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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l370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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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用触犯法律的方式来打击犯罪,因为本身你的行为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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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17 | 只看该作者
骑着龟王装电动 发表于 2017-2-21 13:05
看样子以后抓到偷车贼的时候 我得琢磨琢磨 怎么抓住他 才不算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我怎样才能做到让小偷自愿跟 ...

你搞混了,偷盗或正在实施盗窃直接属于刑事犯罪,符合第一条,你是可以直接给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也可以合法拘留并等待公安机关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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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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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21 | 只看该作者
老衲博祈 发表于 2017-2-21 13:20
人家说的是严格执法,不是越过法律,曲解了吧?,有法必依,依法严惩,就是实现法律的目的,

顶老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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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24 | 只看该作者
qwna111 发表于 2017-2-21 11:15
只有做了亏心事,违法事,才怕人监视,才没有安全感,才怕人管,堂堂正正的做人,不怕监视!

当社会真成你说的这样,没感觉回到了文化大革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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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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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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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34 | 只看该作者
老衲博祈 发表于 2017-2-21 13:30
老话说的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相信地球人通用。

当社会真成为那样,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正义,天使的正义是拯救,恶魔的正义是毁灭。那时你认为还有行为规范吗?你的任何行为在别人心中都有可能是非正义。中国需要规则,需要法治,不需要英雄和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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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42 | 只看该作者
老衲博祈 发表于 2017-2-21 08:43
如此说来中国古代义士所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全是违法乱纪之手段,完全是错误的,笑话,路不平有人铲,万人中 ...

     首先    侠以武犯禁     难道因为地主多收租或者放高利贷   你有武力就可以把他抢劫一空?  然后还要说自己是正义的?
     另外   梁山好汉什么的    本身大多都是山匪路霸,没有一技之长,只知道杀人截货而已!    这个还需要例子么?  孙二年是什么货色,一个章回里说的很清楚,把那年轻考生和他老母药翻了剁成馅包了包子!!     考生带着妈招谁惹谁了。   武松要是没那身武艺,要不是够机灵,照样早做了包子!  那矮脚虎,那李逵,那阮氏兄弟,哪个不是四处杀人抢劫的土匪恶霸。    没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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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44 | 只看该作者
bmw_one 发表于 2017-2-21 09:24
支持民间维权打击犯罪,反对楼主道德绑架。合法骑行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

    你是在捆绑道德吧!  我说的是可能触犯法律!!   我可没说过谁道德有问题!!   到是你  上来就道德来道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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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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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48 | 只看该作者
夏来冬去 发表于 2017-2-21 09:47
LZ这样的案子有曾经的案例,咱们的大陆法系虽然人情多但是也会参照之前案例并构成法典,可以咨询一下法律顾 ...

      那如果按照这个逻辑   只要我怀疑你使用套牌,就可以将你控制咯。    如果我怀疑你正在购买毒品,就可以将你控制?   如果我怀疑你嫖娼(雷洋)。如果我怀疑,我就有权利做一些犯罪的事?  用犯罪来控制犯罪?

  只听说朝阳群众和海淀大妈举报,没听官方广而告之的说是扭送!!    因为官方也不建议老百姓做扭送的这个行为!      先说如果错误判断就涉及到了违法,如果判断正确,此人还是个在逃犯,或者人家认为你是想要绑架,反手把你弄残疾了,这种伤亡事故本身就会造成社会恐慌吧,因为就算是使用变造号牌,也可以对认为你想要绑架的人进行反抗自卫的,你如果强行控制,那肯定会发生肢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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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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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5:58 | 只看该作者
Stone980423 发表于 2017-2-21 10:40
楼主的核心思想就是管闲事是不对滴,是要服法律责任滴!个人表示

       核心思想是不应该用违法的手段来制止违法     如果他撞上去  报122     我认为做的对      
    不能因为别人赌博   过去把人都打一顿吧!!        管闲事  和违法管闲事  是两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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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04 | 只看该作者
qwna111 发表于 2017-2-21 11:15
只有做了亏心事,违法事,才怕人监视,才没有安全感,才怕人管,堂堂正正的做人,不怕监视!

