这时候,他突然间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极可怕的人物。
金遇天“扑通”一声软了下去,用尽最后的力气抓住胸口剑锋,颤声道;“南宫无恨究竟是你什么人?”
“南宫无恨”的名字似乎令黑衣少年神情一楞。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他。
“南宫恩师。。”黑衣少年口中喃喃道,表情似乎变得无比痛苦。
金遇天喉咙汩汩地冒着血沫,抽搐着,却努力地笑道:“我真傻,现在才看出你和他的关系,,,,”
“只可惜你知道的太晚,否则你绝不会做这样的傻事。”黑衣少年冷冷地拔出剑,鲜血箭一般喷出。
金遇天仰天倒下,两只失去神采的眼珠漠然仰望着天空!
黑衣少年自怀内缓缓取出一朵干枯的小菊花,轻轻地放在金遇天胸口,眼神内带着一丝嘲讽道;“不用看着天,你根本去不了那里,你只配下十八层地狱。“
那干枯的菊花居然吸润了鲜血,妖艳地涨放开来。
只是这朵菊花映在金遇天扭曲变形的脸孔前,显得异常诡异而离奇。
黑衣少年抬头望了望阴沉的天,默默地转过身,就要离开。
见他就要离开,少女却急的似乎要哭出来,眼睛一酸呼唤道;“恩人请留步。”
黑衣少年顿下脚步,奇怪地望着少女:
少女脸色微红道;“大哥,你救了我等于救了小女子全家,如此大恩大德,我实在无以为报,只要你愿意,我,,我,,,什么都可以给你。”说完最后几个字,少女的脸瑕已经烧得绯红,红得就象那天边初升的朝阳。
少女局促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地用手指卷着衣角,她实在无法相信自己竟然也会做出这种以身相许的事情,这似乎只有在集市上那说书老吴编造的故事中才可能发生的事。
至于什么是真正的“以身相许”,她其实并不懂,她对男女之事还很朦胧,只知道“以身相许”是件很圣洁很庄严的事情,然而具体会发生什么,她完全不知道,她还是个冰清玉洁的处女。
“以身相许”实在是任何男人都难以抗拒的诱惑,更何况这个少女无论身材或是模样都无可挑剔,正是所有男人做梦都最想要的那一类,这样的机会相信天下没有几个男人能够拒绝。
黑衣少年一怔,又一楞,突然尴尬地笑了,有些口吃道:“这,,不太好,我,,还要赶路。”
少女突然发现他笑起来竟然也如此腼腆,看起来根本就象个大男孩,若不是前面发生的一切,很难将他与冷血的杀手联系在一起。
少女似乎仍不甘心道;“救命之恩,小女子先欠下了,只是,,,只是,,大哥您能告诉您的尊姓大名么?”
黑衣少年又转过身,略一沉默,脸上又露出了一丝微笑道:“我叫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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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53 | 只看该作者
漠北荒原,
狂风裹着黄沙呼啸着席卷整个大地;
一切苍生在此地都显得如此渺小不堪。
这是荒原深处一座破落的边陲小镇;
这个小镇已经没有多少人家,仅有的两条大街亦是死气沉沉。
几匹瘦骨嶙峋的老马站在街角,它们便是这条街上唯一活着会动的活物。
大街当中。
一面残缺的招牌高高悬挂在破墙高处, 匾上“大漠酒楼”四个大字已被风沙岁月剥落的令人难以辨别,而匾下这间小酒店也如同这面招牌一般残破而简陋。
屋角檐下,四处结满蛛网,门窗早已破烂不堪,根本无法遮挡大漠里无情的风沙,这里的每一个酒碗里都可以倒出半两沙子,酒店里亦没有一张象样的桌椅。
每个客人踏进酒店闻到的已经不是酒香,而是扑鼻的朽木气息。
店虽然残破不堪,可令人奇怪的是这里卖的酒确是绝对上品的好酒,天下只要有好酒的地方就绝对有无醉不归的酒鬼。
最偏僻的角落里;老鬼已经记不清楚他喝的是第几碗了,也记不清楚他究竟在这里喝了几天几夜还是几年?这里的人们甚至早已经忘记了这个酒鬼的名字,只知道多年前,这个鼻子灵敏的落魄汉子路过此地,无意喝到了第一碗店内佳酿,便两眼发直挪不动脚,竟然赖在这家酒店一直喝到了今天,在这里的人们眼中,他只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老酒鬼,随着岁月流逝,老鬼便真成了他的名字,而他的真名早已不重要,甚至连他自己也将自己的本名遗忘的干净!
此刻。他唯一记得的是老板在几天前已将他全身银两尽数收去,他若要继续喝下去,他身上唯一值钱就仅仅只有桌上那口旧剑了。
开酒店的人,大多只遵守一个原则:有钱的就是爷!
当然在你花完身上钱的时候,你便又成了孙子!
很快,三大碗烈酒又被老鬼灌进了肚子,老鬼强睁醉眼拍着桌子大囔道:“酒,快上酒,要好酒——”看他的神情,就象是若喝不到酒立刻便要渴死了。
小二很快跑来,面路难色陪着笑道:“客官,今天你已经喝了几坛了,酒钱已经欠了,再上酒我们店这小本生意就——”
老鬼大怒道:“当我喝不起酒吗?拿去再上好酒。”
老鬼说着便将桌边长剑掷与小二手中。
小二慌道:“客官,这个小人怎么敢收,这不是为难小的吗——”
“嗵”的一声巨响!
酒店破烂不堪的大门竟然碎开,灰土木屑散去。
门口突然冒出一顶金光闪闪漂亮的大轿子,令人惊疑的是这轿子竟然是用纯金打造的,酒店内所有客人都目瞪口呆,个个都被轿子刺目的金光晃花了双眼!
谁能料想在这穷苦荒凉的边疆,竟然会出现如此一顶纯金打造的大轿子?
无数个人影,好似从地里直接钻出来般,八名健壮的大汉正昂首抬着这顶耀眼奢华的大轿走进了酒店!
为首一人锦衣玉袍正长身而立,,衣饰无比华丽高贵非凡,他腰间挂着的玉佩珍珠足可晃花这里每一个人的眼睛,身穿如此华贵衣服却站在破落酒店中,简直是格格不入。令人惊奇的是他腰上那柄长剑居然没有鞘,仅用一个简单金色挂钩斜挂腰间!
江湖中认识这柄剑的人不多,但也绝对不会少,无鞘神剑诸葛雷的名头在江湖上并不小了,出名的并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剑!
用神出鬼没形容他的剑已是侮辱,他独创的剑法“飞凤十三式”在二十年前就罕见对手。
略懂剑术的人都明白,如诸葛雷这般喜欢使用无鞘剑的,便只为一个目的---便是拔剑快,剑无鞘,自然完全省略了出剑的角度。
诸葛雷眼睛正明亮而深邃地盯着老鬼,鼻翼轻哼道:“这柄剑足已换下这整间酒店,想不到,名动天下的醉剑李漠竟然也是变了,剑已经不再是你的命,你如今还配继续拿剑么!”
老鬼突然拍拍脑袋,晃了晃头喃喃道;“李漠,李漠,不错,我就是李漠!”实在是太久无人喊过这个名字,连他自己都感觉陌生了!
众人哄笑,这个酒鬼果真醉得厉害,连自己名字都记不清了!
老鬼摇摇晃晃站起身,努力稳住身形对着锦衣人,大笑道:“你如何知道我的名字,你难道是为我而来么?”
诸葛雷笑道;“不错,正是为你而来。”
老鬼哼道;“找我能有何事?你们难不成是来找我喝酒的么。”
诸葛雷笑道;“不错,我家主人正是请阁下喝酒的。”
老鬼舔了舔酒碗内的剩液道;“哼,你的酒难道会比我手中这碗烧刀够味么?”
诸葛雷嘴角挂着轻蔑冷笑道:“这种掺了半碗沙子的酒也配叫酒么,阁下活了几十年,一定没有见过我带来的这种酒。”
诸葛雷掌击两下,身后立即走进一名大汉,将一个褐色小酒坛奉上。
酒坛不大,样子也非常古朴的,坛口泥封也非常完整,转过坛身,众人清晰看见三个篆体字---“醉花村。”
店小二看见“醉花村”三字,更是腿脚吓软,所有人都知道醉花村乃当今天下第一美酒,用天山颠峰的雪水酿制,出自名酒师平九指之手,三十年来才酿制二十坛,流传与世上最多十五坛,就连当今皇上都拿不出几坛。
老鬼顿时惊呆,喃喃自语道;“这酒难道真是那天下第一的醉花村?”
诸葛雷笑道;“不错,阁下果然好眼力,不愧是老酒虫,这酒正是“醉花村”。我家主人吩咐过,你若肯帮我家主人做一件事,门口这顶纯金大轿便送与你,你若是只喜欢喝这里的烧刀,我家主人便把这间酒店包下让你整整喝足十年,最后,我还可以送你十坛醉花村。”
什么?居然送十坛“醉花村”!
众人面面相嘘,哗然砸舌,他们想象不出,天下间什么人物可以拿出十坛“醉花村”,更令人叹服的是居然有人舍得用“醉花村”送人!
暂且不说那名满天下的“醉花村”,仅这顶纯金大轿子价值都匪夷所思,倘若用这顶轿子换成酒,恐怕可以灌满一个大湖,更足够淹死眼前这个酒鬼!
连见过一辈子世面的老鬼也猜不透这个所谓的“主人”究竟是谁?出手竟然如此阔绰,不禁皱眉问道;“你家主人究竟是谁?”
诸葛雷轻声道;“陕西赵豪赵王爷。”声音虽然不大,但在座各位却被这个名字震得几乎坐不稳,如雷灌耳。
果真是他,所有人一听见他的名字,便觉得前面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不奇怪了,天下谁人不知赵豪乃是陕西第一富豪,他的财富已经多到几辈子都花不完,难怪一出手便如此阔绰,如此大手笔,除了他又能是谁有此这般能耐
对于赵豪的财富而言,送一顶这样的纯金大轿子给人,简直就象随手打发乞丐。
诸葛雷将“醉花村”双手送到老鬼手中,躬身道:“请。”
老鬼两眼逐渐发直,酒虫早已经开始挖心扰肺,那里顾的了许多。迫不及待拍开泥封,仰头狂饮起来,当他舔尽最后一滴酒的时候,老鬼长舒出一口气,咂着嘴叹道:“果然好酒,好酒!天下竟然有人能酿出如此美酒,能痛快饮此一坛已不枉此生!”
诸葛雷笑道:“你若想喝余下九坛,只消答应我一件事;三月内保证我家主人的安全,并杀了前来刺杀他的刺客。”
老鬼仰天狂笑道:“那你可是找对人了,却不知道要杀你家主人的是何人物?”
诸葛雷苦笑道:“我根本不知道那杀手叫什么姓什么,我惟一知道的便是有人出一百两银子雇杀手杀我家主人,其他暂无任何线索。”
老鬼一楞,随后哈哈大笑道:“天下当真有如此古怪的事情,你家主人的命何止这一百两银子,一百两银子连你家主人的小手指甲都买不到,何况是他的命!”
懂道上规矩的朋友都清楚,以当下道上行情,一百两银子别说请个一流杀手,就连雇个三四流打手站在后面充门面都不够。
诸葛雷苦着脸叹气道:“我家主人本来命中注定就要享福一辈子的,现在却担心自己没有命去花完他那富可敌国的财产;据我们打听到的最可靠消息,这个杀手绝对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人物,若不做好充足的准备,只怕凶多吉少。”
老鬼皱眉道;“连你神剑诸葛都如此畏惧,看来此人的确非同小可。”
诸葛雷道:“据说这个杀手很年轻也很有手段,他的剑非常快也非常准,更可怕的是他从未失手过,一百两便是一条人命,绝对没有半句假话。”
老鬼道;“他的剑有何可怕之处?”
诸葛雷道:“他的剑可怕之处就在于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他的剑。世上看见过他拔剑的人都已是死人。”
老鬼道;“哦,从来没有人么?”
诸葛雷斩钉截铁道:“没有,连死人都不能。”
老鬼疑道;“那么他的师承和来历呢?”
诸葛雷苦笑道:“没人知道,我们已经仔细查过,这个杀手所做的案子全是在最近一年内,在一年以前,江湖上从未有人听说过这个人,所以一年前这个杀手的资料全是空白。”
老鬼道;“看来此人实在神秘之极。”
诸葛雷道:“不错。”
老鬼道;“此人还有什么古怪之处?他的做案方式又有何特点?”
诸葛雷迟疑良久道;“菊花,他完成任务后一定会在死者身上留下一朵菊花。”
老鬼哑然道;“菊花,他居然会送菊花,看来他对死去的人还算尊重。”
诸葛雷道;“只怕这次,他已预备好了送给我家主人的菊花。”
老鬼打了个酒嗝道:“天下若真有这样古怪的杀手,我倒真的很有兴趣见识下。”
诸葛雷笑着望着东倒西歪站立不稳的老鬼道:“事隔多年,却不知道老鬼的剑法是否还似当年?”
诸葛雷身后闪出一名高大汉子,紧抱双臂,冷笑道;“我家主公如此大费周章,却是寻找你这样一个站都站不稳的酒鬼,就凭你那双碗都端不稳的双手,也配使剑么?你的剑法若真如传说中可怕,我高大威倒要见识下。”
话未落,高大威已经亮出长刀,直逼老鬼鼻尖。
面对冰冷刀锋,老鬼眼皮动都未动地冷哼道;“我的剑法绝不是给人看的,你们若是信便请我,若不信就请回罢!”
诸葛雷收起笑脸,悄悄后退数步;
高大威会意地对手下三名大汉丢了一个颜色,突然四人齐齐亮出兵器,分四个方向全力向老鬼偷袭而去。
看的出来这四人的合击杀招绝非一日之功,这些人不但刀法快,出手的部位配合得也很巧妙。
这刀阵的每一个变化,每一招出手,都经过极精密的计算,四柄刀配合得正是滴水不偏,天衣无缝,他们的攻势已经彻底将敌人所有的退路全封死。
高大威相信他苦心训练的这个刀阵已经足够应付任何一场局面。
老鬼大怒;此四人刀风来势如此狠毒,完全不留情面,根本不象是在试他的剑法,却是在要他的命!
虽是如此,老鬼却根本没动身形,他不需要动。
他的剑以护卫而成名天下,倘若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岂非笑话!
老鬼心里清楚只要他拔剑这四人就已经是死人,对于四个死人的攻势,他还需要闪避吗?
剑气闪过,
高大威全身的力量都已集中在这柄刀上.但是他的力量却忽然消失了,就像是皮囊中的气忽然下予被抽空。他的刀明明可以劈入老鬼的胸腹,却偏偏无力劈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他想不通,死也想不通
他却看见了血,却不是老鬼的血,血是从哪里来?他也想不通
直到这时,他才忽然感觉到咽喉上有一阵无法形容的寒意,就好像咽喉已被翻开了。
可是他不信。他绝不相信刚才那剑光一闪。就已割断了他的咽喉,他死也不相信世上会有这么快的剑。
他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见这柄剑是如何出鞘。
他忽然觉得说不出的疲倦。刚才的事,虽然在一瞬间就已过去,可是就在这一瞬间,他所有的力量都似已用尽了
高大威倒了下去,静静倒在木凳下,同时倒下还有他的三个手下。
酒店转眼又恢复了原来的平和与静寂。
生与死的距离,本就在一线之间。
老鬼冷冷的一笑,将剑凑近嘴唇一吹,吹飞了剑上的余血,神态并没有任何变化,始终是那么冷酷无情。
闪动的寒光,致命的剑气。
这剑法实在太快,太准,太可怕。
酒店所有人完全惊呆了,没有人料到,这个躲在这里喝了几年酒的穷酸汉子,竟是一个身手如此了得的绝顶高手!
诸葛雷跨过四个人的尸身击掌笑道;“果真是天下第一醉剑;越醉剑便越快;没想到我家主人高价请来的祁山四杰,竟然走不出你一剑。,不过,在清醒的时刻你一定不是他们对手,只可惜你已经醉了。”
老鬼醉眼朦胧道:“他们实在太傻,为什么要和我这个醉鬼过不去?”
诸葛雷道;“我想,话已经说的足够清楚,不知你是否愿意接下这趟任务?”
老鬼道:“有好酒便去。”
诸葛雷笑道:“大可放心,我家主人窖藏的美酒三千石,阁下若是一个人喝,岂非要被醉死。”
老鬼收起长剑,冷哼一声道;“准备好你的酒,你家主人便有命活过这三个月。”
诸葛雷躬身道;“阁下还请上轿。”
老鬼钻进宽大舒适的轿内,惬意地伸直了双腿。他的腿却踢到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定睛一看。他的口水又流了出来,轿子内竟然放了许多酒坛子,随便抓起一个里面都装满了上好的美酒。
赵豪的确考虑的非常周到,若是轿子内摆满美酒,无论是多远的路途,他要请的人都绝不会离开这顶轿子。
大漠的冰冷夜幕悄然降临;
这顶金光耀眼的大轿渐渐消失在黄沙深处。
天地一片黑寂,只剩下冷风哀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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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58 | 只看该作者
隆冬已至,冰雪无情;
纷纷扬扬大雪铺天盖地地般遍洒苍穹;
冰树银花开满大地,寒雪夹带着寒气阵阵逼人心扉,山林内已无任何飞鸟走兽出没,这样的天鸟兽都已无法忍受何况是人。
厚厚的雪地内居然匍匐着一个人,一个与天地混为一色的雪人,大雪已经将他彻底覆盖,大已将他的黑衣黑裤黑靴浸染为天然的白色,成了天然的伪装。
令人怀疑的是,在这样冰冷极端的环境中能生存下来的还是人吗?
不用怀疑!
这不但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而且还是个会要人命的活人。
他已经纹丝未动潜伏此地一天一夜了,就象猎人在陷井边耐心地等待猎物,在目标未出现以前,就算被雪活活埋死冻死,他也绝不会移动分毫。
“潜伏”不过是一个杀手最基本的素质。一个杀手若是连最这个基本的耐心与耐力都不具备,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成功的杀手。
但能在这样恶劣环境下潜伏并且生存下来的杀手,就绝非一个简单的杀手。
这个杀手虽不简单,他的名字却很简单,就两个字——凌飞;
这个名字在江湖中最近一年才有人听说。
但一年来听见过这个名字的人都会倒吸一口凉气,他实在是近年来江湖上所出现的最可怕的杀手,他不但可怕而且还非常古怪。
他最古怪之处,便是他的杀人价码,无论杀谁,他只收取一百两银子,绝对不多收也绝不少要。
他的可怕之处,便是一剑一命,绝无失手。
他虽然是江湖里最廉价的杀手;杀人的效率却一点也不低,不但不低还高得惊人。
出道以来,他杀死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名动天下,威横武林的颠峰人物。
七月初三;
江南铁掌帮帮主陆顶天死于家中练功房内,被杀当日,正值陆顶天铁掌神功大成之时,真气暴涨神功颠峰状态,此刻寻常人接近于他便会被真气所震伤,却被刺客一剑夺命。
八月二十,
唐门毒王毒郎君死于开源酒楼,被人一剑洞穿心窝。毒王历来以下毒快而无形闻名天下,却至死尚来不及发出掌内暗扣毒针。
九月十日,
江北船帮掌舵南恨天死于大寿之日,当日帮内汇集黄河两岸数千帮众,大厅内高手如云,如刀山剑海,刺客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轻取他的首级。
十月初八,
关北第一刀铁青山死于枫林深处,此人狂龙刀法名动天下,手中巨刀可以轻易断人睫毛而不伤眼球,如此惊人刀法,却敌不过刺客一剑,死法亦是一剑穿心。
以上所有人物都是被同一杀手所杀——凌飞!
