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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0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官方组织的活动是怎么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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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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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活动我没有参加过,但是摄影活动,一般网上发帖组织的话,都会特别说明,自愿参加活动代表个人有自主民事行为能力,出现意外与组织者无关,活动费用是AA的,个人感觉不用赔,但这种活动还是事先做出免责申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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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6-6-18 0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要是亲戚家有事情请客,是不是出了事故也要亲戚赔钱,好像亲戚他们也是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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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1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自助活动又不是商业活动 车手在出发前就已经知道骑摩托车是项危险的运动,可能导致受伤或死亡的结果但他仍然参加了,所以只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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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1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m.news.baidu.com/news?tn=bdbody&query=%E7%BB%84%E7%BB%87%E6%B4%BB%E5%8A%A8%20%E6%AD%BB%E4%BA%A1&src=http://bj.people.com.cn/n2/2016/0529/c82840-28418737.html&fr=al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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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7 15:25
建议你以后不要参与有危险的运动与活动。

断章取义呀,家属起诉的结果你们会看到的,不是我个人主观认为,而是法院受理以后一定会走这个程序。很多事情合情、合理却不一定合规。人情世故本来就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一旦用法规逻辑来衡量的时候你会发现我们一般认为的对与错并不一定就是我们理解的那样结果。

组织者要是以单位名字组织就应该考虑这一点,并上临时保险。或者提前公布活动风险可能性,以及对这次活动的保障措施能力范围,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的资质资格要有所筛分。例如:一些俱乐部的活动都会有一定的要求,车型、车况、驾龄、技术技能等级要求等等。那对于几个人一起饮酒后其中一人喝大了其他人没有送到家,喝醉的人中途落水死亡判其它喝酒的人有责任赔偿是不是也判错了呢??这可是早就出现的案例了。


有时候,情、理、法是平行的,有时候是要分开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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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8 1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uguo 发表于 2016-6-18 16:31
我想知道,要是亲戚家有事情请客,是不是出了事故也要亲戚赔钱,好像亲戚他们也是组织者

问的好
如果是直系亲属那不涉及赔偿,要是旁系的,正如你所说,有很大胜算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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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TINNNA 发表于 2016-6-17 22:42
这事如果组织者被判责任,放心以后不敢有人组织活动了。

我觉得应该赔偿。

组织活动确有瑕疵。

最起码一条,带实习期司机上高速了。这你能说一点责任没有吗?

推己及人,如果出事的是你的家人朋友,你还会站在组织者一边,觉得完全是遇难者活该自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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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ngram_dean 发表于 2016-6-17 19:30
责任---两个字说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做起来都在推。

卖车的如果尽到责任,在车主驾驶技能尚未成熟时 ...

我也建议你远离各种有百万分之一的危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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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兽兽 发表于 2016-6-17 20:28
组织者应当对参与者的驾驶技术做风险评估。没有报名费并不代表活动不具有的商业性。归根结底一句话,事故出 ...

请问,是谁麻痹了?是谁疏忽了?谁造成的单方事故?
三十好几的人了,你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么?不知道,哈雷是重车?不知道什么是基本驾驶安全?那你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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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狼骑兵冲锋 发表于 2016-6-18 21:53
这种自助活动又不是商业活动 车手在出发前就已经知道骑摩托车是项危险的运动,可能导致受伤或死亡的结果但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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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Kripo 发表于 2016-6-19 10:22
我觉得应该赔偿。

组织活动确有瑕疵。

你知道,什么是澡堂子里扎猛子么?做为成年人,你首先需要了解自己能做什么。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失误造成的。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现在中国人,你这样的很多,都希望别人为你的错误,为你的不幸买单。但是凭什么?她媳妇想的什么,明眼人都明白。能蒙点是点。之前肯定是和车商谈过,车商也肯定承诺过些赔偿,她觉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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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9 17:00
我也建议你远离各种有百万分之一的危险活动,

要是做不到客观评价,我也建议你别发这种无聊且无意义的投票贴。

你想摆事实,梳条理,就正正经经的写个帖子,表明你的观点。

你自己给出的投票贴,别人投了,发表观点了,你却竟是一些冷言风语。

玩论坛就踏实发表自己的观点,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让人辩无可辩。

你要让别人按照你的思维方式,按照你的理论去走,论坛没用,应该举个横幅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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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1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块头_小摩托 发表于 2016-6-19 17:12
你知道,什么是澡堂子里扎猛子么?做为成年人,你首先需要了解自己能做什么。你的结果,是因为你的失误造 ...

说白了,还是组织工作有瑕疵。

如果准备工作严丝合缝,打官司也是不怕的。

中国车友俱乐部还不成熟,出了事也的确冤,但没有办法,这些都是交学费。

希望以后引以为戒,不要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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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20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我同意25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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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20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ingram_dean 发表于 2016-6-19 19:48
要是做不到客观评价,我也建议你别发这种无聊且无意义的投票贴。

你想摆事实,梳条理,就正正经经的写 ...

是呀,既然是投票,不管数量多少,观点如何让,必然都是有的。楼主对不不同意见一直抨击那何必要投票呢?再说了,难道投票出来的结果就是公平的结果吗???

事故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乃至诱发因素等等都不考虑直接上来就按照自己的感觉说未免欠考虑吧。带着实习司机上高速难道不是一种故意增加危险概率的行为???要是单纯这个人自己出去玩出事,我们只能说自不量力,没什么可说的。

既要明是非,也要知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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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20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Kripo 发表于 2016-6-17 16:56
这不是获不获利的问题。

前些天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酒友喝酒,散局后一名醉酒酒友在回家 ...

这不能同意啊,您出门喝个酒还签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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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20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12
如果非盈利组织活动的代价过大(也就是您说的严丝合缝。多就别想快,好就别想省),那后果就是以后没人会 ...

单纯从逻辑上说:

提高活动组织标准到“不怕官司”的程度,则必然导致活动组织成本大幅上升;
组织活动的代价过大,则必然导致非营利性活动组织消失;
非营利性活动没了,那么以后摩友参与的活动都是营利性的,也就是提高了大家出去玩的成本。

简单的例子就是:喝个酒还要签生死状,那以后大家就不出门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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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20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awper361 发表于 2016-6-20 09:17
单纯从逻辑上说:

提高活动组织标准到“不怕官司”的程度,则必然导致活动组织成本大幅上升;

不怕打官司,那是不可能的。就像咱们的交法,即便你是在封闭式高速公路上,撞了个翻越围挡的人,你也无法做到全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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