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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50168059 at 2015-7-30 11:35: 唉,我记得国标就是必须具备人力装置,车重不能超40kg,速度20以内, 估计小牛是做了公关了,但是既然国家相关机构已经认可他合法了,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不具备这些专业的辨识能力,应该算作善意第三人吧?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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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wcn at 2015-7-30 11:37: 我出过事故,联盟大龟王,没有标识标牌,没有型号,大龟王体型挺大的,应该算中型车了,交警来看了,说是电动车,按非机处理。保险陪了2800
Originally posted by ARRI at 2015-7-30 11:38: 我觉得最终还是以国家标准为主,小牛被定义为电动车也就是为了让大家放心购买,最多能保证交警查车的时候不会按机动车处理,但真出了事故上法院的话绝对是属于机动车
50168059 发表于 2015-7-30 11:22 差不多,我现在看的实际测试暴力急速驾驶实测应该50多公里单人。
Originally posted by 触摸大王 at 2015-7-30 11:40: 哎,这种灰色地带的事真是说不清楚。。。 碰上双方都较劲的,最后就得看法院是认销售目录,还是认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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