他们的命都只值一个价钱“一百两”,可笑的一百两。
凌飞的规矩很简单,不许少付一钱银子也不许多给一两,只需带足一百两纹银找到苏州天无阁胖掌柜,在生死簿上写上要杀人物的名字即可!
凌飞,最迟三个月后交货,也就意味着写在胖掌柜生死簿上的人绝对活不过三个月!
凌飞今天要杀的人是赵豪;赵豪的名字在两月前就写在了胖掌柜生死簿上;
赵豪
男,五十八岁;
山西亲王府一等公爵.
身价千万,富甲一方。号称陕西第一富豪,与当今朝廷红人魏公公勾结,为害一方,一手遮天。
凌飞已追踪此人两月余;终于确定赵豪藏身于这风涯谷密林深处。
雪已暂停,风亦渐弱;
风雪密林深处,一行人影走来。
为首的是一名铁塔般的大汉手持巨大链锤,身后紧跟一个手持判官笔黄脸鼠须书生。
周围还有数十人都是短装精悍装扮,个个谨慎小心用精光暴闪的眼神警惕扫视四周,一看便知道是群身手不凡之人。
人群的最中间只有两人,一人穿华贵的貂毛皮装眉宇间气度非凡,此人必定就是赵豪!
赵豪身边紧紧守护着两人,一个却是个衣衫褴褛落魄汉子,与众不同的是,他不停地举着葫芦喝着酒,试乎脚步都已不稳,东倒西歪两眼仿佛连路都已看不清楚,他正是老鬼!
另一人却赵豪的心腹:无鞘神剑诸葛雷。
无论谁带了这两个人在身边,已经足够应付任何一种局面!
赵豪被众人团团围着,小心谨慎地护卫着,苍蝇都无法飞近他们半步。
为首那个铁塔般健壮的大汉,扛着链锤悻悻道:“这样冷的天,这么大的雪,在这个鬼地方就是老鼠都寻不见一只,那个小蟊贼能寻的到这里,若非笑话.主公你是不是太多虑了?"
赵豪抚须冷笑不语;
诸葛雷接过话道:“主公能活到今天就是靠的小心;万分的小心,三十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杀主公;但主公依然活的很好,毫发未损。主公花重金雇你们,并且在这样的鬼天躲进这鬼地方;无非就是想让自己活的长久些。”
赵豪微笑地点点头,天下最了解他的人果然只有诸葛雷。
风涯谷通往外界仅有一条出路;
凌飞便在此地守侯;
赵豪一行出现,
凌飞缓缓自雪内站起身,目光如电直刺赵豪。
赵豪大惊,众人也仿佛突然从梦中醒来般,瞪大眼睛奇怪地望着眼前这个全身被冰雪冻透的年轻人。
他就象是从空气中无端冒出来的。
他们都注意到凌飞脚下雪地上并无半个脚印,这便意味着他在酷寒雪地至少隐藏了一天一夜没有移动过,他那单薄的衣裳更是冻得如同铁板般坚硬,少年如此惊人的忍耐力真是令人叹服,他果然具备做一流杀手的潜质。
也难怪主人如此惧怕他!
赵豪缩进护卫人群中苦笑道;“你总还是来了,你果真只为了一百两银子杀我吗?你若肯放过我,别说一百两银子,就是一千两,不!一万两黄金,我赵豪也照样给你,绝不会少一分。”
凌飞冷冷道;“你的命根本连一百两都不值。”
赵豪额上似已有了冷汗,勉强笑道:“看来,今日我是难逃此劫。”
凌飞手腕一翻,突然握住了剑柄,他的手指已冻得如鱼肉般雪白,却依旧灵活而准确。
黄脸鼠须书生骂道;“你别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看看我们赵王爷身边请的都是什么人物?就凭你手中这柄破剑就想刺杀我们王爷,真是做梦。”
凌飞缓步上前盯着众护卫道;“他的命根本不值得这么多人陪葬。”
诸葛雷怒道;“小子好大口气,我倒要看看今天死的究竟是谁。”
他话语未落,手腕悄然一抖,华丽的剑光已到眼前。
诸葛雷这柄无鞘剑威力便在就无与伦比的突袭速度上,他早已经注意到凌飞剑有鞘,以诸葛雷以往实战经验判断:用无鞘剑对付有鞘剑,这就已经占了一成先机,再加上诸葛雷这招侵淫三十多年的飞凤十三式,更是加上八成把握!
诸葛雷坚信只要自己能够先拔出剑,便有九成把握杀此人。
凌飞目光突变,可怕的杀气已自眼内电射而出。
忽然间,他手中这柄剑已插入了诸葛雷的胸膛,每个人也都瞧见雪白冰冷的剑锋自诸葛雷的胸膛穿过。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诸葛雷胸膛的!
诸葛雷喉咙里“格格”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缓慢地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诸葛雷手中无鞘长剑无力地跌落,他无法相信,明明是自己先出的剑,为何还是棋差一着,慢了半拍?
难道有鞘剑也可以拔的如此神速么?
其实他根本判断错了,出剑快与不快的并不在于剑,而是用剑的人,只可惜,这个浅显的道理他领悟的太晚!
老鬼忽然感觉呼吸停顿,全身的血液都似已冻结;在那一刹那,他发现到这个年轻人的可怕之处,那一剑的速度与威力也完全出乎了他事先的意料!
这个年轻人的诡异剑法令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剑神南宫无恨”,但老鬼又很快否认这个判断,所有人都清楚剑神-南宫无恨性情孤僻古怪,极难相处,而且把自己必生心血所创的剑法看得比命还珍贵,绝不轻易传人,更没有听说他有徒弟。但,此少年的剑法又竟与剑神南宫无恨的剑法何奇相似,简直如同出自一辙。
这一切已经超越了老鬼认知的范围,冷汗悄悄自额头渗出,他甚至没有把握自己的剑法是否能快过此人。
此刻。
凌飞紧握剑柄却无从下手,他面前有道可怕的无形墙,一道天下最坚固的墙。赵豪这次请的保镖是老鬼,一个号称天下间最可靠的保镖!
眼前的老鬼虽然东倒西歪摇晃着,步伐踉跄站得东倒西歪,所有一切防御更是显得空门大开,仿佛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轻易进攻进去。
但凌飞清楚,这个醉鬼看试无意的脚步却已经把赵豪掩护的严丝不透,正是非常高明的步法。这个醉鬼才是今天最有威胁的敌人!
凌飞判断,目前绝无可能饶过老鬼直接攻击赵豪,因这个酒鬼的防御根本是天衣无缝,绝对不会留给自己一丝机会与空隙,要取赵豪比先杀老鬼。
巨锤大汉怒喝一声,勇扑上前,他手中巨大链锤已迅雷般功至凌飞眼前,眼看凌飞就要化为一摊烂肉碎骨。
剑光突闪,当今世上最可怕剑气已经发出。;
链锤轰然落地,巨锤并没砸上任何血肉之躯,因为巨锤的主人已死,而且死的很干净也很痛快。
可怕的是,这一剑的力道竟然如此巧妙,剑上绝对没有浪费一丝一毫力气,以至剑风已过,大汉的躯体依旧站立仍未倒下。但他的头颅却滚的比巨锤还远的多。
凌飞剑已归鞘。
老鬼却仍然未出手,他清楚只要他保护的人还未被有效攻击,他就决不能轻易出手,高手过招最忌心浮气躁;只有真正的高手,才会这么稳,这么静,不到必要时,是绝不会轻易出手。
有时候不动却比动更可怕。
老鬼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将是他多年来遭遇到最可怕的对手。
老鬼举起葫芦大口大口吞着酒,酒可以令他的剑更快更准,他必须喝,必须不停地喝。
雪地已被鲜血染红,洁白的雪印着鲜红的血,多么残酷而美丽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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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3:59 |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美丽往往都是和死亡为伍;越凄美的颜色是否也意味着离死亡越近了。
雪林内,静寂无声。
凌飞缓缓走上前,一步一步逼近护卫圈子,众护卫掩护着赵豪一步步退着。
仿佛离凌飞远一步就可以离死亡更远一步;
凌厉而无情的杀气笼罩着众人;
老鬼已更醉了,脚步也更加踉跄,葫芦内的酒就已快喝干。
凌飞身形突然暴涨,无坚不摧的剑再度挥出,雪和血顿时飞溅于天地之间。剑光穿过满天飘飞的雪花,就像风一样轻盈。
老鬼的酒葫芦亦飞出,老鬼已经拔剑。
就在那一瞬间,老鬼人已横飞出一丈三尺,剑锋已刺了出去。
凌飞的咽喉本来应该在他剑锋刺出的地方,老鬼已经将他们之间的部位和距离都算过。
他确信自己的计算绝对精确。
他的动作和这一剑刺出的速度,也绝不会比任何人慢。
他这一剑当然还有后着,一剑刺出,附近两丈方圆内都已在他这一剑的威力控制下。
他已将他毕生所有的功力智慧经验和技巧都完全发挥。
但是他这一剑还是刺空了。
在这一剑威力所能达及的范囤之内,所有的一切都忽然变成了“空”的,空无一切,什么都没有——。
凌飞竟然避开了这一剑,这简直是老鬼无法想象的事情。
更为可怕的,老鬼已经觉察到凌飞挥出了致命一剑,无声无息的一剑。
老鬼却完全没有法子避让与反击,他的人就象强弩之末,连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
这一刻,他只能等死。
然而,奇怪的是,老鬼却没有死,他甚至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掉下来。
就在那致命的一击已攻来时,就在他自己都认为已经必死无疑的时候。
老鬼却发现凌飞根本没有打算杀他,凌飞要杀的甚至根本不是他身后拼死护卫的赵王爷,
凌飞那排山倒海致命一剑,却是袭向那一直站在不远处,那个毫不起眼的黄脸鼠须书生。
此刻;
黄脸鼠须书生已紧捂喉咙倒下了,逼人的杀气已封住了他生命的跃动和呼吸,他手中那对判官笔早不知道飞往何地,临时前双眼睁的奇大无比,流露出对人世的无比眷恋,也透露出茫然不解。
贴身护卫突然凄惨的扑上前抱起尸身哀号了起来:“主公,快救主公!”
令人惊奇的是赵豪居然也扑上前扶住黄脸书生躯体,哀嚎不已。
老鬼忽然发现眼前这个“赵豪”身高体形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失算了!
老鬼哑然失笑道:“原来他才是真正的赵豪!”
聪明反被聪明误,赵豪为了避人耳目。唤身材与之接近的贴身护卫易容扮做自己,他却扮为黄脸书生躲避一旁,为了计划周全万无一失,甚至连老鬼也被他蒙骗!
赵豪认为这样便可以瞒过刺客,倘若假赵豪被刺死,那更更中赵豪下怀,这样可以令所有刺客以为他真的已死。
从此可以一了百了,瞒天过海。
然而他错了,凌飞在第一回合击杀巨锤大汉时就发现,除了老鬼,其余众人却下意识向这个不起眼的黄脸书生处靠近,紧紧护卫!
凌飞在那一刻准确判断出黄脸书生才是真正的目标,他才是真正的赵豪。
这个世上有很多的事都是连一点点都不能差的,就算差一点点都不行!
世上的事有时也的确很奇妙,你认为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往往偏偏就会发生。 
映在雪地上的鲜血更加鲜艳夺目,宛如盛开的雪莲。讥讽而无奈。
寒风如刀,天地肃杀,
雪地上变得死一般静寂,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凌飞纳剑入鞘,探手入怀取出一物,手指轻轻一弹,一朵带雪的菊花自己空中飘落,静静飘落在赵豪胸前,冰雪中那菊花黄得凄惨而美丽。
凌飞不知道何时已转身离开。
只余身后一串浅浅足迹逐渐消逝于雪海深处。
老鬼眼望着这少年瘦削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长长舒了一口气,竟然一屁股跌坐在了雪地上,似乎就要虚脱!
老鬼久久凝望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突然苦笑地望着自己手中长剑,默默叹道:“难道我真的老了?或是我的剑法真的荒废了?还是这个年轻人剑法实在太可怕?”
转念间,老鬼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全背冷汗渗透,奇寒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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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4:00 | 只看该作者
残阳似血,万物无声,天地间死般静寂。
凄惨的老鸦飞过,掠过老树,数片枯叶飘落而下;
树下有血,血如河;妖艳刺目血色已经染遍昏黄焦土,满目尽为赤红之色。
要染红如此大片土地,绝非一人腔内鲜血可以做到,而是二百人鲜血!
不错,以老树为界,横一百步,竖二百步内俱被鲜血浸染,横七竖八共计二百一十三具尸体;
一具不多,也一具不少,整二百一十三。
南宫无恨计算也绝不会错,一个时辰内,他的部下共挥刀二百一十三次,出招二百一十三回。
一刀不多,也一招不少。整二百一十三。
一刀一命,刀出人亡,招招致命,绝无落空。
六大联盟,九大门派,二十七掌门,共二百一十三名顶尖好手在一个时辰内灰飞烟灭,魂飞魄散。
这一战足以震惊天下,这一战几乎毁了江湖武林半壁江山!
谁能信,一个时辰前这些武林豪杰,名门大派,各大高手都还是活生生,虎气巍巍,谈笑风生的大活人。
谁又能信,这些叱咤江湖,横行天下,一等一的绝代高手,竟在一个时辰后全数成为刀下之鬼!
无人能避开那惊天地而泣鬼神的“狂风一杀”。
更无人能在裂龙刀下走过第二招!
关北铁血十三骑不能,笑天楼楼主丁笑笑不能,倥侗掌门祁冲河不能,号称不死金刚韦托托亦不能,就连名动天下的大悲禅师弥佛上也不能!
他们已成刀下鬼,他们的血还未干,谁能信天下间竟有如此可怕的刀法!
这究竟是柄什么样的刀?
刀又究竟握在何人手中?
这又是什么刀法?
如此恐怖血腥的刀法,是人力所能及的么?
不错,它的确不是人,“他”是异类!
“他”是一头巨猿,一头会使刀且具备天生神力的高大巨猿。
今日一战,巨猿的主人尚未出手相助,主人不过一直站在一旁冷眼观看,如此恐怖一战,在猿猴主人眼中不过是场普通的训猴把戏罢了。
如此恶战,令天地为之失色,江湖为之动容,在他眼中竟不过是一场耍猴!
谁能相信?
“猴子也会用刀?猴子也能杀人?笑话!”
“看来剑神--南宫无恨真的是老糊涂了。”
“什么!你们还称他为剑神?他如今还配叫剑神么?听说早在五年前,他就已经是个废人了,就连个孩子都能杀了他。”
“你看,剑神训练出的猴头居然用的是刀,而不是剑!看来剑神的剑真的已经失传。”
“不错,不错,所谓的剑神居然弃剑改传刀术,这个事情的确有趣的很,传出去更是遗笑大方。”
“老天!名震天下的剑神右手拇指真的不见了,他真的是个废人了,如此说来,大悲禅师的武林英雄帖招集我等来,并不是为了对付剑神,而是召集我们前来杀猴的?”
“简直荒唐!用我等正宗武当剑法去杀一个畜生,这不是辱没我等名门正派名声!”
“哈哈,大悲禅师看来也是老糊涂了,居然召集来这么多好汉,我看,诸位还是请回吧,有我们倥侗七剑在此,这只大猴头不消半刻便可拿下。”
“不错,活捉了它,我们便尝尝这只大猴脑的滋味。剑神南宫无恨所纂养之灵物,必定是人间神品,若吃了它的脑髓定会令我等功力大进。。。。”
。。。。。。。。
。。。。。。。。
不用怀疑!
一个时辰前说过这些话的人,此刻已全变成死人,二百一十三个死人!
南宫无恨面无表情,缓缓自怀内取出一油纸包,用仅仅剩下四指的右手撕开,里面竟然是鲜红尚带血丝的新鲜生牛肉。
巨猿毛茸茸的长臂轻舒,将包里三斤牛肉抱在怀里,丢下手中巨大砍刀,一屁股大大咧咧坐在地上,用粗毛大手生抓起带血丝的生肉撕猛嚼大口吞地吃着,不时露出尖利犬齿对主人轻笑,那表情甚至是知足得意。
它是通灵兽类,根本不明白江湖恩怨,只知道执行主人命令!
杀了名动天下二百一十三江湖好手,巨猿得到的赏赐不过是一块生牛肉。
可笑!
这二百一十三条性命竟然只值三斤生牛肉。
可主人对巨猿并不满意,按主人的估算,以猿猴近来武功的精进速度,今天杀这些所谓废物高手,应只需半个时辰,而它却用了一个时辰,不令它挨饿鞭打已是天大的面子!
南宫无恨面对深谷迎风而立,衣决飘然,仰头叹道;“血乌子,你八十一刀斩杀昆仑剑客吴不同,刀锋偏离咽喉二寸,第一百一十三刀杀玉玲珑刁玉凤,竟然没有避开她的剧毒飞蝗针,若不是你常年服食灵蛇丸,百毒不侵,恐怕早已挪不出七步;还有那第二百零三刀杀大悲禅师弥佛上之时,完全不知道护卫要害,错将肋下空门暴露于他,竟然中了禅师的无相劫指,若不是猿猴死穴天生与人类有异,你必定命丧当场!”
那巨猿听见主人训斥,漆黑深凹眼眶内表情甚是惶恐!吞嚼牛肉的动作亦缓慢下来,咽喉呜咽发出低吼,似乎知错。
南宫无恨爱怜地抚摩着巨猿褐色长毛道,“血乌子,凭你的武功天资,若想超越你师弟凌飞,恐怕再苦练三百年也不够!”
巨猿垂首呜咽,表情极为痛苦。
南宫无恨眼内忽地闪过一丝痛苦神色,仰天道;“小飞!你究竟在那里?难道为师的真的错了么?八年了,你就这样离开为师八年了。”
不知不觉间,两行清泪已缓缓自眼角落下。
巨猿早已深通人性,见主人如此忧伤,以为是自己方才失误所至,竟然长跪不起!
南宫无恨用残废的右手抚住巨猿长毛大手道;“我不怪你,只恨为师当年不应该擅自拿起 “莫邪魔剑”,导致心性大变,如今连累的妻死子亡,唯一的爱徒也被我逼走,更没想到,最后竟连累得手掌也废去,一只没有拇指的手如何还能握剑?“剑神”如今不过是一个空荡荡的虚名罢了!”
夕阳已远,远山如黛,
风中的血腥之气弥散,血红大地在黑暗中已不见色彩,山风哀号,林木摇曳。
天色已晚;西风渐紧;
南宫无恨背负双手伥然远望,长须如银,衣决飘飘,哀思不已。
当夕阳收尽最后一丝惨淡光华。
一人一猿,已经悄悄消失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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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4:03 | 只看该作者
春夜笼罩下的幽州长街;
繁华而喧闹的长街尽头;
飞檐雕凤挂满粉红灯笼的小楼。柳絮飘香。遍洒江南独有醉人夜色。
游客已醉;美人亦醉!
长街转角阴暗角落里;凌飞孤独而单薄的身影挺立着;
他知道他不应该出现在此地;但他的脚步无法使他离开;
在梦中,在心中,这幢小楼无时不刻纠缠着他;
还是在等候?若是在怀念,这地方究竟发生过什么足以让他怀念的事?
若是在等待,他等待的究竟是甚麽?
夜色终於已笼罩大地。
没有灯,没有烛,没有火,只有黑暗。
他的眼神充满忧郁和哀伤;在这里他可以清楚看见一个雅致的小楼窗台;
窗台挂着粉红的珠帘,隐约可以看见里面舞动的美人曼妙身姿;亦可隐约听见里面的欢声笑语。
任何男人都可以花上三百两在里面呆上一个时辰;任何男人花了这三百两之后都绝对不会后悔;所有男人所担心的不是银子,而是没有办法挤进这座小楼;
楼里的女人就是要他们的命他们也甘心!
