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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l3702772

请不要用触犯法律的方式来打击犯罪,因为本身你的行为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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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主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私力救济,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的性质是相同的。自助行为作为正当化事由的根据即在于其是权利。私力救济分为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上述的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就是自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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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衲博祈 发表于 2017-2-21 08:43
如此说来中国古代义士所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全是违法乱纪之手段,完全是错误的,笑话,路不平有人铲,万人中 ...

你生活在现代,大师你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梁山好汉是封建社会抨击当时当政者杜撰出来的。而且你以为所谓的好汉都是什么好东西啊?杀人越货,一言不合你就能把人宰了?排队被插队这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情。你可以有很多的做法,你可以去和他理论,你可以去利用舆论的压力,你也可以去揍他。但是你揍他把他打伤了,你可以被定义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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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qwna111 发表于 2017-2-21 11:15
只有做了亏心事,违法事,才怕人监视,才没有安全感,才怕人管,堂堂正正的做人,不怕监视!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个人隐私是任何人保有的最基本权利,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且我坚信这个世界没有圣人,从来都没有,任何人内心都有自己肮脏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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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江健三轮 发表于 2017-2-21 10:37
骑假牌、无照驾驶,当然属于违法行为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

第二个微信图有争议,涉嫌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是触犯刑法。但是伪造驾驶证的不是司机本人。他字都不会写,不会伪造。伪造驾驶证的这个组织或者盈利机构是违反刑法的。就像你贩毒是刑事犯罪,但是你吸毒只是行政处罚。骑个假牌的摩托车,是处扣车,15天行政拘留,罚款2000-5000. 这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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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热闹,我觉得楼主也没必要那么义愤填膺,之前说的那个帖子我也看了,感觉他所说的控制并不是把对方的人控制住了,而是掌握了对方的位置,可能为了渲染一下他个人的义举而有一点夸大其词的可能,终归看到涉嫌违法向司法机关举报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然光靠警察两双眼,也看不过来这大千世界嘛,如果真的像楼主所猜测的那样,是把人控制了,那我想他帖子里应该还会有和对方互骂互殴的内容了,对方又不是气儿吹的,纸糊的,怎么可能会任由一个陌生人摆布,何况又不是和劫匪对峙,所以感觉之前的帖子有一些戏说的成分在,而且在帖子内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随后尾随至正义路附近胡同 并和另一位车友把<<它>>控制】,不知道作者是笔误还是专指疑似涉牌摩托车,后来了解到涉牌嫌疑人的身份,也很有可能是在派出所作指证的时候了解到的,“百姓行侠仗义”,“勇斗套牌嫌疑人”,“为民除害”,“协助司法机关破案”,“还骑行者一篇蓝天”,这不是看上去很吸引眼球么,终归在论坛里发个帖子,有人看没人回复,那多尴尬,所以感觉楼主为了这事儿开个帖子让大家“互相热烈讨论”也没啥大必要,小百姓自娱自乐,真要触犯法律了,那就不用咱们这讨论当事人是否有罪了,当然,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楼主开贴讨论还是应当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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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着龟王装电动 发表于 2017-2-21 13:05
看样子以后抓到偷车贼的时候 我得琢磨琢磨 怎么抓住他 才不算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我怎样才能做到让小偷自愿跟 ...

这事儿能有多难?你看到他偷你车了,你报警啊!如果他把你车偷走了,你跟着啊!边跟着边报警啊。如果你上去就把人打了,你就是打架斗殴啊。你把人打出个好歹来,你就赔钱啊。哪里需要像你想得那么复杂,还怎么做让小偷自愿跟你去自首。当然,如果你有充足的证据,比如摄像头拍下来他的整个偷盗行为,而且你有十足的把握能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制服他。你可以把他扭送公安机关啊。在确定对方在犯罪的时候是可以扭送公安机关的啊。这个不违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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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辽宁省 2017-2-2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zl3702772 发表于 2017-2-21 14:04
一个健康的社会   大家都相信法律   相信就算有坏人   法律也会制裁的      只有不健康的社会,大家 ...