     一个健康的社会   大家都相信法律   相信就算有坏人   法律也会制裁的      只有不健康的社会,大家才都不相信周围的人,潜意识认为他人都是犯罪者,并且都是逍遥法外的犯罪者。  才会出现,张嘴闭嘴我堂堂正正,我做人不亏心,高喊我为正义,我为人人的口号!      这样的人越多,社会越乱,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因为一个合理的制度,才能传下去,但是人? 只有坏人才会鼓动周围人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并攻击法律,因为这样,坏人的利益最大!他们做坏事没有法律惩罚,在他人面前却又能装出一副我是圣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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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09 | 只看该作者
各种违不违法首先是警方说了算吧
谁犯法抓谁
嫌疑人还可以要求复议和反诉
这就是法律程序就是正义
除此以外都是龙门阵
聊闲天
谈不上什么男盗女娼
毕竟谁也没胡搞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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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11 | 只看该作者
qwna111 发表于 2017-2-21 11:55
楼上哥们说的也太极端了,说打几下,踹两脚,也不至于造成伤害吧,关键是要控制住小偷,同时报警,等警察来 ...

       所谓的踹几脚  打几拳,警察活个稀泥也就过去了,但是如果小偷要求验伤呢!!!    如果你打他的时候碰到个狠人  一脑袋撞地上或者一手指怼地上,来个骨折。  这可是重伤害!!         所以法律规定了,必须是发生偷盗时,可以扭送,控制。但是如果对方逃跑,其实你连控制都不行的。对方是已经结束了偷盗,这个时候你去追,去控制,那你就违法了!! 但是你可以说你和对方一路,并没有追对方,那这条成立。         法律规定了自然行为人可以进行的行为和不可进行的行为,不论什么社会,没有人进行追究,或者事情比较小,大家都闲麻烦,那么就会进行简单处理。     但是当有人进行追究时,那么就得根据法律条文进行判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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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14 | 只看该作者
bmw_one 发表于 2017-2-21 12:20
十分认同,只有贼才不支持法律从严。

   支持法律从严的基准是,按照法律标准做事!!!  不能用违法控制违法。   那法律越严,反噬越重。

   比如雷洋!!   就是典型的使用违法手段,套取违法信息!  这个流程本身就违法了!!   如果警察都可以使用违法手段来打击违法!! 想想八几年的冤案率!!!   因为他可以用违法手段来冤枉你违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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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17 | 只看该作者
骑着龟王装电动 发表于 2017-2-21 13:05
看样子以后抓到偷车贼的时候 我得琢磨琢磨 怎么抓住他 才不算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我怎样才能做到让小偷自愿跟 ...

     法律上有写!      处于偷盗状态!!   比如正在撬钥匙门   剪锁!!   警察处理案件  使用武器可以高一级,老百姓不能使用武器,哪怕是夺取来的武器都不行!!      并且按照对你的威胁程度,才能决定你是否可以攻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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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24 | 只看该作者
老衲博祈 发表于 2017-2-21 13:52
你说的没法苟同呀,如此说来水浒里没好人了,扯远了,也怨我,,,你这理论我是越看越歪呀。

        除了受欺负无处伸冤的人,真的没什么好人, 当然,这个标准是以现在的法律标准,而不是那个时候社会的标准!

       梁山随便拉出来一个,按照现在的法律,都属于罪犯!  这个是事实吧!     所谓的起义,不都是被压迫的活不下去,然后去祸害其他人么!! 我看到的一幕幕的起义,全都是悲剧!   老百姓吃不饱饭,饿殍遍地,他们就站起来了!!  但是站起来之后做的事情是什么!! 杀掉那些有钱的,裹挟那些没钱的,继续杀那些有钱的!           只有稳定的法律和社会,才会有建设,才会有创造。  一个遍地英雄的社会,对社会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只能说,对那些不知道反抗的人们有个安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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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7-2-21 06:28 | 只看该作者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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