这里是苏州城内最大最红的妓院:玉春楼
而玉春楼的这个雅致小房间内住着就是幽州城内最美最红的女子。
不是一般的美丽;而且是要命的美丽;
没有男人可以在她裙下直的起腰;每个男人见她的第一眼起就已经浑身骨头酥软;每个男人宁愿被砍去脑袋也不愿意从她床上爬起来!
为了能在她床上多呆一刻,每个男人都会掏空身上所有的银两。
夜更深;
门口卖嘉兴粽子的老太婆期望地望着小楼,蠕动着干瘪的嘴唇卖力地吆喝着:“热乎的五芳斋的鲜肉粽,栗子粽,咸蛋黄粽。。。快来买呀。不香不要钱。”
早已经酒足饭饱来往的酒鬼醉客根本吃不下她的粽子,一个个熟视无睹地从她摊子前走过,这样一个热闹的夜晚里,她仅卖出几只热乎乎的粽子,面对如此惨淡的生意老太婆郁郁不已,准备地收起摊位回家。
凌飞缓步走到摊子前停下脚步。
老太婆打起精神睁开昏暗的眼睛笑道;“这位爷买几个粽子吧,我包的粽子很好吃。”
凌飞没有回答,眼睛却奇怪地望着箩里热气藤藤的粽子。
老太婆用干瘦的手捧起几只粽子放在凌飞面前,那浓郁的香味轻轻抚过凌飞的鼻翼。
凌飞却静静闭上眼睛,这熟悉而亲切的粽子清香令他想到一个人。。。
“买几个吧。”老太婆的口气很是期待。
凌飞却默默地睁开眼睛摇了摇头,慢慢地转身离开。
老太婆叹了气将粽子放回箩里,嘴里却在小声地嘟嚷着;“唉,这么好吃的粽子现在居然没人爱吃了。怎么今天楼里那位这么爱吃粽子的苏小姐也不出来买我的粽子?”
已经走出几步远的凌飞听见苏小姐三个字,却突然顿住了脚步转过身问道;“是那位苏小姐?”
老太婆有些不耐烦道;“当然是这楼里的最有名的苏小姐。除了她还能是那位?”
凌飞道:“她常常买你的粽子么?”
老太婆又叹了口气道;“是啊,以往她每日都会差人来买我的粽子,只是奇怪了;今天晚上她为何没有差人来买。”
凌飞没有再说话,眉头却拧成一个奇怪的“川”字。
萧索的更鼓敲过。
迷雾升起;
小楼依旧欢声笑语不断;
凌飞目光更加忧郁,目光深处是这样的愤怒和无奈;
他拳头已经捏的发白,指甲亦深深扎进肉内;鲜血缓缓流出,
他憎恨这座小楼,甚至憎恨自己为什么活在这个世上。他可以逃避却不能逃避;
他无时不刻不在杀人;杀许多与他无干的人;
被他杀的人何尝不是这样无奈而痛苦。
夜色沉沉已至深夜;
最后的客人离开了小楼!
嘴里打着酒嗝喷着酒气掂着大肚子的客人们互相搀扶着走出来,一个个东倒西歪,嘴里却还得意地笑道;“真他娘的过瘾,没想到三百两也能玩到如此绝品的女人!”
“不错,不错,那个叫苏红袖的女人果真名不虚传,她的皮肤简直比缎子还光滑,头发比那丝绸还要柔软,真是怎么摸都摸不腻,摸不够,她的那对胸脯更是挺拔的要人老命啊,唉,只可惜一个时辰实在太短了!”
“吴老弟,你还算风流快活了一个时辰,老兄我今天又没排上队,看来,明日我得赶早占位!”
“你个老淫棍,都一把年纪了还如此风流,你就不怕死在那小娇娘肚皮上么。”
“嘿嘿,牡丹花下死,是做鬼也风流啊。”
“就是,就是。我都恨不得把家都搬到她屋子里,天天和这个小娇娘一起睡。”
醉鬼们口中吐出的每句话,每个字都象刀,他们口中“苏红袖”的名字更是比刀还锋利,狠狠地划过凌飞的心,他的心又开始滴血,身子开始发抖,他必须集中全身力气,才能控制着自己不致于崩溃。
这群醉鬼经过凌飞的身边,忽然吓了一跳骂道;“什么狗东西,黑灯瞎火的站这里吓老子一跳!”
“连我们张大爷的路都敢挡,活腻了吧你。”
凌飞没有回答,也没有让开,只是垂着头,看着自己握剑的手,就象个做错事的孩子。
醉鬼们用充满血红的眼睛瞪着凌飞,一人忽然囔道:“这个小子居然带了剑。”
“我看看,不错,他是带了把剑,不过这把剑又旧又破,我看这把剑是那里拾来的吧?” 叫吴老弟的醉鬼自言自语道。
凌飞依旧沉默地垂着头。
醉鬼们大笑道:“你懂得用剑?”
刺鼻的酒味已经喷到凌飞脸上,凌飞脑袋似乎垂得更低。
那个叫张大爷的醉鬼道:“你这把破铜烂铁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你若会使剑,就使给我们看看。”
凌飞面上虽也全无表情,但目中已掠过了一片阴影,一字一字道:“我的剑不是给人看的。”他声音很沉,说话很慢,每个字说出来都好象很费力。那给人一种感觉,他说的每个字你最好都留神去听着。
醉鬼们狂笑道:“不是看的,难道是杀人的?就凭你个穷酸模样难道也能杀人?”
一个醉鬼竟然将脑袋伸到凌飞面前,对着脖子比划道:“来,来,来,往这里来,你若真有胆子就把我们杀了,就算你真有本事。”
凌飞右手青筋已经暴起,更加用力地握紧手中的长剑,胸膛已开始剧烈起伏,汗水湿透的衣衫下一束肌肉已经明显开始跳动着。
显然,他在尽最大努力控制自己,他已用尽了全身每一分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心中的激动和愤怒。
他本不是个能忍受侮辱的人,但为了某种原因,却不得不忍受。他为的是什么?
醉鬼们笑弯了腰道:“你们看,这个小子的样子似乎很生气,哈哈。”
“他真的生气了,哈哈。”
“他越生气,老子就越开心。”
“臭小子,装什么蒜,尝尝老子的铁拳。”黑暗中一人的拳头已经呼啸地揍在凌飞脸上。
一拳紧挨着一拳!
所有人都同时动起手来,往往醉鬼的拳脚都很重。
凌飞似乎傻到不知道躲避,竟然任由雨点般的拳头砸到脸上,鼻血很快流了下来,和着口水流下来。
很快,
黑暗中又有一脚狠狠地揣在他肚子上,凌飞疼得不由不弯下了腰,剧烈咳嗽起来。
他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武功,忘记了自己手中的剑,忘记反抗!竟然象一个丝毫不会武功的孩子,蜷缩着,任由这群恶棍疯狂踢打,欺负,侮辱!
他根本是在折磨自己,拼命折磨自己。
他心中的痛苦似乎随着野蛮的殴打减轻了许多。
可是肉体上的伤痛能够掩盖的了心灵上的痛苦吗?
不能,永远不能!
终于,这群醉鬼打够了,也打累了,喘着粗气道;“他娘的,我们走。”
“老子脚都踢崴了,晦气。”
“哈哈,还是老子的“铁拳”厉害吧,你看这个臭小子被我揍得怕成这样,那里敢还手,别看手里拿着把破剑,却一直不敢拔出来。”
“咦!奇怪,你们看,这个小子眼睛竟然一直盯着二楼那骚小娘们的窗子,看样子一定是想玩又没钱上去玩。”
“我说他是个什么东西?原来是个没钱又想逛窑子的穷小子,哈哈,哈哈!”
“就你这样的酸臭小子也配上玉春楼,你难不成还想和苏红袖那小美娘睡觉,笑话,这种地方是你来的么?”那个姓吴的醉鬼居然很生气地走了回来,他似乎真的看见这个又酸又臭的年轻人趴在了苏红袖身上,他觉得这是个绝对无法忍受的画面,他又恶狠狠补了凌飞一脚,这一脚竟然踢在凌飞脸上,这一脚很重,凌飞又被踢倒在地,众人放声狂笑。
凌飞挣扎着昂起头,深情而痛苦地遥望着二楼小窗,那里的灯火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熄灭,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
这个生气的酒鬼嚣张地用脚狠狠踩在凌飞脸上,咒骂道:“你还真有种啊,你还敢往那楼上看,记得,臭小子,本大爷以后在这里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你若是敢踏进玉春楼半步,老子就活活打死你。”话未落,忽然呸的一声,一口浓痰竟然吐在了凌飞脸上。
凌飞没有伸手擦去脸上那口腥臭的浓痰,任凭那臭痰淌过他的脸,就这样顽强忍耐着,忍耐着一切痛苦,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控制住了自己,他的全身却因为用力过度而开始抽搐,显然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这群恶棍得意地走远;他们却全然不知自己方才已经站在鬼门关门口!
他们没有死,是因为凌飞根本不想为了这种人脏了自己手。
杀人固然容易,可杀完人之后的感觉,却远比被杀的人痛苦百倍!
死去的人根本不知道痛苦,活着的人却要继续忍受煎熬。
凌飞心中的痛苦还会少么?他还会为自己增加一分痛苦么?
不会,绝不会!
凌飞嘴角流着鲜血,痛苦地蜷缩在地上,咳嗽着,用力吐干净了口中鲜血。他的脸磨檫着地上的砂石,也已开始流血,他不在乎。
夜风渐冷,乌云翻涌,月色渐暗。
霹雷一声,春雷又响起。
倾盆的暴雨就像是一股积郁在胸中已久的怒气,终于落了下来。
一道道闪电撕裂了黝黑的穹苍。一颗颗雨点珍珠般闪着银光,然后就变成了一片银色的光幕,
一场意料不到的春雨就这样突然来临。
豆大的雨点下。
混身已被冰冷雨水淋湿的凌飞,痛苦而挣扎着用手指爪进泥土里,狠狠地刨着,刨出深深的指痕,直到指甲渗出鲜血。
不一会。
雨水浸透的泥地上赫然出现了两个深深的大字:“婉儿”。
他痴痴地望着地上这两个字。
天黑了多久,他全然忘记,他饥饿了多久没有吃过米饭,他不在乎。
可是他真的什么都不在乎吗?
他不是野兽,也不是木头,只不过他强迫自已接受比野兽还悲掺的命运,强迫自已让别人看起来像是块木头,这并不容易。
最后,他竟然将那写着两个字和着雨水的泥土捧起,狠狠地塞进自己嘴里。
他一路狂吼着冲入这无边的雨帘。没命地狂奔起来,任凭暴雨撕裂他的胸膛。
他似乎要用人间最野蛮痛苦的手段折磨自己,才能解脱自己内心的痛苦,毫无疑问,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小楼上这个的女人,难道小楼上这个叫苏红袖红尘女子,真的值得他如此痛苦么?
而这个“婉儿”又是谁?
无人知道!
漆黑的雨夜,长得可怕。
雨夜已将尽。
一身泥泞的凌飞疲惫地看着晨雾升起。前面的密林中,乳白色的晨雾.正像轻烟般发散开。这漫长的一夜他总算熬了过去。他却又能熬多久?疲倦,饥渴,头疼如裂,喉咙似乎有团火在烧,他根本不知道自已此刻是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竹篱,谁家的庭院。
他已狂奔得太久,他在这里停下来,只中过因为这里有笛声。
空灵的笛声,就仿佛是和晨雾同时从虚无缘渺闷散出来的。
他并不想在这里停下来,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停了下来。
漂渺的笛声,又像是远方亲人的呼唤。他没有亲人,可是他听见这笛声,心灵立刻就起了种奇妙的感应,然后他整个人都似已与笛声溶为一体,昨天夜里的一切痛苦,忽然问都已变得很遥远。
终于,他看见一个白色的影子自晨雾中走来,白得象雪,更象这飘渺的雾。
他轻柔地走来,腰间笛子也是雪白的,白得发光。
凌飞眼睛内流露出一丝温暖,他认得这支笛子,更认得这个人。
他是池近欢,凌飞唯一的朋友。
朋友,是如此温润的字眼,象寒冬里的一丝暖流,酷炙中的一汪清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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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4:04 | 只看该作者
提到池近欢,就无法不想到白色。
无论四季,永远是一袭雪白的长衫,雪白的冠巾,雪白的长靴,雪白的腰带上斜插着一根晶莹圆润雪白玉笛!
他是个连男人见了都会着迷的男人,无论谁见到他那张脸都会惊叹,都忍不住多看他几眼,天下绝找不出第二张比他更俊朗的脸,他的眼波永远是清澈而柔和,就像是春日和风中的流水,微微翘起的嘴角时常挂着一丝优雅迷人的微笑,他的笑温暖的足以熔解最冰冷最高傲女人的心。
他是个与生俱来的翩翩公子,他穿着的永远是质料最高贵、剪裁最舍身的衣服,身上佩戴的每样东西都经过仔细的挑选。每样都很配合他的身份;即使最挑剔的女人也挑不出他的丝毫瑕疵。
他与凌飞根本是两类人。
池近欢疯狂地迷恋白色,白色高贵而典雅,空灵而飘逸。
凌飞眷恋黑色,离不开黑色,黑色压抑而平凡,凝重而忧伤。
池近欢却根本无法接受黑色,任何时候,若是他身上白衣不小心沾染上一点黑色污迹 ,他便吃不下睡不香,若是不能马上换上一套雪白的衣衫,仿佛随时都会疯掉!
然而,这两人却是世上最好的朋友!
往往同一类人却无法成为朋友,能成为朋友的却往往是性格完全对立的两种人。
因为朋友之间也需要互补!
像池近欢这么考究的人并不多,凌飞若是和他一齐走进任何场合,简直就像是他的跟班,没有人会注意到凌飞,因为他实在太沉默,太安静,太平凡。
池近欢却喜欢与凌飞一同出入,白衣胜雪的池近欢若是与一身漆黑凌飞站在一起,更能衬托出他的洁白与高雅,他喜欢人们对他投来赞叹的目光,
凌飞与他在一起,便完全不能被人注意到,池近欢就象花盆里那夺目的花,人们赞叹的肯定是花的美丽,可谁又会去留意花盆里泥土呢,而这泥土就象他身边的凌飞,黝黑而平凡。
而被人忽视正是凌飞最乐意的,天底下没有那个杀手喜欢暴露在阳光下,越不被人注意麻烦自然就越少。
就凭借上面这两个理由,他们想不成为朋友都很难!
除了衣服与颜色,他们二人还有很多不同,比如:
池近欢精通音律,手中玉笛不仅是件上乘乐器,更是一件可怕的武器!
凌飞却丝毫不懂乐律,也无法理解以精深内力奏出的乐曲是如何杀人的。
他只知道,若要杀人,最直接,最有效果的便是用剑。
剑出无声,杀人无形,无招胜有招,一剑穿心,岂不痛快!
池近欢却厌恶兵刃,更加厌恶鲜血,在他眼中喜欢用粗苯的兵刃都是莽夫,只有大老粗才会去弄刀耍枪,无论什么兵刃若是练久了,必定会在手掌留下老茧与硬皮,一双这样的手还是手么?
无论如何,池近欢这双雪白细腻的手都不会变成这样。
对池近欢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他无法看见鲜血,他尤其厌恶鲜血,若是用兵刃杀人,必定会留下伤口。有伤口就必定会溅出鲜血。
若是鲜血溅到他的白衣,更是件根本无法忍受的事情,因为再新鲜的血迹在空气中不用多久,便会变色,变成漆黑的污迹,池近欢最不能容忍的便是黑色!
所以他杀人,一定不能见血!
池近欢手中的玉笛便可做到杀人不见血,绝对不见血。
死在他笛下的人,也必定极为舒畅,因为,他们死绝不会很痛苦,甚至还会很开心,听见池近欢笛声的人,都会在一曲优美而动听的旋律中欢乐地死去,每一个死在他笛下的人嘴角往往还会挂着笑!
池近欢无酒不欢。
凌飞却滴酒不沾。
所以池近欢手里有酒,凌飞却干坐着;凌飞生命中似乎大部分时间都这样无聊乏味地干坐着;
他完全不象池近欢那样懂得享受生活,也完全不知道该怎样去品尝一杯美酒。
他们是多年好朋友,彼此的习惯都非常了解,所以池近欢绝不会逼凌飞陪他喝酒,虽然一个人喝酒总是有些乏味,但池近欢总可以找到别人找不到的乐趣。
池近欢坐在凌飞对面,微笑着。
他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疲倦,但今天的笑和往常不太一样,似乎笑得很开心.
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从未见到凌飞脸上会出现如此多的伤痕。
池近欢端着酒杯笑着望着凌飞,表情显得很有趣,道;“你被人揍了?”
凌飞默默地垂着头,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就这么静静坐着。
池近欢又笑了;“实在想不明白,你居然会允许别人打你的脸!”
凌飞苦笑道;“拳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要打我那里,根本由不得我。”
池近欢又大笑道;“是不是你欠了别人钱?”
凌飞道;“不是。”
池近欢摸着鼻子猜道:“难道是你偷看别人老婆洗澡,被她男人发现了。。。”池近欢嘴里的酒都忍不住要笑喷了出来。
凌飞却根本没有笑,他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通常自困苦折磨中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不愿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池近欢又问道:“打你的人的武功是不是很高?”
凌飞默默答道:“他们根本不会武功。”
“什么。”池近欢终于有些惊讶。
凌飞缓缓道:“他们的拳脚最多将我伤成这样,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打人的材料。”
池近欢吸了一小口美酒,不解道:“你为什么任由他们这样揍你?你的伤虽不重,但从你受伤的部位可以知道,他们打你的时候根本没有把你当人,而你居然没有拔剑杀了他们,这脾气根本不象你。”
凌飞表情一收,似乎不愿多说,干脆闭上了嘴巴!
池近欢长叹一口气,慢慢道;“我知道,你一定又去 “那里”了,是么?”
“那里”指的又是那里,凌飞当然清楚。
凌飞终于肯点点头。
池近欢道:“我知道,她一定又不肯见你是么?”
凌飞的心仿佛被针刺了一下,却依旧低头不语。
池近欢终于明白一切,苦笑道:“唉,我究竟要劝你多少次,你才肯忘记她,她必定已经变了,你还当她还是以前那个沈小婉么?对于女人我远比你了解的多。”
凌飞没有开口,脸颊上的肌肉却已因牙齿紧咬而痉挛收缩。道:“不,她不会变,永远也不会变,。”
池近欢道:“在那样的风月场所呆了一年,只怕再纯真的女子也会变,这个世界上无可奈何的事情实在太多,你应该学会放弃!”
凌飞固执道:“你知道,我是绝不会放弃她的。”
池近欢耐心道:“你为什么不肯仔细想想,一个好女人怎会在那种地方生存?”
凌飞道:“我明白她的苦衷,她这么做有她的原因,若换做我,也会这么做,天下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了解她。”
池近欢的笑意己凝结,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你根本是在自欺欺人,她若心里还有你,为什么狠心不见你,为什么又不肯离开那个下贱的地方。”
凌飞眼中又泛起了痛苦之色道:“我相信她不肯见我,是为了不再伤我的心,她希望我对她彻底死心,她根本是打算独自承担一切痛苦,她实在是太善良了。”
池近欢叹了口气道:“看你的表情,就知道她这辈子永远吃定你了,不过,我真的很想揍你一顿!”