挺你。我们需要法治社会,不需要圣人。即使动机是对的,但是行为也要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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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屁眼子里  我就觉得你是个事儿逼 你这样的人啊 我告诉你 就是老北京讲的内种看热闹然后回炕头瞎琢磨去的人 一旦出在你身上的事儿就考试抱怨 没触及到你的时候跑这儿就人五人六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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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是没法说了 我从始至终没有动手 如果动手的话 他有伤 这事儿就不是交通队的事儿了 这个人他简直就是一个人五人六儿的二逼 还给我用上法律了 我的天 看了您的评论 我觉得作为一个北京的合法骑士和纳税人 我站出来说他 并没有什么不妥 反倒碰上了一个这么个京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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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de忧伤 发表于 2017-2-21 16:57
第二个微信图有争议,涉嫌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是触犯刑法。但是伪造驾驶证的不是司机本人。他字都不会写,不 ...

这个情况有高法的司法解释的,但不是伪造驾驶证,是什么东西来着我忘记了

和您说的情况一样,当事人也是一概不知,或者说蒙在鼓里,但法律上没有不知者不怪的说法。

所以会有情况是当事人触犯刑法,但是鉴于具体情形和危害性大小,做出免于刑事处罚,而进行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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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中国要是在这么下去都要完蛋了,你们还在讨论这些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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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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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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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大家搞清一点。

使用       和    制造 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这是两种行为


使用是违法,不构成犯罪     一般是行政拘留     5到  15天   

制造是犯罪 ,构成犯罪         刑事拘留    然后判刑


二轮 四轮,各种伪造   0变8   6变8 等  或直接就是假的,也就行下政拘留10多天。也是不构成犯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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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devil_hell 发表于 2017-2-21 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使用假牌,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啥也不懂的圣人们,建议好好百度一下。啥叫违法,啥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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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现在的风景名胜区的题词,都是当时没公德心的在此一游留下的!


其他不解释!自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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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dahang 发表于 2017-2-21 18:34
使用假牌,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啥也不懂的圣人们,建议好好百度一下。啥叫违法,啥叫犯罪

   我基本上觉得到此为止了          一个整天叫着要路权  要人权    要各种权利    说别人连累他了!!   但是他们自己连什么是法律都不知道!!   这种盲目的要路权人权的行为,和盲目的愤青基本也没什么区别!!!       世界上并不是你的目的是对的,手段就也是对的!!!   

    记得国外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说有一辆火车前行,往左掰,是压死一个,往右掰,是死一车,问如果你遇到了,到底掰哪边!! 这个辩证问题基本没有答案!!  因为无论你做什么,都是对另一方的抹杀! 都是在杀人!!!  唯一的区别是,到底哪一方对你自己有利罢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  不是说人不坏就是圣人,不是圣人就是坏人!!!               


       就像!! 没头脑了,不高兴了!!  所以我觉得人权行为的基础是普法!!!  连自己应该有什么权利,应该实行什么权利都没搞清,说什么人权,路权,都是瞎扯!!!     就像当年美国宪法里定义自由一样!  连什么样的自由应该支持,什么样的自由应该限制都没搞清楚,谈什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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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wzy4587 发表于 2017-2-21 19:32
我只想说,现在的风景名胜区的题词,都是当时没公德心的在此一游留下的!

      那又怎样呢,这个事情,景区可以罚款,甚至政府可以拘留加罚款和通报。    但是不应该是旁边旅游的看着不顺眼上去就是一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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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wzy4587 发表于 2017-2-21 19:32
我只想说,现在的风景名胜区的题词,都是当时没公德心的在此一游留下的!

   公德心的缺失,证明法律部健全!  这不是其他人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打击打人的理由啊!!   难道说没有公德心就是坏人了? 站在制高点打了人的反而成了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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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你最好就别再胡逼了 等下次 我没动手打人 我还不正义 正不正义跟我也没关系 我就是见不得使用假牌子的外地人 怎么着 以后 我见一个 我举报一个 凭什么他可以买车不交税 想干闪送就干闪送 对不起 我眼睛里也不揉沙子 同样 我现在看来 你也就百度这点法律 博取你想要的眼球了 然后 你懦夫一样的坐在电脑前发这个破帖子 着实让我看不起 本来你一个外地人就已经很让人看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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