凌飞奇怪地望着他道:“为什么”
池近欢紧握着他的玉笛,手背上已有青筋凸起沉声道:“我还是不是你的朋友?”
凌飞道:“世上只有一样事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那就是真正的朋友。”
池近欢道:“那么我们还是朋友?”
凌飞肯定地回答道:“当然。”
池近欢瞪大眼睛道:“可你竟然对最要好的朋友也不说实话。”
凌飞不解地望着他。
池近欢却站了起来,额上已有一根根青筋凸起道:“你直到今天也没有告诉过我,这个沈小婉到底是什么来历?你和她之间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她究竟有什么地方令你如此着迷?你知道么,你这一年来为了她变了多少?憔悴了多少?你若是肯照照镜子,恐怕会吓你自己一跳。”
凌飞又低下了头,默默地看着自己脚。
池近欢忍住了火气,尽量柔声道:“这些话其实我是不应该说的,可我实在无法看你这样消沉憔悴下去。”
凌飞理解。
池近欢轻轻拍了拍凌飞肩膀,温暖地道;“把一切都说出来吧,说出来之后会好受的多,朋友是用来分担痛苦的。”
凌飞沉默了许久,苦笑着抬起头,喃喃自语道;“你真的想知道么?”
又喝了一杯葡萄酒之后,池近欢放下酒杯很认真地道;“不错,你今天若是再不肯说实话,从此以后我便不会在理你。”
凌飞看的出,池近欢绝不是和他开玩笑,他从未见池近欢眼神如此认真过。
凌飞犹豫许久,终于开口道;“有些事情,会连累朋友,会给朋友带来很多麻烦。”
池近欢道:“麻烦,你难道不明白我最不怕的便是麻烦么?认识你以后,我的麻烦又还会少么?”
凌飞叹了口气道:“这次完全不一样,这次的麻烦绝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大,也许,连命都会搭进去。”
池近欢瞪大了眼睛道:“那我就更要了解个清楚,朋友有难,我却见死不救,还对得起朋友二字么?”
凌飞终于下定决心道:“好,只要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告诉你。”
池近欢满意地舒了一口气,满满地为自己斟上一杯酒道;“我洗耳恭听。”
凌飞站起身,目光缓缓望向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目光逐渐开始变得遥远而深邃。
缓缓道:“这个故事实在太长。”
池近欢却干脆翘起了腿,一副闲的发慌模样道:“我有足够的耐心听。”
窗外,草长莺飞,好一派春日气象,望着天际自由飞翔的黄莺,凌飞仿佛真的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的苏州城;
天是这样的蓝,水是这样的绿,
清澈的溪流边那个女孩的脸是那样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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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4:05 | 只看该作者
明媚和煦的阳光下;
冬天已经过去了,春天就象羞答答的姑娘,俏皮地躲在门外,躲藏在你的心门之外。
风中挺立,杨柳垂堤。春风轻柔地抚摩着翠绿柳树枝条,就象少女抚摩自己乌黑如丝的秀丽长发,
芬芳的青草地小溪边。
“你为什么成天跟着我?”一个长着大眼睛秀气的小女孩子问道。
那个看起来傻呼呼的男孩却张大嘴巴却不知道怎么回答。
那笑起来蜜一般甜的女孩子又问:“天下那么大,你却总是跟着我,已经七天了。”
男孩鼓起勇气道:“因为我一定要见到你。”
“为什么?”那桃花般艳丽的女孩,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微侧着稚气的脸,略带惊诧地斜了那少年一眼。
那少年乐了,他的眼睛很黑很明亮充满了另人愉快的活力;鼻子亦很挺直;而他的笑简直比三月的春风还令人温暖。
少年微微笑道:“凌逍遥大侠当年遇见着林燕儿女侠的时候,她没有问他为什么。”
那女孩垂下了美丽的脸,长长的睫毛轻微地颤动对剪着。匆匆抬眸,看了他一眼。她那少女独特的敏感,已感觉到对方的情谊。
女孩内心默默燃烧起来,眼前的少年衣衫朴素面容清秀,是她所见过最单纯朴实的一张脸;虽然很年轻但已经有了股成熟男人的气息,女孩内心已燃烧起了青春的火焰。
然后她抬起了眼,眼眶里竟有一层感动的薄雾,她的声音如梦般柔软:“但你不是凌逍遥。”
少年也笑了,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我也姓凌。”
女孩甜甜地笑了,侧着头问:“你叫凌什么?”
少年傲然肃立笑道:“我叫凌飞,为什么我跟你了七天,你才问我的名字?”
女孩子噗嗤地笑了一声,捂嘴轻笑道:“那你应该叫凌七,因为你足足跟了我七天了。”
少年却认真得紧接着道:“你若真要我叫“凌七”我就叫凌七好了。”
那女孩子感动地看了他一眼,焉红着脸低声道:“凌七,你可想知道我是谁不?”
凌飞摇了摇头,但从他期待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心里是很想知道的。
女孩笑着说:“我姓沈,叫小婉。”
凌飞默念道;“沈,小,婉,你的名字真好听。”
沈小婉指着苏州方向道:“你以后可以来苏州沈府找我玩儿啊,我爹娘可好了,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凌飞突然吃了一惊,疑惑地问道:“苏州沈府,你爹难道是沈千。。?”
沈小婉抢过话道“不错,沈千里就是我爹啊!”
凌飞张大嘴巴完全呆住了。
沈千里这个名字实在太响亮,全苏州几乎无人不知,所有人一听见沈千里这三个字,便会想起“盐”,这个胖胖圆圆脸的中年商人会做的买卖只有一样---便是贩盐,而那时最豪富的就是盐商,除此外最赚钱的生意才是油米、绸布、木材、当铺,,,,
在江浙一带,已没有第二个家的盐铺生意规模可以超过沈千里,沈千里那家的“元和官盐”字号,在苏州一带极为响亮,他家的生意也远比别家火暴的多。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全苏州城里百姓吃过的每一粒盐都是出自沈家的盐铺子。
做了三十年官盐生意的沈家富甲一方,早已是苏州名震千里豪门;沈家财富据说已多到不能完全计算清楚,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城池。
凌飞惊讶道:“真想不到你竟然这样有钱的大户人家女孩。”
沈小婉却撅嘴道:“这有什么希奇的?”
凌飞道:“你家这么有名,家里一定很大,很阔气,很好玩吧?”凌飞一口气说了三个“很”字。
沈小婉打断道:“我家有什么好玩?不但不好玩,还闷死了,成天一大堆人跟着我,管着我,看着我,烦都烦死了。”
凌飞顿时明白道:“所以你就偷偷跑出来了是么?”
沈小婉道“是啊,我是偷跑出来玩的,其实我还知道,你一路偷偷跟着我,其实是为了保护我是么?”
凌飞终于承认了,笑着点点头。
沈小婉感激地笑着道:“如果不是你跟着我,我肯定被那几个臭叫花欺负了!”
凌飞认真道;“你实在不应该这样一个人偷偷跑出来。”
沈小婉不以为然地道;“我不怕。”她的眼睛突然又落在凌飞腰上,奇怪地问道:“你腰上为什么挂着一柄竹剑?”
凌飞道:“因为我每天都要练剑。”
沈小婉道“你为什么不用一柄真的剑呢?”
凌飞却流露出一副忧愁的表情道:“我买不起。”
沈小婉吃吃笑道:“真好玩,你怎么可能这么穷,连一柄剑都买不起,我家里可有的是兵器,什么样的兵器都有,宝剑更多,长的,短的,镶宝石的,挂丝带的,还有锋利的可以割断头发的,总之应有尽有,你若是喜欢,以后我就送你几柄吧,如果几柄还嫌少的话,你尽管开口,你要多少柄都行。”
这实在是个令人很难拒绝的提议,尤其是凌飞,沈小婉理所当然地认为,眼前这个少年一定受够了精通剑术却苦于没有一柄象样宝剑的日子。
凌飞却低下头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腰上竹剑,令沈小婉奇怪的是,听见这个好消息,他的样子不但不开心,还显得很排斥。
“怎么了,我送你宝剑你不喜欢么?”沈小婉追问道。
凌飞倔强地回答道:“不是我自己挣来的东西,我不要。”
象沈小婉这样家庭出生的女孩,当然无法理解贫穷的滋味,也一定不知道挨饿的滋味。更不知道象凌飞这样孤苦的流浪孩子,是怎么样面对每一天的。
对凌飞而言,他最渴望的倒不是一柄宝剑,而是馒头,若是天天都可以吃上一只白面馒头,就无比满足了,如果那一天能够不挨饿,不挨冻,那简直已是天下幸福的事情了。
沈小婉碰了一鼻子灰,生气道;“不要便不要,谁还稀罕送你东西,不过,真奇怪,你在七天前,就是用这柄竹剑打败那些臭要饭的是么?”
凌飞道:“是的。”
沈小婉道;“那些臭要饭的的真的很凶很厉害,我看见很多大人都对他们低声下气,好象很怕他们!”
凌飞道:“不错,他们是丐帮的,势力很大,还是莫要招惹的好。”
沈小婉道;“可他们都败在你剑下,你岂不是比他们更厉害?”
凌飞却不太愿意承认道:“恩,也许是吧。”
沈小婉道;“是谁教你的剑法,这么厉害!”
凌飞表情突然变得很庄重,道:“是一个很严厉的老人,他非逼我跟他学的剑法。”
沈小婉道;“那么这个老人的剑法有多厉害?”
凌飞道:“不知道,因为我从来没有见他用过剑,他甚至连摸都不会去摸一下剑。”
沈小婉道;“这么奇怪,他不摸剑,怎么教你剑法啊?”
凌飞比划道:“他往往会从地上随手拾起一根树枝,就这样开始教我,而这柄竹剑也是老人随手做给我的。”
沈小婉道;“这么说来,你一直没有握过真正的剑么?”
凌飞干脆地回答道:“没有。”
沈小婉道;“真可笑。”
凌飞认真道:“其实并不可笑,老人曾经告戒对我说,若是有一天,我一旦拿起一柄真正的剑,那么这个江湖上就会有出现很多麻烦,我也不可能继续过平静的日子,所以,老人劝告我,若不是逼不得已,最好不要拿起真正的剑,永远不要拿起,最好是和他一样,连碰都不要去碰。”
沈小婉点点头道;“哦,这个老人说的话似乎很有道理,不过他真的很古怪也很有趣,逼迫人家学剑又不让人家碰剑,这样有趣的老人家我倒很喜欢,我也可以去找他学剑么?”
凌飞却很为难道:“这个很难,老人的脾气很古怪,他根本不喜欢陌生人去打搅他,他曾经说过,他这辈子只教我一人剑法,绝不会再教第二个人。况且他不允许我告诉别人,我是他的徒弟。再说,再说,,,我就是想带你去,也没法子去,我犯了一个大错,早已经被他赶下山了,可能,,可能,,我这辈子都无法回到他身边了,其实,我很是想念他,真的很想念他。”
说到这里,凌飞的眼眶已经开始发酸,开始努力克制眼中就要流下的泪水。显然这个老人是他心目中最亲近的亲人,唯一的亲人,而他却被他最亲近的人所抛弃。
这样的痛苦实在不是一个如此年轻的孩子能够承受的。
痛苦?他的感觉又岂是痛苦两个字所能形容?
沈小婉也受他感染,心碎地问道;“为什么呀,他为什么赶你走?”
凌飞却不愿意继续多说,仿佛那些回忆很令他痛苦,扯开话题道:“你不用问这么多为什么了,你这样一个人独自偷跑出来实在太危险,我还是早些护送你回家吧。”
沈小婉却斩钉截铁地道;“不好。”
凌飞道:“那我们去那儿?”
沈小婉指着湛蓝的天空,扯着丝裙,开心地在青青草地上转了个圈,笑得更欢愉道;“天下这么大,我们走到那里就是那里,岂不自在。”
凌飞略一思索,笑道:“好!”
“那我们还不快走,你继续追我呀。”她笑得如一朵盛开的花儿,风中充满了绿草的芬芳,绿草柔软如毡,她笑得又那么温柔。
溪流潺潺,舂光明媚,百花齐放,有的鲜红,有的嫩绿,有的鹅黄。
两个单纯年轻的背影欢乐地消失在了鲜花丛中,两颗纯洁的心就这样开始靠近。
有时候少男与少女之间,就好像磁石和铁一般,一旦遇上就很难分开,这大概也就是别人所说的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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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16 | 只看该作者
三月十八,
一个极其平常的日子;
一个普普通通完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日子,若一定非要扯上一点关系,便只能说是凌飞认识沈小婉之后的第三个春天。
今天风和日丽,天边的骄阳新鲜得象刚出护的馒头,令人看着不由自主从心底升出一种温暇之意。
这样的天,无论谁都会想出去走走。
沈千里也不例外。
大清早。
沈千里最好的朋友傅天义他耳边轻轻道;“听说清月茶楼昨天夜里新到了一批福建安溪上等铁观音。。。”
一听这话,沈千里便再也坐不住了,恨不得马上飞去清月茶楼,他显然在家里已经憋闷得不耐烦了。
沈千里虽然家产殷实,却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唯一的嗜好便是品茶。
多年来,他几乎喝遍了苏州城所有的大小茶馆。
关于茶叶消息最灵通的也是他,无论苏州那座茶楼到了什么名贵茶叶,第一个赶去品尝的必定是他,苏州所有茶馆老板都摸透了他的脾气,新货到了都会预留给他,当然也会他预留下最好的雅座。
今天沈千里动作更是迅速。
不消半个时辰,他已经带着三个随从一同出现在了清月茶楼;
只可惜他还是晚来了一步,今天清月茶楼竟然爆满。
虽然是大清早,茶楼内却是一片人声鼎沸,无论楼上楼下,只要能放下屁股的地方,早已坐无虚席。
奇怪的是,今天清月茶楼陆老板竟然没有赶出来迎接沈千里。
沈千里着急地搓了搓手,愁眉道;“看样子,我不如卖了盐铺开茶楼,苏州的百姓似乎饭可以不吃,茶却一定要喝。”
沈千里身后忽地闪出一人,肩膀上居然扛着一根粗壮骇人的熟铜大棒。人也似铁塔般黑壮,那人将熟铜棒狠狠往地板一跺,直震得酒楼瓦片四落,灰尘涑涑下落。
铁塔般大汉炸雷般喝道;“陆老板,沈老爷站在这里都半柱香了,还不来招呼,不怕老子拆了你的茶楼么?”
陆老板冒着汗一路小跑地迎上前,哈腰道;“哎呦,果真是沈大老板来了,真是怠慢了,怠慢,快快楼上雅座请,小的其实早预备了包厢,只是小的方才实在忙晕了头,你看今天客人多的。。。。还望海涵,海涵。”
三楼临窗雅座。
沈千里一行四人终于舒适地坐下;
沈千里身边这三个随从,衣着奇特,行为古怪,江湖明眼人一看便知道他们来头不小;他们是:
飞天鹤赵云萧,
劈空掌傅天义,
鬼见愁纪万愁。
此三人虽然貌不惊人,却都是当今江湖上一等一的武林高手。赵云萧的腿,傅天义的掌,纪万愁的熟铜棒,是苏州城里绝没有人敢招惹的三样兵器。
赵云萧的腿若要想踢死你,就是身披钢甲都没有用,他的绝招连环十三踢,腿法虽然简单,却侵淫了二十多年的火候;每一腿都可以轻易扫断大腿粗的柳树!
傅天义的空明掌,根本不需要直接印在你身上便可以致命,他的隔空掌法只需要遥遥一拍,你的胸膛便一定会塌下去一个大坑,有多少血都会喷出来。
纪万愁号称鬼见愁,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的熟铜棒重达七十三斤,他若发起脾气,舞起正宗四川藩龙棍法,简直昏天黑地,碰上即死,挨上即伤,寻常武师就是来个百把人,也根本无法近身,甚至有人说,下雨天纪万愁出门从不带伞,只消将他的棍子舞起来,雨水便根本淋不透,简直比雨伞还好用。
他们四人对外虽然称呼为主仆,其实却是好友,交情足有三十多年,此三人多年来一直默默保护着沈千里,形影不离地守护着,这三个人不但武功高强,江湖经验也异常丰富而老到,可以轻易地分辨出任何一种危险的局面,识别伪装的再也巧妙不过的陷井。
无论谁带着这三个人在身边,就是自己想不开,想“成心找死”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坐在茶馆里喝茶的人们永远是最清闲的,因为喝茶本身就是件很清闲的事情,来茶楼喝茶的一大半人并不真是为了喝茶,而是为了聊天扯皮,这才是他们共同的爱好,而靠窗边最拥挤最便宜的角落,是人更杂、话更多的地方。
这群无聊透顶的家伙眼睛几乎就没离开过沈千里。
“老乌龟,你看这才上楼的四个家伙,看上去很不一般啊?”
“你个死鱼眼,竟然连苏州沈大老板都不认得。”老乌龟没好气地答道。
“什么?他便是沈大老板,居然长得如此和气,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般啊。”
“嘿嘿,这个沈大老板啊,可算的上是苏州第一大善人啊。”
“恩,我也曾听说过,饥荒那年,他接济过不少贫苦百姓,却不知道他今日肯不肯赏我几两银子买酒喝啊。小的我可是大半月没钱沽酒喝了,若不然怎么会来这里喝茶解闷。”
“你看见沈老板身边那三个人了么?”老乌龟眼皮都没抬就开始骂起来。
“看见了。”
“他们是苏州最有名的三大护卫,有这三人在,你还敢去讨银子花,岂非找死不成,那三人武功可高的惊人,绝不好惹。”老乌龟若有所思地道,他似乎对苏州城每个人都了如指掌。
“哦!这三人比城东头的庙街三少还厉害么?”
“瞎了眼睛的混帐东西,你是什么眼神,就庙街三少那样的二脚猫狗屎功夫,怎可与他们相提并论。若动起手来,他们只需一根手指头便可以捏死三少。”老乌龟故意压低脑袋小声地说道。
“小的眼拙。嘿嘿,还是喝茶,喝茶!”
“对了,你们可曾听说,这个沈大老板有个女儿,美得简直就象是天仙下凡。”
“听说过,当然听说过,他女儿是叫沈小婉吧。”
“对,就是这个小美人。”
“什么小美人,是大美人,苏州城那里还找的出比她更美的女子。”
“对了,我听说那年夏天宁波巡抚大人来苏州巡查,一眼便看中了他的女儿,不日便派来三百多人马,拉上几百车的礼物,听说珍珠玛瑙,奇珍异宝是数不甚数啊,带这么多重礼替他儿子前来说亲,竟然被沈家一口回绝。”
“什么?连威风八面的巡抚大人都攀不上他家的亲,那沈家架子也太大了吧。”
“你又错了,是他女儿沈小婉看不上人家。”老乌龟又开始笑了。
“哦,这你也知道,快说来听听。”
“其实是这么回事,这个沈小婉心里其实早已有个心上人了,当然容不下别人啦。”老乌龟故做神秘道。
“嘿呦,怪怪了不得,是那家公子有这个福气啊?能被如此有钱又有貌的美人看上。”
“你又错了不是,根本不是那家的公子,听说,这个人连公子都称不上。”老乌龟得意道。
“那是何许人物?”
“说出来,你们可得坐稳当了。”老乌龟不紧不慢地道,又开始卖起了关子。
“死老乌龟,少卖关子,快讲,快讲。”
“我听说啊,沈小婉看上的,,,是和我们一样的穷小子,又没钱又没势,要啥没有啥。穷的叮当响,,,哈哈,,,你们可信?”老乌龟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就象街角说书的,令人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
“我打你个死老乌龟,竟然敢咋呼我们啊。如果那沈小美人真的如此没有眼光,那不是老光棍我也可以去沈家提亲去了。”
众人乐成一片,浓浓的笑声也完全淹没在喧嚣的茶楼里。
这件事情的真假,完全没有人在意,因为清月茶馆历来是各种小道消息鱼龙混杂的地方,是真是假,谁又能分清楚,大伙往往都是图个一笑了之。
柜台上。
远自京城运来的玉泉山水已经烧开,碧绿鲜嫩的茶叶已入壶;
不消一刻,
茶姑便将四碗茶汤便端了上来,那茶汤色金黄,浓艳似琥珀,有天然馥郁的兰花香,缕缕飘散的茶香,闻之令人飘然欲醉!
沈千里急不可耐地正要端起茶碗,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按住手腕。那人身材修长,青冠青衣一尘不染,皮肤也甚是白净,他便是赵云萧。
赵云萧一把夺过茶碗道;“大哥怎么老忘了规矩。”
沈千里急道;“云萧兄,你什么时候才肯丢这个烂规矩,若有人要毒死我,法子不下几百种,如何提防的完?”
赵云萧微笑不答,从袖内抽出一支细长银针自杯内沾了少许茶水,在阳光下静静观察许久才道;“大哥,茶水无恙,请用。”
一旁,傅天义轻吸一口茶赞道;“好茶,好茶,味香持久,茶味醇厚甘鲜,香气凝而不散,茶汤入喉不化,回甘悠久,果真好茶,我这毫不懂茶粗人,在大哥多年调教下,也慢慢渐入茶道了,不过,大哥,还是莫怪云萧兄多事,最近苏州很不太平,已有多家黑商盐号放出话,要大哥的命,我们还是小心些好。”
沈千里叹气道;“我的命当真这么值钱,值得他们如此拼命么?我不过是个做正经买卖的普通商人.”
傅天义笑道:“你的命当然不值钱,值钱的却是你的盐!那些黑商若能杀了你,他们的盐便立刻能卖个好价钱!”
左首一个身材健壮大汉一拍桌子,这一掌直震得碗跳水翻,桌子险些都要散了架去,大汉嗓门更是洪亮如雷道;“大哥,有我纪万愁在,休要担心,谁要杀你,先问问我手里的铁棍答应不答应!”
傅天义笑道:“纪兄,你那火暴脾气还是收敛些吧,动不动便砸桌子。你那牛掌蛮力,一年下来,不知道要砸烂多少桌子椅子。”
赵云萧微笑地取出抹布,抹去桌子打翻茶水道;“大哥,你若是真有了什么不测,江南一带百姓也许连盐都要吃不起了。”
傅天义接过话道;“不错,大哥心如明镜,染不得丝毫尘土,多年来,一直以来不愿与那些黑商勾结,元和铺子的盐价一直稳而不抬,默默对抗黑商哄抬盐价,不知道挤翻了多少家黑盐生意,如此一来,虽然百姓有福,却得罪下太多仇家。”
沈千里摇头道;“世道黑暗,官府昏庸,近日,我听说新到任的知县竟然把朝廷赈灾粮用来囤积抬价。”
纪万愁瞪大眼睛道:“难道大哥想开自家粮仓广济灾民么?”
沈千里抚须笑而不答。
赵云萧叹气道;“只怕这样一来,大哥连新来的知县都要得罪了。”
傅天义打断话题道:“来,来,来,,今日天气如此之好,休要提那些晦气事情,来,我们还是品茶。”
沈千里端起茶碗,轻轻吹去浮叶,小吸一口,顿时被那茶香熏得醉醉然!
往往在很多很寻常的时间内会发生很多不寻常的事情!
就象现在,谁也想不到门外会忽然走进来三个人。
第一人很高,穿的衣服金光闪闪,好象很华丽;四肢细长,整个人如同树枝般瘦而干瘪,
第二人却很矮,但壮得出奇,脖短腰粗,简直象头熊。
但这两人长的究竟是什么模样,很多人并没有看清。
因为所有的目光都已被第三个人吸引过去。
这人全身都是黑的,黑衣、黑裤、黑靴子,手上带着黑手套,头上也带着黑色的毡笠,紧紧压在额上。
其实他就算不带这顶毡笠也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脸,他连头带脸都用一个黑布的套子套了起来,只露出一双刀一般的眼睛。
这种夜行人的打扮,只适合半夜三更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时穿着,但他却光明正大的穿到街上来。
他长的是什么样子?究竟是个怎么样子?谁也看不见,谁也不知道,他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寸可以让人家看见的地方。
每个人都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危险。
最危险的当然还是他背后背着的那柄剑。
是一把奇特的怪剑,剑上居然布满倒刺,并且泛着蓝色幽光;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是一柄毒剑,这样的剑不但淬有剧毒;而且剑上的倒刺刺进人的身体,一定会把内脏肚肠一并拔出,这实是一件可怕之极的武器!
江湖中很少有人用这种剑,因为要将这么长一柄带倒刺的剑,从剑鞘中拔出来就不是件容易事,那必须有很特别的手法,很特别的技巧。
能用这种剑的人,就绝不是容易对付的。既然已很困难地将剑拔出来,就决不会轻轻易易放回去。
剑回鞘的时候通常已染上了血。
别人的血。
而这样的剑既然沾了别人的血,那人便一定活不成,因为剑上喂的毒是绝对无解的,哪怕划破点点皮肉都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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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18 | 只看该作者
原本热闹非凡的茶楼,自从这三人一踏进大门。便顿时鸦雀无声。
静到可以听见针落在地上的声音。
黑衣人只淡淡说了句;“不想死的就滚。”
声音虽然不大,却清晰的传进每个人耳朵里;
这句话就像是句魔咒,话一说出来,顷刻间;
楼上楼下;
只要有脚的便立刻溜了个干净,即使没脚的也用手也飞快爬了出去。老乌龟本来想躲在桌子底下偷看,却被吴老贵他们拽着飞也似的逃了出去。。。
他们知道,等等这里发生的事情,绝非似庙家三少那般市斤无赖下三滥的寻常打斗!
而是一场可怕的血战,即使完全不懂武功的人也可以嗅见这股可怕的杀气。
这股杀气实在太浓烈,太可怕。
如此可怕杀气带来的岂非就是死亡?
一定是的。
此刻;
惟独楼上四人未动,刚才还充满欢乐的地方,立刻变得只剩下七个人。
以楼上三人丰富的江湖经验判断,来人的目标,毫无疑问肯定是自己,因为对方一进门,视线就没有离开他们坐着的包厢。
对方既然有备而来,就必定封死了一切出路,逃是绝不可能的了。逃更不是苏州三大护卫本色。
傅天义一直在瞧着黑衣人那柄古怪的剑,喃喃道:“剑未出鞘,就已带着杀气。”
赵云萧轻轻叹口气道:“只怕今天的麻烦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大。”
一看历来镇定如山的赵云萧竟然也是一副担忧的神情,沈千里便知,今天这三人,来头一定是不小。
黑衣人已经不疾不徐地踏上楼,一种浓浓的杀气随黑衣人逼近而来,他一步一步走到雅座前阴恻恻笑道:“你们可曾认得我的剑?”。
纪万愁拍着桌子大怒站起身道;“什么鸟剑,老子又不稀罕,还管什么认得不认得?”
黑衣人忽然凄厉地尖笑起来;“可笑,可笑,看来你们只好变成冤死鬼了,若是认得我们,下辈子还可以来报仇,只可惜,你们却连死都不知是死在何人手中,岂非枉然。”
好大的口气,好狂妄的举止。
黑衣人缓慢地转过身,轻轻脱去黑色长手套,露出一只瘦如枯骨的手,这只手一翻,已经拔出了背上那柄样子诡异的毒剑,剑光也象他的脸一样,闪着惨青色的光。
赵云萧微微一顿,目光闪动,突然发现黑衣人手腕上刺有一个张牙舞爪的龙头,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可怕的龙头图腾他立刻想到了一个人,
不,
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
一个天下最可怕的组织。
赵云萧终于想起他们是谁,失声道;“七杀手。”
黑衣人阴笑道:“好眼力,你总算认出了我们。”
听见“七杀手”三个字,傅天义血色就变了,变得就好像忽然看见鬼那么可怕。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突然不说话了,脸色却更沉重。
他当然知道七杀手出现意味着什么?
不错,就是死亡!
“七杀手”是当今世上最职业最冷血的杀手组织;七个人个个武功高的惊人,他们联手作案更是效率惊人,他们分工极为仔细,相互之间配合极其精确。追踪,伏击。掩护,伪装,暗杀,下毒,无所不能。
“七杀手”组织之严密,手段之毒辣,力量之可怕,他们当然清楚得很。
据说,只要你出的起价钱;无论谁的脑袋他们都可以提来给你,
多年来,这七人从未失手过;
至今还没有人知道这七个人的真实身份,很多人甚至连这七人究竟是男是女都不清楚,人们只知道他们索命的时间甚至比阎王还准!
而今日,这个传说中的可怕人物竟然就在眼前。
傅天义肌肉似已抽紧,紧盯着这三人,多年的江湖阅历还告诉他一件事。
七杀手是传说中最顶尖职业杀手,因为他们是职业杀手,所以请他们杀人一定得给钱,还一定得付的起钱。
杀一人,十万两黄金,
杀一人十万两黄金,杀两人当然也是二十万两黄金,从来没有人听说七杀手杀人收五万两黄金的。
换句话说,就是请七杀手杀一条狗也得十万两黄金,他们的规矩绝不会变,他们的武功绝对值这个价,他们杀人的效率更值得起这个价。
江湖里寻常人物根本请不起他们,寻常人物也根本没有身价千金的仇敌。
傅天义暗暗思衬道,难道我们的命也值千两黄金吗?
不,不可能,我们的命似乎根本不值得“七杀手”出手。
这里面难道什么蹊跷么?
赵云萧却盯着黑衣人道:“看来你应该是那啸龙!”
黑衣人笑道:“不错,正是老夫。”
江湖早有传闻,七杀手分别以七种凶残的动物为名,龙,虎,蛇,熊,鹰,狼,蜂!
而这条“龙”,必定是七杀手首领无疑。
赵云萧又道:“如此看来,另外二位便必定是暴熊与孤鹰了。”
另外两人却并不理会,一副鼻高眼低模样,似乎根本没有听见,仿佛当所有人说话都是放屁。
他他们看来并没有啸龙凶恶,但却更阴沉——阴沉有时比凶恶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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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19 | 只看该作者
傅天义四下查看道:“奇怪,七杀手?为何只来了三人?”
啸龙冷笑道:“杀你们区区三人,何必七兄弟到齐,有我们三人已经足够,至于我们另外四位兄弟么,”啸龙稍顿道:“嘿嘿,此刻他们应该在沈府杀的很开心。”
“什么?”沈千里顿时想起家里一百余口老小,还有那宝贝女儿婉儿,难道他们都已经。。。想到这里,简直要晕趄过去。
“放肆,拿命来。”纪万愁怒火中烧,手中七十三斤熟铜大棍携千均之力横扫出去,呼啸的棍风如同苍龙跃海,猛虎出涧。
纪万愁口中大喝棍决“一棍定乾坤。。棍扫苍龙。。。擎天一棍。。。。”
棍随风动,旋风般的棍影搅得包厢桌椅翻飞。
“藩龙棍法,不错!小棍儿舞得不错,不愧是四川疗老槐的得意弟子。”啸龙身随影动,形同鬼魅。
纪万愁翻江倒海的几棍竟然全部落空,自己的得意棍法在此人面前,竟然象扁担打苍蝇般费力,且丝毫不起作用。
啸龙继续讥讽道;“只可惜这样的棍法,蛮力有余,技巧不足,想不到疗老槐这个老废物自己一辈子混不出什么名堂,收的徒弟更是废物中的废物!”啸龙仍未肯出剑相迎,倒是一副无聊讥讽表情。
纪万愁肺都要气炸了,自己名震天下的授业恩师他口中居然被说成是“废物”,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啸龙正在看着他微笑着,笑得就象一只才抓到老鼠的猫得意地看着爪下猎物。
猫在杀死老鼠之前往往都要尽情戏耍猎物一番,毫无疑问纪万愁便象他掌中那只老鼠。
纪万愁脸已经气的发紫;“休要侮辱恩师。”盛怒之下,铜棍突变杀着,直捣啸龙要害。
啸龙脸色一变,瞳孔骤然收缩,厉声道;“来的好!”
毒剑终于挥出,
猫此刻玩腻了老鼠,游戏应该结束了。
匹练般的剑风舞过;那一剑似乎根本不快,不但不快,而且似乎还很慢,仿佛温柔的如同飘去深山幽谷的风。
纪万愁忽然觉得一丝说不出的疲倦,他的千均神力似乎瞬间消失在了空气中!
他忽然清晰地看见剑光一闪,两只血淋淋的手,已跟着手里的熟铜棍一起落下。
而那双断手竟然还牢牢握在棍上。
纪万愁再定神仔细一看,老天!那竟是自己的手,自己的棍!自己的双臂居然被齐肩削断。
纪万愁竟在一瞬间变做废人,一个人若是没有了双臂如何舞棍。
纪万愁万念俱灰,死意顿起,一声暴喝,钢牙露出,两腿一蹬,居然硬生生飞扑着咬向啸龙!
牙齿是他最后的武器,因为他知道自己已中了剑上剧毒,自己的牙齿唾液也必定带了毒,若能咬伤对方皮肉,绝对可以致命。
面对纪万愁的垂死一击。
啸龙竟然转过身去丝毫不理会,仿佛纪万愁咬的根本不是他。
就在纪万愁的牙齿距离啸龙的脖子仅差一丝的距离,他的人竟然完全消失了!
一个身高体壮的大汉怎么会突然消失了在空气中。
不奇怪。
因为暴熊已经出手,他的手弯如簸箕,每个手指上均带有锋利钢指。纪万愁在一瞬间竟然被他撕成了碎骨烂肉,变成了满地不成人形的血腥狼籍碎肉,绝对没有一个人相信,这些碎肉在三个时辰前还是一个谈笑风生的大活人!
沈千里三人不禁同时呕吐起来,连黄胆水都吐了出来;恨不得连五脏一起吐掉。他们这一辈子都没见过如此恐怖恶心的场面,况且死的还是他们日夜相处的兄弟。这样的强烈刺激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三人顿时明白江湖中人为什么宁愿看见鬼也不愿遭遇“七杀手”,因为他们实在比鬼还要可怕的多!
更令人发指的是,孤鹰竟然弯腰自地上拾起一片碎肉,生生放进嘴里美滋滋地咀嚼起来。
三人原本吐干净的胃顿时又收缩起来。
这人的脸是惨青色的,看不见肉,鼻如鹰钩,眼睛也好象专吃死尸的兀鹰一样。
孤鹰突然啐了口血水道:“呸,肉太粗,看来此人一身横练功夫,竟然把肌肉练得如此粗糙糟糕。还是前日那小丫头的嫩肉好下口些,”孤鹰眼中的变态寒光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沈千里看着这最忠诚的朋友如此凄惨地死去,心中完全不能原谅自己,扑上前哀求道;“各位大爷,好心放过我的两位兄弟吧。如果你们为我而来,我沈某要杀要剐听便,只求你们放过我兄弟!”
“好,既然你一心求死,我成全你。”孤鹰双臂一展,两柄圆月弯刀自斗篷内剔出。
血雾飞起。
沈千里人头骨碌落地,孤鹰又狞笑地飞起一脚,那头颅竟然被他一脚踢飞,一直飞往楼下街心。
一只摇着尾巴的饥饿黄狗,竟似饿昏了般,猛地扑上前,叼起沈千里血淋淋的头颅,飞也似的奔向街角,它竟把人头竟当做了它的美餐。
而那繁华似锦的热闹大街此刻居然有如鬼城,一个人影不见。
赵云萧与傅天义痛苦而哀伤地对视一眼,双方立刻读懂了对方眼神,赵云萧突然反掌切向自己咽喉,鲜血顿时自咽喉中喷出,傅天义举起成名铁掌,自碎天灵。
两人双双毙命,血溅当场。
两人明白七杀手杀人的方式极其变态而残忍,自己又绝非其对手,若是死在他们手里尸体都不知道是何模样,倒不如自行了断,兴许还有个全尸。
两位闯荡了一辈子江湖,水里火里冒过、大风大浪渡过,大小阵仗打过上百场的硬汉子,在七杀手面前却连拼死一搏的勇气都没,竟然只求速死!
可怜!可叹!
孤鹰怪异地盯着二人尸首仰天长笑道;“你二位很聪明,真的很聪明。”
突然,
大街上突然响起了一阵蹄声,密如暴风骤雨般马蹄声音,这声音正滚滚向茶楼而来。
长街响起了一阵夜枭般的怪笑声,那笑声尖锐而怪异,明显有三种音调。
啸龙头也未回,便知来人是谁,嘎嘎怪笑道:“想不到三笑女王蜂动作如此迅速,杀百人居然比我等杀四人还快。”
话语未落,街内一金黄色身影已自马背窜出,径直翻身连蹬数脚便已飞身上楼来,动作不但迅速,而且非常连贯轻盈。
一个尖细的女人声音道:“大哥,你要的两个人,我已经带来了!”
孤鹰,暴熊,同时回首。
这金黄色的身影原来是个身穿金黄色披风的女子,金黄色的丝衣,金黄色的靴子,甚至连蒙面巾也是金黄色之色,整个人看起来就象是鲜花丛中的黄蜂那般鲜艳夺目,她的蒙面丝巾上用金线绣着一只妖艳无比的金光灿烂的黄蜂。
她显然便是那三笑女王蜂。
此时,她胳膊下竟然还一手夹了一个麻布袋子。
啸龙满意地点头道:“想不到,蜂妹子的轻功更上一层台阶,提了两个大活人,步履竟还如此轻快灵活。”
三笑女王蜂扭着腰肢,笑着道;“大哥过奖,这布袋里装的就是沈夫人和她女儿。”
啸龙望着布袋道;“很好。”
又问:“沈府状况如何?”
三笑女王蜂道:“沈府上下一百零四人,除了这布袋里装的二人,已无活口。”
啸龙怒道:“不对,沈府有一百零六人,你们为何不斩草除根?”
三笑女王蜂辩解道:“此刻沈府已绝无活口,连襁褓婴儿都未曾留下。”
啸龙目光凌厉如剑,直刺要害问道:“那为何人口数目不对。”
三笑女王蜂道:“我们已经仔细核查,发现沈府昨日有两名下人告假还乡。”
啸龙一脸不悦道:“哦。”
七杀手出手怎能如此拖泥带水,宁可错杀,也绝不可漏杀。
三笑女王蜂急忙解释道:“大哥放心,厉虎,小狼,毒蛇已经火速赶往乡下,追杀那两名仆人,相信明日可回。”
啸龙终于露出满意神色,悠然笑道:“不错,一个都不能留下,嘿嘿,按这三位一贯的手段,只怕这两个仆人全家都要死光。”
“怪只怪他们错生在了沈家。”三笑女王蜂眼中的光比蛇蝎还毒。
斩草大可以不除根;至多不过春风吹又生。
但杀人一定要杀到对方全无还手,复报,反击,偷生的余地。
这便是七杀手一贯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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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0 | 只看该作者
沈府血案之后一个时辰;
第一个赶到现场,并且敢第一个冲进去的只有一个人---凌飞。
沈府地处繁华闹市,而这些杀手竟然毫无顾及地在大白天杀人,沈府撕心裂肺的呼救声甚至连几里地外都听的见,饶是如此,却没有人敢冲进去。
因为里面的杀手实在太可怕,进去的施救人也一定会死得很惨!
而沈府那时的情形岂止一个“惨”字可以形容。
凌飞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残忍血腥的场面。
简直是----残绝人寰。
沈府已是血海,真正的血海,仿若人间的地狱,只要有人心的人,都绝不忍来看。
放眼望去只有满地残肢断臂,居然找不出一具完整的尸首。
凌飞疯子一般呼喊着“婉儿----婉儿-------”双眼赤红地在尸首中寻找着,疯狂地寻找着,他既想找到些什么,又害怕找到些什么。
天底下有什么比找到婉儿尸体更可怕的事情?
悲伤,震惊!
刺目,惊心!
令人根本无法忍受的强烈刺激,谁能接受这一切,死去的全是凌飞他熟悉的一群人。。。
有勤快的吴大妈,老眼昏花的老赵,成天罗嗦个不停的沈四姑,爱偷懒的家丁小顺子。。。。他们全倒在血泊中,他们手里还拿着扫帚与扁担,看的出他们是在日常干活中被突然袭击致死。
他们完全不会武功,只是一群普通的下人,他们值得这样悲惨地死去么?
一直对他很好的厨子张大叔死在厨房门口。看着那熟悉的脸,凌飞立刻可以想起他那温暖的话语,“孩子,你来了,饿了么?快过来吃一只馒头吧。是热的。”
可是如今,这个和善的大叔也死得如此狰狞,望着这张巴扭曲变形的脸,望着这双已因愤怒惊恐而凸出的眼珠,凌飞只觉得心在绞痛胃在收缩。
他蹲下来,将张大叔的眼皮轻轻合开,然后再去扳他的手,却扳不开,他的手抓得太紧,他的血液已凝结,骨铬已硬化。
他手里竟然是一只馒头。
凌飞掰出这带血的馒头,眼中忽地开始发酸。究竟是什么杀手?居然连一个厨子也不放过,况且他手里握的不是武器,只是一只才做好的馒头。
凌飞行尸走肉般傻傻地走着,他的灵魂似乎已经离他远去。
又推开一扇被踢得稀烂的门。
这里是在沈家借住三姨妈的房间,
小床上有个三个月大胖乎乎可爱的小宝宝,可此时小床上那真的是小宝么?
凌飞定神看清楚,几要惊晕过去,顿时剧烈地呕吐起来,小宝竟然内被活生生撕成两半,一半在床,一半在地,中间是一堆花白的肚肠。。。。
谁能对如此胖呼呼可爱的婴儿下这样的毒手,这些杀手究竟是什么人?手段如此残忍,他们是人么?
凌飞在角落发现一只大木箱子。
箱子里有两个人;两个死人!
一个死不瞑目的男人和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那女人发髻凌乱一丝不挂,白生生的大腿不雅地张开着,混身淤青,一双愤怒圆睁的眼睛恨恨地望着天。
凌飞认的出他们,他们是小宝的爹娘。
小宝他爹被装箱子里,象皮囊般软踏踏,仔细查看之下,凌飞发现他身上每一处关节都已被捏碎,手里还有半截断了的凳子腿。
凌飞可以想象出这个屋子里发生过的一切,小宝娘为了躲避毒手,藏在了大木箱子里,小宝爹拿着板凳护着小宝,却被杀手打碎了全身骨骼。
而且,禽兽般的杀手当着小宝爹的面奸污折磨他的女人。
小宝爹只恨目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死,要眼睁睁瞧着他的妻子被摧残侮辱,
打开箱子的时候,凌飞就看到他一双眼睛。没有人能形容达双眼里所包含的悲痛与愤怒。
凌飞方才虽见过无数死人,但此刻还是觉得有一般寒意自足下升起,掌心也泌出了冷汗。
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凌飞强忍悲伤直视他的眼睛,一字字道:“我一定替你报仇。”
一个房间挨着一个房间的搜寻,凌飞脚步是如此踉跄,他的眼神是如此痛苦,不,不是痛苦而是木然!
他的精神快要崩溃,他的人已经快要倒下,满院刺鼻炫目的血腥快要将他熏昏过去,他就这样机械地走着,麻木而哀伤地搜寻着。
他的靴子已被鲜血浸染成红色,胳膊也因为翻动太多尸体也变成鲜红色,他整个人快被沈府家人流出的鲜血染成血人。他有泪本不轻流,宁死也不愿流泪,但现在却己伤心得几乎完全绝望.
当他绝望地放下最后一具尸体的时候,绝望地仰天怒吼。
“婉儿,你究竟在那?”
回答他的只有树上的老鸹悲鸣。
沈小婉,居然神奇地消失了,就象空气般消失了,在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
为什么没有她的尸首?她究竟是死是活?
如果没有死,她又去了那儿?凌飞完全不清楚,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没有任何痕迹。
夕阳落下之后。
天边晚霞也红得象血。 
一切都已过去,血案现场己清理,沈家不远处犹存青绿的山坡上,多了百余堆堆新坟。
这本是个美丽的地方.风光明媚,绿草如茵躺在这里可以看到青翠的山飘动的云,也可以看到白云上,青山上那座美丽的城。
但现在却变成了一座乱葬岗。
墓前,地是平的,凌飞将一畦菊花移到这里。他亲手埋下第一株,他知道菊花在这块地上一定开得比别的地方更鲜艳。因为这块地很肥。菊花种下去的时候,凌飞脸上带着痛苦的笑,可是他的心却在刀绞。
他心中所有不是亲人的亲人,他最忠实的朋友,都被他亲手理在这块地下,他们的尸体虽然很快就会腐朽,但他们的灵魂却将永久安息。
凌飞不愿任何人再来打扰他们,所以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埋葬之处。
以后当菊花盛开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人称赞这片菊花的鲜艳。但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是什么力量使这片菊花分外鲜艳的。
永远没有别人,只有凌飞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将自己的生命赋与这片土壤。他希望他生命能与大地融合。
暮色刚刚降临;
直到这时,凌飞的眼泪才流下。
他对着所有死去的人们发誓道,他一定会用这里的菊花浸透每一位仇人的鲜血。
那一日后;
凌飞这个人也从此消失。
但那一日后,江湖上开始出现了可怕的夺命菊花。
枯萎却充满尊严的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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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后;
凌飞终于在一位很有能耐的朋友帮助下,打听到沈小婉的下落,令人庆幸的是----她果真没有死。
但是,知道她下落的那一刻,凌飞却根本笑不出来,此时的沈小婉却比死了还可怕。
她居然出现在幽州玉春楼,一个当地闻名遐迩的青楼。
她竟然连名字都改了,叫苏红袖。
更为可怕的是,她完全变了一个人,她甚至连凌飞都已不认识,当凌飞经历千辛万苦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并没有丝毫惊诧,脸上一直挂着平静的职业的笑,笑得很甜,也很美。
无论凌飞说什么,她都不肯承认自己是沈小婉,继续逼问下去,看着那她脸上那副惊讶茫然的表情,连凌飞自己都已经绝望。
难道自己真的认错人了么?
难道世上真的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就连声音也完全一样!
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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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1 | 只看该作者
池近欢完全沉浸在凌飞这段离奇故事里,甚至忘记了手中的美酒,忘记了时间。
屋外不知道何时,已是一片漆黑。
夜风呜咽地吹着竹林,林涛阵阵宛如浪涛。
这袭袭林涛,在这幽暗的小屋子听来,显得无比萧索哀凉。
池近欢终于站起身 ,放下那杯在掌心握得太久,已捂得滚烫的美酒,他迟疑着,久久地迟疑着,他完全想象不出,沉默寡言的凌飞竟然也有如此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更没有想到沈小婉居然是来自一个名震江浙的豪门,她的身世竟然也是如此离奇。
池近欢突然叹气道;“原来我以为,你根本不会对女人动情,你根本是块木头,看来是我错了!”
凌飞痛苦道;“我敢肯定苏红袖就是沈小婉。”
池近欢道:“你管她是苏红袖还是沈小婉,你直接带她走不可以么?”
凌飞苦笑道:“她根本不肯走,非但不肯走,甚至连我都已经不认,更糟糕的是她现在已完全拒绝见我。”
池近欢奇怪道:“不肯走?这倒奇怪了,天底下有那位女子是心甘情愿生存在那种地方。看来她这么做,必定有什么苦衷?”
凌飞道;“我也这么认为,这一年以来,我一直有种强烈的预感,她之所以变成这样,必定是有很大的隐情,我绝不相信她是自甘堕落而自愿卖身青楼,我非常了解她的个性,她根本不是那种女人。”
池近欢道“哦,那你能猜出是什么原因,才会令她如此呢?”
凌飞无奈道:“不知道,因为她根本不会对我吐露半个字。”
池近欢目中露出了迷惘沉痛之色,仿佛在凝视着远方,过了很久,才慢慢地接着道:“也许有些人一生下来就已在这条路上,所以她根本没有别的路可走。”
凌飞目中又露出那种凄凉的笑意,道:“可以找到她,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
池近欢站起身,踱步沉思道:“她应该是在七杀手抓走之后突然变成如此,一个人的本性也绝不是说变就变的,我猜想,只是猜想罢了,也许是七杀手用了什么法子控制住了她。”
凌飞点头赞同道:“我也这么认为。”
池近欢默默叹口气道:“如果事实果真是如此,这七杀手的手段便太歹毒了。”
凌飞目中露出痛苦之色,悲愤道:“一年了,已经一年了,这一年来我几乎踏遍了江湖每个角落,耗尽了所有心血,却完全无法追踪到七杀手,没有法子打听到任何一丁点关于七杀手消息,我甚至感觉七杀手根本不存在,这七个人就象是凭空捏造出来的。”
池近欢笑着安慰道:“如果连天下第一的凌飞都无法追踪到线索,那么这个世上就更无第二人可以做到了,不过,这一点也不奇怪,若是七杀手是如此容易对付,就绝不是七杀手了,他们是杀手中的杀手,杀手中的王者,他们永远站在杀手世界的最颠峰之上。”
凌飞凝神正色道;“无论七杀手有多可怕,无论杀死他们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继续追踪下去,直到找到他们,并且亲手杀了他们,沈家上下百口绝不能就这样白白死去。”
池近欢苦笑道:“放眼天下,有胆量敢向七杀手发出挑战的,也许只有你凌飞了。你难道不怕死么?”
池近欢抬起头,看着凌飞。
他的眼睛看来还是那么萧索,那么忧郁。
凌飞缓缓答道:“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绝望,这一年来,你能想象每天深夜都会惊醒,一身冷汗无依无靠,彻夜失眠的滋味么?”
池近欢默默点头,他完全清楚凌飞这个朋友,凌飞这个人其实骨子里是个很敏感,很脆弱的人。许多年艰苦的生活,许多次危险的磨练,虽己使他的外表变得和森林中的豹子般坚强冷酷,但他的本质却还是没有变。
看到春逝花残,燕去楼空,他也会惆怅叹息,终日不欢。
凌飞忧郁地道:“一年来,我的心口无时不刻都被绝望紧紧压着,,无比沉重的绝望,沉重得令你透不过气来,每一天都看不到希望,你甚至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有时候又突然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如此可笑,直到有一天,你终于承认,其实自己所做的一切根本是多余。到那时,你才发现自己连死的勇气都已消失,因为你的锐气已被绝望彻底磨灭干净。”
池近欢沉思道:“我能理解,这种生活实在太可怕,若是换我这样活下去,一定会发疯,也许早就垮下,彻底地垮下。”
凌飞叹道:“你却不是我。”
池近欢沉默了半晌,忽然问道:“这件事情你可曾想到过求助胖掌柜?”
凌飞摇头道:“他的回答只会令你更加绝望。”
池近欢惊异道:“是么,他说过些什么。”
凌飞淡淡道:“只有一句话。”
池近欢追问道:“一句什么话?”
凌飞复述道:“世上绝没有人能够追踪到七杀手,更没有人能够杀死七杀手。”
池近欢怀疑道:“他口气当真如此绝对?”
凌飞道:“不错。他认为我根本没有赢的机会,天下间绝没有人有实力去杀死七杀手,他认为只要是一个头脑正常的人,最好想都不要再想这件事。”
池近欢叹气道:““唉,想不到这件事情如此棘手,连神通广大的胖掌柜都没有法子,如果胖掌柜都无法帮你,只怕这个世上就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帮你了。”
凌飞道:“不错,所以我只能靠我自己,只好用我自己的法子去找七杀手。”
池近欢道:“什么法子?”
凌飞却微微一笑道:“你不必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因为我的法子很笨,笨到你一定会笑我。”
池近欢又满满斟上一杯酒道:“你身上值得我笑的事情难道还会少么?”
凌飞苦笑道:“但也绝不会多。”
池近欢满饮了这杯酒,旋转着玩弄着空酒杯笑道:“我就知道江湖里有这么一个笨杀手,无论杀谁都只收一百两银子,不过我现在细细想来,倒不觉得这个杀手有什么奇怪,我猜想这个杀手之所以这么做,必定与那沈小婉有关。”
凌飞却望着窗子外,面对这个问题,他没有回答,嘴巴闭得紧紧的,完全是一副不想继续说下去的表情。
池近欢笑道:“你既然不想承认也无所谓,你不想说,我就替你说吧。首先,你说的沈府血案,我也早有耳闻,只是不知道案子居然与这沈小婉有关,更没想到她竟然是沈府血案后唯一留下的活口,然而,就凭这一点,我认定这个里面有蹊跷。”
凌飞终于有了兴趣道;“什么蹊跷?你发现了什么,这里面难道有什么文章么?”
池近欢翘起腿得意地道:“当然有文章,不但有文章,而且文章大了,全天下都知道,七杀手做案历来不留活口,他们却留下沈小婉的命,这完全不符合七杀手一贯的手法,这一点你难道不觉得奇怪么?”
凌飞沉思道:“是很奇怪。”
池近欢疑惑道:“他们既然不杀沈小婉,必定是另有打算,我只是奇怪沈小婉对七杀手来说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价值么?”
凌飞仔细沉思道:“不可能,她完全没有七杀手看的上眼的东西。”
池近欢道:“不!你错了,七杀手这么做一定有原因,只是你我还没有线索。“
凌飞叹道:“这等于没有说。”
池近欢道:“七杀手做案,还有个先决条件,就是每杀一人收取黄金千两,血案发生那日,他们一气之下杀了沈府百余口人,你猜想,雇七杀手的客人将付出多少黄金?”
凌飞道:“至少十万两。”
池近欢道:“没错,是十万两。放眼天下,又是谁能出的起如此大的价码。”
凌飞道:“江湖上有钱的豪门何止千万,你我如何能够一一查的清楚。”
池近欢道:“说的不错,但江湖上又有钱,又与沈家有仇的应该没有几家。”
凌飞道:“这点我早就想到过。”
池近欢沉思道:“若要说财富之大,应该是山西一等候赵王爷,若要说珠宝之多,就是关中严家。说到地产之大又应该是洛阳柴家。。。”
凌飞打断道:“不,我早就查得清楚,这些江湖上的所谓的豪富人家与沈家完全没有半点过节。杀害沈家的主谋的目的也绝不是江湖寻仇这么简单。”
凌飞道:“哦。你还有什么高见?”
凌飞道:“沈府虽然满门被杀,但家中钱财却并未丢失,大量珠宝也堆积在库房内原封未动,七杀手要的只是命,人命!事后三天,我还打听到,远在几百里外沈府两个告假家丁也被杀手灭门,杀手杀人的手法和沈府一样。”
池近欢摸着下巴沉思道:“雇凶杀人者不为劫财,这也是一大疑点,不过,沈府出事之日,你可曾到过现场?”
凌飞没有回答,但他的脸孔又开始扭曲,仿佛那日血腥凄惨的一幕又在眼前出现。
池近欢从凌飞扭曲的表情中猜到了一切,安慰道;“是我不该提及,但你若想得到线索,有些事情你不得不想。”
凌飞痛苦地点点头。
池近欢苦笑着摇摇头问道:“沈府一共有多少具尸体。”
凌飞道:“我没有仔细数,我那日只是疯狂找寻沈小婉的下落。不过,具事后官府仵作证实,沈府有一百零四具尸体,而另外沈千里等四人是死在清月茶楼,却不是家中。”
池近欢道:“可有遗漏?”
凌飞道:“有,沈夫人尸体至今也没有找到。那日她与沈小婉同时失踪。”
池近欢道:“这就更奇怪了,沈夫人难道也有活下去的价值么?”
凌飞叹道:“沈夫人也许早已死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尸首罢了。”
池近欢道:“你在苏红袖面前可曾提到过她母亲?”
凌飞道:“提到过,她说她母亲早已经死了。而且,她说的母亲可能不是沈夫人,她连自己的身份都不肯承认,又怎么可能承认沈夫人。”
池近欢奇怪道:“苏红袖说这句话的时候,你可曾注意过她的眼睛?”
就算是天下最会说谎的人,眼睛也不会说谎。
凌飞回忆道:“注意到了。她的眼睛一直闪烁着逃避着什么,似乎有什么隐情不想让我知道,总之,我感觉她并没有说实话。”
池近欢得意道:“一个从未骗过人的女人,想一下子就学会骗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再仔细想想,七杀手既然把沈家母女一起抓走,就肯定不想杀她们,若要杀死她们就完全没有必要带走她们,一杀了之,岂不简单,既然带走她们,就不可能只杀一人却又留下一人,这样的做法简直多此一举,也完全不符合逻辑。”
凌飞点头道:“你分析的很有道理。”
凌飞郁郁道:“不错,我也一直怀疑沈夫人没有死,因为我还发现一桩事情.”
池近欢道;“哦,什么事情?”
凌飞没头没脑冒出句;“粽子,奇怪的粽子。”
池近欢奇怪地一楞,很快笑了;“什么狗屁粽子,粽子和她有什么关系?”
凌飞道;“苏红袖如果是沈小婉,那么她就不会去买粽子。”
池近欢道;“为什么?”
凌飞道;“因为沈小婉最讨厌吃粽子,她不可能因为身份的变化连习惯口味也会改变。”
池近欢点头道;“有道理。”
凌飞又道;“但另外一个人却很喜欢吃粽子。”
池近欢好奇道;“谁?”
凌飞道;“沈夫人!”
池近欢敲打着手中折扇道;“难道----”
凌飞很快接过话道;“沈夫人最喜欢的小吃就是粽子,尤其沾了白糖的嘉庆粽子。”
池近欢站起身踌躇道:“这么说来苏红袖买的粽子不是自己吃,而是给沈夫人留的。这也许是一条不是线索的线索。”
凌飞苦笑道;“但这只是猜测,也有可能是我想太多,捕风捉影罢了。”
池近欢斩钉截铁道:“不,我认为沈夫人一定还活着,而且沈小婉肯定还知道她母亲的的下落。”
凌飞为难道:“只怕一个人若是想故意隐藏一个秘密,无论谁想去揭穿都没这么容易。”
池近欢道:“所以你必须再去玉春楼。”
凌飞道:“你有什么好办法么?”
池近欢道:“没有,但我知道天所有女人大多有一个共同的弱点。”
凌飞疑道:“哦,是什么弱点?”
池近欢道:“心肠软!”
“所以你必须这样做。。。。。。”池近欢微笑着将嘴凑到凌飞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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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3 | 只看该作者
天边的一角升起了一轮明月,透过浓雾,洒下点点余晖。
月色如泉,滋润着他干涸的心。
月色如酒,刺激着凌飞冰冷的血液,
月色如歌,唤醒他沉睡的灵魂。
明月下,小楼上那双绯红灯笼,就像海面上的孤灯,指引着他漂泊的行程。
是夜来临,
寂静如水的深夜。
玉春楼的通明灯火终于暗去。
凌飞便在此刻静静地穿过灯红酒绿的西门;全天下只有妓院的门才是向西开的。
他要见她,必须见到她。
小楼有很多守院打手;更有个势力刻薄的老鸨。
凌飞从头到脚每一处地方都不象是个有钱人,有钱人不会似他这般落寞憔悴;他一身破旧的衣服在看家护院眼里简直连门口要饭不如。更令守院打手瞪大眼睛的是,他居然还带了剑,他倒更象是个来找麻烦的!
看家护院操起家伙兵刃将他团团围住;
老鸨瞪着眼插着肥腰走上前,用右手手指戳在他眉心奚落道;“我们这可都是又美又水灵的红牌姑娘,这些姑娘可是我从各地精挑细选来的,只有有钱大爷才配来玩,就你这样的穷小子,还是去城东窑子找二两银子一夜的野婆娘开心去吧。”
凌飞没有吭声,只是自怀里缓缓取出一沓东西;那竟然是一沓东西厚厚的银票;
老鸨的突然闭上了嘴,那副表情仿佛是吞了只苍蝇般,傻呆在那里;这个落魄少年竟是出手如此阔绰的客人,她恨不得连抽自己几十只耳光。
这个世上能够抵挡住凌飞的人本就不多;更何况况是带了银票的凌飞;
老鸨见到厚厚银票后笑的比二月春花还灿烂;以至老脸上的厚厚脂粉都笑落一地。
剽悍护院打手也飞快地闪开,让出一条宽敞的路,他们离开的速度远比出现的时候快的多。
老鸨急忙招手肉麻地大声呼唤道;“兰兰。红红,娇娇,,还不快来接这位爷!”
一扇胶木板门后,飞快地闪出一个戴着茉莉花的女人。
花香,腻人的脂粉,和着腋窝下恶臭混合成种低贱而罪恶的诱惑.
她故意将自已一张脂粉涂得很厚的脸接近凌飞,一只手己悄俏过去,故意磨擦着凌飞大腿根部敏感某处。“我叫娇娇,客官请随我来,里面有张床,又软又舒服,再加上我和一盆热水,只要五十两银子。”
凌飞皱起了眉毛,脸上的肌肉卸在跳动,苍白的脸已发红,红得奇怪,红得可怕。
她眯着服,眼睛里演出了淫荡的笑意;“我只有十七岁,可是我的功夫好,比小红,小兰都好许多。”她笑得很愉快,她认为这次交易很快就要成功了。
因为她感觉这个男人看起来已经有了变化。
凌飞苍白的脸更加发红,他不仅想呕吐,而且愤怒。
凌飞皱起眉头不耐烦喝道:“滚!”用力甩开这个令人厌恶女人的手。
“稀罕!”娇娇恼怒地哼了一声,悻悻的走进屋子。
凌飞厌恶地吼道:“所有人都给我滚开。”
老鸨也知趣地连忙退下;
如果客人改变主意要拿回银票,岂非是要她老命的事!
“站住。”身后传来一声嚣张的厉喝。
凌飞停下脚步,他没有回头,就这么站着!
“本大爷说过,这是你来的地方么。”这个声音伴随着众人哄笑。
凌飞目光中流露出可怕的光芒,他认得这个声音,任何人的声音他只要听过一次便不会忘记!这个人是前天那姓吴的醉鬼。
那人的手重重地拍在凌飞肩头道;“本大爷说过,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哎呦。。。”凌飞手腕一叼抓住那肥腻的手掌。
“咔嚓。”
吴醉鬼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象面条般软软地垂下,一阵无比的痛楚的传来,他杀猪般地哀嚎着;“我的手断了。。。。”
“臭小子,你敢伤我们吴公子。”一群人围了上来。
凌飞抬起头,又是那群人,凌飞记得他们的拳头与脚尖。
“再尝尝老子铁拳。”风随拳到,无数双脚尖胡乱地踢来。
凌飞鬼魅般地移动,十几只拳头落空,无数脚尖也全踢向空气。
剑光一闪。
凌飞终于出剑,他没有空闲与这般无赖纠缠。
所有人突然发觉头顶一凉,用手一摸,再互相对视一眼,所有人的酒立刻吓醒。空中飘飘洒洒的发丝落下,每个人的脑袋竟然被凌飞瞬间削成秃瓢。酒鬼们一个个摸着光秃秃的脑门面面相觑,这个少年的剑法实在太可怕了!
他腰上这柄剑要削下他们脑袋岂非和削断他们头发一般容易,为什么才隔两日,这个少年竟然变了个人般。他还是前日那个任人宰割的落魄少年么?可他脸上那旧日伤痕依旧还在。
众人跪地求饶道;“大爷,饶了小的吧,小的狗眼无珠,不识好汉剑法,饶命啊。。。”
“前日,是我等酒醉闹事,误伤了爷爷您,还望手下留情啊。大爷。。。”
凌飞缓缓道:“我的剑是不是捡来的垃圾?”
众人捣头如泥道:“不是,不是,大爷您用的乃是神剑啊,神剑。。。”
“还不快滚。“
“是,是,,是。。。“众人忙不迭地向大门涌去。
“慢着。”凌飞又喝道。
所有人犹如中了魔法般老实地停下脚步。
“是爬出去。”凌飞冷冷道。
“是,是,,是。。。“众人飞快地弯下腰,象狗一般飞快地爬了出去。
凌飞厌恶地转过身,却发现大厅内所有人都鸦雀无声地望着他,敬畏地望着他!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市侩,凌飞怒道,可是沈小婉就生活在这样市侩的世界里,她是怎样度过每一天的。
哀愁又浮上凌飞心头,挥也挥不去。
从大门口到小楼雅阁只有一个不算太长的楼梯;转角二楼屏风后便是雅阁了。
这不过短短咫尺距离,凌飞却走了一柱香;他的脚步已经沉重!他内心却更加紧张惆怅;
他甚至不明白为何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来到这里?
小楼上的纱窗里灯影朦胧,人影也朦胧。
楼下的门是虚掩着的,仿佛本来就在等着人来推门登楼。
只需要掀起帘子推开小门便可以进到屋内。凌飞迟疑地站在门口无力举手推门;
他心已疲惫,他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屋内的人。
门帘却已悄然掀开;
掀开门帘的是一只非常纤细美丽的手;一只很瘦弱很白皙的手;白的甚至已没有任何血色。
如果是寻常女子看见手的主人;她一定会活活气死;上天已经给了她一双如此完美的手;却还要给她一双如此美丽的眼睛和面容;这种美已不是人世间的美,已显得超凡脱俗,简直无法用词语形容。
凌飞已看见他所熟悉身影;虽然并没有看清她的面目,但这双眼睛,眼睛里所包含的这种情意,除了沈小婉还有谁?
柔弱的身躯躲在华贵的丝绸中;透过薄如蝉翼般的轻纱;隐约可见里面笔直而修长的腿;光这双腿就已经可以要了很多男人的命了,每个男人在她的面前都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几个眼珠!
她漆黑的头发披散在双肩,脸色却是苍白的,她轻轻笑了;笑的美丽而凄惨;这样的笑在她的脸上是那样楚楚动人;
她见到凌飞,表情完全一怔,眼神深处闪过了一丝欣喜,然而她却未将这种欣喜流露出一分,眉目之间又突然升起一丝妩媚笑道;“客官请进,你只有一个时辰,来,你看这张床又大又暖和,我们可以在床上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
屋子中央的确摆放着一张锦榻,床上的丝被却被蹬踏很凌乱,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想象出,这张床前面才发生过什么。
凌飞含泪颤抖道;“婉儿,是我。”他的声音已经完全失控。
她笑得更加甜而妖媚,道;“客官,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这里没有婉儿,小女子是玉春楼头牌苏红袖,客官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凌飞强忍心内刀绞深情道:“婉儿,即使你不再认我,我一定要带你离开这里。在我心中,你永远是婉儿而不是苏红袖。”
苏红袖却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凌飞的话,吃吃地笑道;“这位爷,你是不是喝醉了,来,,来,,我扶你去床上歇息,这一个时辰里,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的“功夫”很好。”
听见“功夫”两个字,凌飞心口开始剧痛,他完全想不到,冰清玉洁的婉儿,竟然和前面门口那位娇娇一般,会说出“功夫”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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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4 | 只看该作者
凌飞厉声大声喝道:“婉儿,你不必继续装下去了,我虽然不知道你为何变成如此,为何会无端卖身这里,但我相信,你一定有难言的隐情。我完全清楚你的个性,你绝不会无端端地自暴自弃。”
苏红袖听见婉儿二字,心口又是一阵抽痛,泪不禁要落了下来,她的心里在挣扎、呐喊,可是她的脸上却全没有一丝表情,她完全忍住了。
凌飞上前一把紧紧抓住她的手道;“你为什么不肯和我走,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带你走。”
苏红袖已几乎要哭出来,但是她脸上却偏偏要作出很冷淡的样子,冷冷道:“我为什么要和你走?这里有我需要的一切,这里有喝不完的美酒,吃不完的精巧美食,还有赚不完的银两,我难道会和这样的好日子过不去么?”
凌飞梗咽道:“你究竟是着了什么魔?我清楚,你一直这样故意气我,不理我,就是希望我离开你,是么?”
苏红袖露出一脸冷漠,承认道:“不错,我就是希望你永远不要来纠缠我,更不要来见我,我再清楚地说一遍,我根本不是你那个什么婉儿,我也根本不认识你,我以前从来就没有见过你。”
凌飞一把抓住苏红袖双肩道;“我知道一定是有人逼你这么做的,是不是?他们在在幕后操纵着你,控制着你,是么?”
苏红袖忽又笑了。
她被人说中的心事时总是会笑。
她还知道只有用笑来掩饰心里的不安才是最好的法子。
苏红袖并不自然地荡笑道:“客官,想女子听不懂你在胡说什么?什么幕后人物?什么阴谋诡计?我是完全自愿来这里的,你应该看的出,我长得很美是么?来这里的每个男人都很喜欢我,他们愿意在我身上花大把银两,有了这些银两,我可以过衣食无忧的日子。我依靠我自己的身子挣钱有什么错了?你不要对我们这类青楼女子抱任何希望了,就算我真的是你那个什么婉儿,我也不会和你走,看你的打扮,也知道你是个穷小子,我怎么可能放下好日子和你去挨穷挨饿,你明白了么?我本就是这样下贱的女人。骨子里就是,其实,你根本看走了眼。”
凌飞激动道;“不,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你若一定要逼我离开这里,可以,除非如此。”
凌飞带着他的剑来,他的剑就在他的手边,永远都在他的手边。
凌飞手腕一抖,寒气逼人的长剑已经出鞘,锋利的剑锋已紧紧抵着自己脖子,锋利的剑锋下,一条纤细的血丝已经流下,
凌飞淡然笑道:“你不承认自己身份也罢,不肯认我也罢,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离开你,只有死才会令我离开。”
苏红袖终于看清楚,凌飞携带的剑已不是当年那柄竹剑,而是一柄货真价实寒气森森的钢剑,
他真的会死!
苏红袖扑上前,夺下剑,崩溃地大哭道:“不,你何苦这样?我不值得你死,不值得。”
凌飞怅然道:“婉儿,你终于肯认我了么?为了你,我已无活路可退,你知道,我们过去曾经拥有的一切,还有我们过去的一切诺言,岂非死这么简单,又岂非死这样轻易结束的么。”
苏红袖深情而哀怨地望着凌飞道;“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你为什么不肯放弃我,我的身子早已不干净,和我在一起只会令你更加痛苦,我真的已经不是从前的婉儿了,求求你,你还是走吧,永远忘了我吧。”
凌飞斩钉截铁道:“不,我绝不会再离开你,我也不会在乎这些,我了解你,信任你,你是婉儿,天下最纯真最善良的婉儿,你永远都不会变。”
苏红袖凄惨地逼问道:“不在乎?你真的不在乎么?你要知道,我每天会陪多少个男人睡觉?我为了满足那些男人,每天都会做些什么?你根本无法想象。”
凌飞没有回答,目光却已开始颤抖,手中的长剑也开始颤抖。
苏红袖缓缓走到凌飞面前;脸上挂着残酷的笑道;“你想不想知道,来这里的每一个男人是怎样对待我的么?”
凌飞痛苦地摇头,他根本不敢去想象。
苏红袖伸出纤细手指将罗衫解开,那雾一般的纱衣,便自肩头滑落,露出了她那如象牙雕成的胴体。美丽得简直可以令人窒息的胴体;雪白的胸膛结实而坚挺,嫣红的蓓蕾正随呼吸轻微的起伏着;
凌飞面对这个女人完美无暇的胴体时,就好像一个虔诚的情徒,就看到了他幻想中的女神一样,绝无任何邪念,他依旧镇定,虽然他还是个血气男儿。
但令凌飞触目惊心的是;她娇美的身躯上居然布满了淤青和齿痕;甚至还有长达数寸的刺目的血红抓痕,甚至还有鞭打的痕迹,完全可以想象出她在这里每一天遭遇到的都什么。
苏红袖眼里已噙满泪水;“来这里的每个男人都是畜生,在他们眼中,我不过是一个付了钱的玩物;他们没有一个人会把我当人,然而可笑的是,这样的日子我却早已习惯!”苏红袖突然凄惨而悲伤地大笑起来,这样的笑在寂静的显得尤为刺骨。
凌飞身体已开始抽搐,他的剑握的更紧,手背上所有的青筋都已暴出,牙关用力咬着嘴唇,直到渗出鲜血;可肉体上的痛苦能够替代他心灵上的伤口么?
不能!完全不能。
眼见自己最心爱女子如此痛苦,却无法分担,一个男人无法令自己心爱女人幸福;却还要眼睁睁看她继续受辱。
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一块废物,一块不折不扣的废物!
天下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苏红袖残酷地笑道:“你难道还不想走么?在这里呆一个时辰需要三百两银子,你不觉的傻站在这里很可惜么?”
凌飞嘶吼道:“你不用说了,我说过一万遍我不在乎,你是被逼的,你的心永远比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纯洁!我相信你,永远不会嫌弃你,我一定会带你走,无论遭遇什么困难我都不会离开你。”
苏红袖苦笑地摇头道:“你还是没有变,还是这般倔强。”她闭上眼睛,眼泪已夺眶而出。
凌飞垂下眼看着自己的剑道:“也许,我很快就可以找到七杀手;我一定会杀了他们为你报仇”
苏红袖却苦笑着徐步走近窗台;凌飞眼中熟悉却又陌生的窗台;
星光静静地酒在窗纸上,春风从纱窗里吹进来,小楼上充满了花香和来自远山的木叶芬芳。
月无声,星也无语。
小楼里也静悄悄的。
现在已是半夜了,也正是人们入睡的好时刻。
她推开窗子,凝望一轮淡淡残月幽怨地笑道;“天下之大;能容我却是这污秽之地。你认为我还能去那?就算找到凶手替我报仇又能怎样?就算我能离开这里;又能好好活下去么?我的躯壳根本已经腐烂,我是天下间最下贱的女人,我已经不配再出去做人,尤其是做女人!”
凌飞无语,想说话,但嘴唇却有些发抖,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许久,
凌飞终于强忍住伤痛问道;“沈夫人在那?我想见她。”
苏红袖目光一惊,忽又收起道;“她早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再见到她。”
凌飞微笑着指着桌上摆放着的温热粽子道;“你难道也突然喜欢吃起了粽子么?”
苏红袖冷笑道;“那是前一位客人留下的。”
凌飞紧紧盯着苏红袖道;“这么说来你每天晚上都会伺候一位喜欢吃粽子的客人。”
苏红袖扭头道;“你想的实在太多了。”
凌飞上前一把捉住苏红袖手道;“沈夫人就在这屋子里是么?”
苏红袖甩开凌飞手咬着牙道道;“你走吧,我已经说过了,这里没有什么沈夫人!”
凌飞道;“不可能,我已经查明,那日沈府幸存下的还有你母亲。若是她真的死了,为何我一直找不着她的尸首?还有,你说你亲眼看见母亲是被七杀手杀害,为何你说不出你母亲的死状?她又死在什么样的兵器下?”
苏红袖摇头不语。
凌飞冷漠一笑道;“我相信她一定还在这屋内。待我找她出来。”说罢,仔细查看屋子四周,用脚尖四处踢地板与墙面,任何角落都没有放过,当凌飞的脚尖触及屋中那张圆桌下之后,那空洞的回音立刻告诉了他什么!
凌飞突然脸色一变而后微微一笑,猛地掀起桌布,翻倒桌面,顿时露出一个奇特的木头把柄,正待旋开。
苏红袖“啊”的一声大叫扑上前死死按住凌飞的手,哀求道;“不要!”
凌飞柔情地推开她手道;“你不必继续隐瞒我了。有什么痛苦就让我与你一道分担吧。”
苏红袖无法控制自己情绪软瘫在地,虚脱垂泪道;“你若见到她的模样,只会令你更加痛苦,你的痛苦难道还会少么?”
凌飞坚定地道;“我必须见她!”
苏红袖道;“好!不过你见着她之后,根本不必对她说话。”
凌飞奇怪道;“为什么?”
苏红袖凄惨地笑,笑的居然连眼中含满了泪水,道;“因为她已经是个聋子,不但是个聋子,而且还是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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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5 | 只看该作者
凌飞的心又开始紧缩,道;“她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苏红袖道;“她中了毒。”
凌飞道;“什么毒?”
苏红袖恨声道;“一种极其卑鄙的毒。”
凌飞皱眉道;“对付沈夫人这样普通的妇人何必用毒?为什么不直接杀了她,七杀手这么做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苏红袖凄惨地笑了起来,她仿佛又回到那个可怕的夜晚,还有那间恐怖的石屋。
那是一间阴暗而潮湿的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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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丝毫的风,满屋尽是霉烂腐臭气息;狭小、昏黯、阴湿、毒虫横生的牢笼。
唯一的光便是屋角那只火苗微弱摇晃不已的蜡烛。
阴森森的火光映在黑黝黝的墙壁上,墙壁是巨大的石块砌成的。
看不见门。
只有个小小的窗子,窗子离地至少有四五丈,宽不及两尺。
沈夫人逐渐醒来,她口鼻均流着鲜血,衣衫之上也尽是呕吐出的酸臭苦水,混身酸痛,全身的骨头仿佛都被折断般的痛楚;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当她看见角落里她的心肝女儿时,她眼前一黑,顿时希望自己是真的死了才好!
沈小婉衣衫被撕扯的稀烂,丝丝缕缕地随意遮盖着,露出大片似雪肌肤,那破碎的布片甚至连少女最隐秘的部位都未能遮挡严实,她横卧在阴霉的草褥上;乌黑如云的长发凌乱地散落耳旁,面目青紫,嘴角还带着血,就这样毫无知觉昏沉沉地睡着;看到女儿这副凄惨的摸样,谁都猜的出她一定遭遇过了什么侮辱。
沈夫人哭喊着扑上前用自己的裙衣盖住女儿赤裸的身躯;用力摇晃着她,却丝毫没有回应,女儿究竟是怎么了?沈夫人凄厉的哭喊声穿透石屋直刺苍天。
许久;
沈小婉终于母亲怀里醒来;在这样的情境下,如果第一眼可以看见自己亲人多么让人欣慰,
沈小婉失声痛哭,她有千言万语想对母亲诉说;但却无法说出半个字,只短短一日内发生如此惊天惨变;莫说是沈家母女这样的柔弱女子,就是铁打的男人也承受不了。
沈小婉回忆起昨天晚上那几个可怕的人物;浑身仍剧烈颤抖不已!
她一闭上眼睛就仿佛又看见那几张狰狞的面孔,而可怕得莫过于她昨天夜里所受的非人折磨,恐怖的是,彻夜折磨她的竟然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六个,世界上有那个女子可以面对那凶残的六人,更何况沈小婉是女孩而不是女人。
屈辱难熬的一夜终于过去,六个禽兽般的男人狞笑着满足地离开。
她已经不再是个如雪般洁白的女子,那六个禽兽已经夺去了她的贞操,还彻底践踏了她的尊严,她以往拥有的美丽与骄傲都已随风消逝而去。剩下的只有屈辱,是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忍受的屈辱。
沈夫人轻抚小婉长发;替她将乱发挽起;慈爱地将沈小婉头拥进自己怀里,这样女儿便一定会觉的舒服些,母亲的怀抱永远是最塌实最温暖的,母亲在自己孩子面前也永远是最坚强的,沈夫人知道自己不能垮下。必须笑着鼓励女儿活下去。
一种深挚的、不可描述的母爱,已使沈小婉暂时忘记了惊煌和恐惧。
孩子固然要依赖母亲。
母亲却也是同样在依赖着孩子的。
沈夫人却发现自己似乎也无法支撑多久,她感觉自己每做一件事情都非常吃力;体内有一种奇怪而隐约的痛楚,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痛楚。每隔一个时辰,这样的痛楚就更加剧烈明显。到底是什么样的痛楚,她说不出来,但这种痛楚令她感到了危险。
令她不安与害怕的是,为什么周围的世界如此黑暗和寂静。
屋外正是大白天,可她如何睁大眼睛,都看不清楚周围的一切;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更可怕的是她的耳朵已听不清楚任何声音,甚至听不见自己的呼吸,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
难道自己中了毒,也许自己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沈夫人依旧强装镇定,依旧勉强微笑着。她不想让女儿知道自己即将变得又聋又瞎,她清楚现在自己就是女儿唯一的依靠,自己绝不能倒下;就是死也要坚持到最后一刻,她不能让女儿再承担任何多一点的伤痛,因为她是一个母亲。天地间最普通,却又最伟大的母亲!
“小飞。你在那里?”沈小婉在昏睡中呓语道。
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父亲便是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最关心自己!
然而;他现在确在那里?
这里除了冰冷的石壁;便是无尽头的黑暗。
在这里甚至无法知道外面是究竟白天还是黑夜。这样无尽头的黑暗是不是就意味着死亡。
如果是死将是最好的解脱!
沈小婉倒宁愿现在便死去,但沈小婉不能死。她必须做出一个选择;一个令她不得不继续活下去的选择。
其实她非常清楚母亲中了毒!
昨天夜里。
她亲眼看见那目光阴鸷黑衣蒙面人驾起昏迷的母亲;将一碗黑色药水灌入母亲口中。
黑衣蒙面人眼睛里发着光,阴险地对沈小婉笑道:“这不是什么灵丹妙药;而是每个月定期会发作一次的致命毒药;是什么毒你当然不必知道,你需要知道的是,每月到了时辰若不及时服用解药;便立即会肠穿肚烂而死,而且我还可以向你保证,你母亲毒发之前的痛苦可怕模样,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另外一个瘦高目光如鹰的蒙面人接过话道:“你若想要定期拿到解药;你必须签下这份文契。”言毕,自怀内出一张契约丢与沈小婉手中。
那份契约是以红纸写成,红的似血,鲜红而刺目。
沈小婉检起契约仔细一看,简直要惊昏过去;那竟然是一纸妓院卖身契。
她早清楚那七个厉鬼般的杀手是不会轻易放过她们的,只是没想到他们的手段居然如此卑劣!
他们留下沈夫人性命;根本不是怜悯,只不过是逼迫沈小婉卖入青楼为娼的筹码!
可叹的是,居然没人知道沈千里究竟得罪的是什么人物,竟连累全家落的如此境地!
沈小婉挣扎着坐起身,她清楚。
二十个时辰内若不签下卖身契约,便拿不到解药;母亲就得死,即使拿到解药,也最多维持一月压制毒性不再发作,这便意味着沈小婉必须时刻听命于这个无情而残忍的幕后黑手。!
今日起,她将永远不可能做回从前的自己,将会永远地沦落成为他人手中的玩物傀儡。
这是多么可怕而精心编织的陷阱,但可悲的是,明知是陷阱她也要不顾一切的跳进去!
沈小婉凝望母亲那慈爱的微笑,耳际斑白的头发,泪已流干;心已破碎。
父亲已惨死;世上唯一剩下的亲人便是母亲,沈小婉心意已决,就算自己粉身碎骨也不能看着母亲毒发身亡。
她必须独自承担一切,她绝不能象母亲吐露分毫实情,她深知母亲便是自绝身亡也不会把自己女儿推入火坑。如果告诉母亲这一切,便是逼她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人类最强烈最深挚痛苦的根源!
肉体上的折磨,是别人在折磨你,情感上的折磨,却是你自己在折磨你自己,虐待自己。
沈小婉一颗心也立刻沉了下去。突然悲切的笑起来。自己难道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一个人只要还能笑,无论怎样的笑,只要你还笑的出来,就表示还有勇气,只要还有勇气,就能活下去,哪怕只是苦笑!
苏州玉春楼一夜之间,突然来了个貌美如花,色可倾城的女子,望着眼前中这个大美人,老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的绝色美女怎么会卖身青楼,直到卖身契拿到手的那一刻,她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当夜,老鸨摆下豪宴为这女子接风洗尘,老鸠当晚高兴得喝的酩酊大醉。
以她二十五年经营青楼的经验判断;这个名唤红袖的女子日后必定是玉春楼头牌货色,
她在红袖身上可以赚到的银两至少可以再买下十座玉春楼!
她的判断绝不会错。
如果这样的绝色女子都不红遍幽州城。她宁可活活挖下自己的眼珠!
酒桌上,
从不饮酒的沈小婉大口地喝下一大杯烈酒,咳嗽着踉跄地扑到窗前,望着窗外那淡淡月色,泪水终于止不住地流出。
沈小婉凝望冰冷月色心中默默念道;“小飞,不要怪我薄情,从今日开始沈小婉已死,她的身子,她的灵魂,她所有的一切都将在今夜彻底死去,你就当世上从未有过我这个人。”
沈小婉玉齿紧咬,眼中射出的寒光冰冷而绝望,她的娇嫩的嘴唇缓缓渗出鲜血,血是苦的,又苦又咸。她却全然不知疼痛,她恨恨地端起酒杯和着嘴角鲜血一饮而尽,又狠狠地将酒杯在地上砸得粉碎,而她的心碎的就象这只酒杯。
沈小婉怨毒对着凄冷夜空嘶声道;“我以后绝不会再见你,沈小婉已经死了,活下来的只有苏红袖,你就忘了她吧,彻底忘了她吧。”尔后绝望地闭着眼,眼泪如泉水般从眼角向外流。
漆黑而冰冷的夜色,完全吞没她的身影。
第二天,
幽州的人们突然发现一个美绝绝伦的女子在玉春楼无端地出现了,她叫苏红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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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6 | 只看该作者
凌飞两眼发黑,几乎站立不稳,他终于明白了一切,终于明白沈小婉遭遇到了什么,这便是一切谜团的真相。
七杀手竟然用这样卑鄙的法子控制她,这样的手段比杀死她还残忍千倍。
凌飞深深吸了口气,控制自己情绪道;“你还是带我去见见沈夫人吧。”
苏红袖迟疑许久道;“随我来。”她轻合衣衫,伸出手指轻轻转动桌下机关。
桌子旁帘后一道隐秘暗门已经悄然打开。这里本是用来应付难缠客人的;现在却被沈红袖用做安顿母亲,这里显然是个最安全的地方。
穿过秘道尽头便是一处隐蔽小屋,这里已是玉春楼地下三尺了,二人弓身穿过这蜿蜒密道,秘室小门开启.
终于!
凌飞站在了沈夫人面前,烛火中沈夫人脸盘消瘦而苍白;表情依旧如往常般安详和慈爱。
果然,她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任何东西,双耳也无法再听见任何声音。但她还有一双手,长时间的黑暗已经磨练出了她的双手,已经可以在某些程度代替了她的眼睛。
她已经用她的双手认出了凌飞,沈夫人双手仔细地捧着凌飞的脸,无神而干枯的眼眶中流出欣喜的泪花,她仔细抚摸着凌飞的脸,用颤抖的声音道;“飞儿。是你么?”
凌飞用力点点头。
沈夫人惊喜道;“果真是你,飞儿,还能再见到你,实在太好了。”
凌飞含泪握住沈夫人的手。
沈夫人激动道;“飞儿,我们虽然活的很艰苦,但至少活的很平静。”
凌飞将沈夫人的手紧紧握着,他在仔细听。
沈夫人继续道:“婉儿现在找到一份刺绣活儿,虽然挣的钱不够多,但已经够我们母女过活了,只可惜老身我现在眼又瞎耳又聋。无法帮她做活,要知道婉儿的刺绣手艺,那是远不如没瞎前的我。”
凌飞扭头看着沈小婉,他明白这完全是谎话,什么刺绣的工作,根本不存在!
他已经清楚沈小婉是如何欺骗她母亲的。
凌飞的脸因痛苦而扭曲,他脸上那痛彻骨髓忧伤,足以令世间每一个少女都心碎,肝肠寸断。
凌飞一直没有说话,他知道即使说了,沈夫人也听不见一个字。
也许正是如此,沈夫人便不可能知道,她的女儿为了救她卖身青楼。更不知道她的心肝女儿居然成了当红妓院的头牌名妓,而她住的地方居然是幽州城最大最红火的妓院,也许一个人的耳朵听不到眼睛看不见,在这个地方倒成了最大的好处。
沉默,死寂般的沉默。
已经有了很长一段时间,三个人都默默站着缄口不语,是不愿意打破这沉默,还是无话可说?
苏红袖惨立在一旁。脸上挂着的那淡淡的愁笑却令人心碎到了极至。她看来虽有些疲倦,有些憔悴,但笑容仍如春花般鲜美清新。
她用世上最美丽的谎言欺骗了她最亲的母亲;如果谎话可以令人过的舒心,凌飞亦期望自己能活在谎言的世界里,但凌飞是清醒的。人若要改变自己命运绝不能依靠谎言!
凌飞含泪道;“你认为你能这样一直欺骗她下去么?。”
苏红袖眼里虽然已有泪盈眶,但嘴角却似乎露出了一丝笑意,道;“不能。”
凌飞颤声道;“纸是无法包不住火的,总有一天她会清楚一切。”
苏红袖却微笑道;“若是那一天来临,我们便解脱了。”
凌飞不解地望着苏红袖。
苏红袖展眉苦愁笑道;“她若是知道一切,肯定会选择死,她一死,幕后黑手的筹码便消失,但我母亲死后,我一人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凌飞明白她话里的含义,同情之下只觉的胸口更加窒息,他只能尽量稳定自己的呼吸。
苏红袖道;“你认为我很可怜是么?”
凌飞点头,这样的遭遇岂止可怜,简直是悲惨。
苏红袖却洒脱一笑道;“不,你错了,上天待我真的很仁慈,至少我身边还有两个亲人。”
凌飞坚定道;“你放心。我一定会为她找到解药。”
苏红袖垂泪道;“解药?不可能,从七杀手手里是绝对拿不到解药的。”
凌飞道:“他们若不给,我便杀了他们。”
苏红袖道;“就算杀了他们,他们也不会交出解药,你根本想不出他们是怎样一种人?”
凌飞道:“至少我们不能任由他们摆布。”
苏红袖道;“若有法子,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苏红袖这个人。”
凌飞道:“不,任何事情都有解决的方法,只是你千万不要放弃。”
苏红袖道;“放弃?我还有什么东西值得放弃么?我已经放弃了太多,哪怕是最不该放弃的,我都已经放弃。”
凌飞略一沉默道;“有个法子必须一试,在苏州城郊,我有一位无所不知的朋友,天下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他也许会有办法。”
苏红袖眼里流露出了少许晶亮光芒,那是一种欣喜,“是真的么?”她心目中一直最信任眼前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若无把握凌飞绝不轻易开口。
凌飞道;“等我的好消息,一定!”
苏红袖轻轻扑倒在凌飞怀里道;“如果真的能救我母亲,到那时,你无论如何要记得回来带我走,带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一定。”她仿佛已不再能忍受孤独寂寞。
凌飞心碎梗咽,轻抚着她的脸,柔声道:“我要你答应,无论我出了什么事,你都必须好好活着。”
苏红袖含泪点了点头。
凌飞嘴角抿的更紧,眼角却流露出了坚毅倔强的光芒,将苏红袖紧紧揽在怀中,用力而深情地吻着她的头发,她的额头。
右手却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手中的剑,无论如何都必须为她们寻找出路,绝不能放弃任何希望。
这是他唯一的出路,也是沈小婉的。
窗外薄雾淡去,已有微亮,
黎明前的黑暗就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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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 2017-7-15 07:28 | 只看该作者
天下叫胖掌柜的人很多,然而苏州城郊天无阁这个胖掌柜确是最有趣的一个;
他从来没有卖过一坛好酒;却开了一家方圆百里生意最红火的酒店。
他从来没有给客人上过一盘可口象样的下酒菜;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生意和客源;
他店里没有一个能干的伙计,却一样可以周到伺候所有来这里的客人;
他自己也是一个胖的出奇的懒人;越懒他便越胖,越胖他自己却越开心。越胖也就代表自己活的越舒心。由于他实在已经胖的有些不成人形;人们便都喊他胖掌柜,天长日久便早已经忘记了他的真名,仅一个胖字便足够令所有人都记住他!
胖掌柜唯一的长处便是饲养了全天下最聪明的一群鸽子!
他的鸽子聪明到可以打听到江湖各个角落发生的所有一切,
他可以轻松帮助失散五十年的兄弟重新团聚,也可以轻松打听到江湖里每一本武林绝学藏在什么角落。只要他愿意;就是连当今皇太后内衣小褂是什么颜色他都可以打听到。
而来他酒店喝酒的客人不是来打听消息,便是来花钱买别人的命。仅凭这两点他便已经可以轻松赚到下辈子也花不完的银两。
胖掌柜还有个更为重要的簿子,就是洗澡,睡觉,逛妓院也绝不会离开视线的簿子,这个簿子里记着他最重要的生意;一个绝对不能马虎的生意。
这就是江湖人人都害怕被记上自己名字的-------生死簿,就因为这本可怕的生死簿令原本长得圆滚可爱的胖掌柜象一个阳间阎罗王。
胖掌柜有很多特殊的朋友;这些朋友有些是朝廷通缉重犯;有些是隐居江湖的风云人物;还有些是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是死人的亡命之徒;此外,还有许多古怪的奇门掌门和胖掌柜也是绝无二话的兄弟!
他们无论是谁;都是胖掌柜用大半辈子鲜血打拼结交下的可以共生死的朋友。
这些人可以为胖掌柜做很多事;各种各样你完全想不到的事情。
譬如:从朝廷派来的监斩官眼皮底下救出一个已经上了刑架,就要被砍头的要犯,或者是把连夜把那个倒霉知府大人后院银库彻底搬空。甚至还有一次,连皇帝派出的钦差都被胖掌柜的朋友半路截下,当着钦差的面将玉筒内的圣旨撕成好几份,分给大家,然后所有人一起蹲在野外草丛中大便,大便完了用圣旨仔细地插干净屁股,最后还郑重其事地将插完屁股的圣旨继续卷好,原样放回玉筒,继续塞回目瞪口呆的钦差手中!
总之,胖掌柜这些朋友所做的事情,已经不能用“荒唐”来形容。
当然,这些朋友为胖掌柜做最多的事便是杀人,为他杀人,杀许多你根本想都不敢想的人物;
正是有了这些朋友;胖掌柜的生意才可以做到今天。
胖掌柜的这间酒店很干净也很舒适,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客人出现在这里,每天都有很多客人用各种各样的希奇古怪难题为难他,他都可以轻松一一解决!
但今天胖掌柜却的的确确遇见了难题;他也不得不承认天下还是有许多无法解决的难题!
此刻!
他面前坐的人并不是别人,正是凌飞。
凌飞很规矩也很端正地坐在椅子上,他问的问题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有两句话:
一,沈夫人中的毒究竟是什么毒;谁可以解?
二,究竟是谁下重金雇佣七杀手,谁才是杀害沈府全家的真正主谋?
凌飞静静地望着胖掌柜,他相信胖掌柜一定可以帮助自己,天下没有胖掌柜解决不了的难题,
当初正因为是胖掌柜提供线索,才令凌飞很快找到沈小婉下落。
然而面对凌飞看似简单的问题,胖掌柜却伸出胖胖的手指头开始挠头,并且眯起了眼睛;胖掌柜眼睛本来就很小,小的甚至已经快埋进肥肉里,他总怀疑有一天自己的眼睛迟早要被自己的肥肉彻底盖住,他也通常只有在遇见真正难题时候才会这样挠头和眯起他的眼睛。
胖掌柜用滚圆的手拍着自己脑门道:“沈夫人的毒从表象上看应该是四川唐门的“绝情散”,但从毒性的持久稳定来看,却又不象那种烈性毒药,但慢性毒药里可以致人目盲耳聋又不死的应该是南海九悲姥姥的“大悲闭心丸”。但沈家又不太可能得罪这个已经几十年都未出现江湖的南疆老太婆。尽管如此,以我经验判断沈夫人所中的九成是这种毒,而天下间可以解这种怪毒的只有三个人。
凌飞道;“那三人?”
胖掌柜道;“除了九悲姥姥自己和那个下毒的幕后黑手就只有酒仙平九指了。”
凌飞问道;“如何才能找到平九指?”
胖掌柜道;“找他对我而言并非难事,难在他从不轻易给人疗伤解毒!”
凌飞不解道;“为何?”
胖掌柜笑道;“这个老头是天下间最古怪的一个老头。他最大的本事除了医术便是闻名天下的酿酒术!天下第一美酒醉花村便出自他的手。但他的性情非常古怪,他把每个去探访他的人都当成了偷酒贼;为了看住他的美酒,他一年不知道要搬多少次家,不过,他的行踪想要瞒过我的眼睛却是很难!”
说到这里胖掌柜不禁得意地翘起腿笑起来,他一直为自己有如此神通而自傲!
凌飞自言自语道:“我从不喝酒,更不会去偷他的酒,我只需知道平九指现在究竟藏身何处?”
胖掌柜敲着手指头道;“最近半年他都应该隐居在翠竹山庄,但这已经是数月前的消息了;却不知道眼前他有没有搬家。”
关于凌飞第二个问题;雇佣七杀手杀害沈家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胖掌柜却没有半点头绪,只得无奈道:“那些案子,都做得极干净利落,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来,只有真正的内行,手脚才会那么干净。”
江湖中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七杀手所做的案子,历来是最干净最难追查的。
凌飞默默无语,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相信胖掌柜说过没有线索,便是绝对的没有线索!
眼下,
凌飞知道沈夫人的毒有希望解,连日来忧郁紧绷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松弛,可以看见希望,对凌飞来说就便是最好的安慰;
凌飞终于感到不再绝望,仿佛希望就在眼前。
胖掌柜自怀里取出生死簿翻了数页道;“这里有三宗买卖,你可有兴趣?这三位客人都点了名要你出手,因为你开的报酬实在是低的惊人,一百两银子便买条人命实在太便宜了。”
凌飞扭过头斩钉截铁道:“暂且不接。”
胖掌柜抬头用疑惑的目光紧盯着凌飞,不解道;“为何不接?”
凌飞抬起头,目光朦胧而遥远,一张坚毅的脸却已扭曲,似乎正在努力忍受着一种莫名的痛苦。
为什么?他的眼神竟如此忧郁?莫非这是因为他的心中隐藏着太多、太多的伤痛?
这个神秘的杀手,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杀人?他究竟为了什么才沦落成为一个无情的杀手?
他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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