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几个问题希望能获得朋友们解答,谢谢!
我的第一个摩托购置于2008年,2011年我将旧的摩托开去店里置换了新车,旧车我记得办理了过户,但现在看来是被人蒙了,那人说我的过户手续办好了我就再没管,以为真的过户了。前段时间我登录公安交管系统输入自己身份证后查询到之前的那个摩托还在我名下,说明当初那人拿了钱并没有给我过户。现在我的第一辆摩托我不知道谁在骑,去问车行,车行老板都换了,新的老板说他没办法。我必须得想办法把户过了,公安系统升级了,只要我名下有任何机动车有违法行为或者进入黑名单,我将不能办理任何和机动车注册过户有关的事宜。我想注销,但注销需要先报案丢失,我问过派出所,派出所说这个不能报盗窃案,否则属于报假案,是犯法的。而交警队说,只有报案才可以注销。或者可以开灭失证明,需要乡镇一级以上的单位开具开具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火山喷发之类的,我想了想,兰州最近也没有地震和洪水,火山更没有。难道我这个就没办法了吗?求助下谢谢!!!
还有个问题就是,二手车过户听说需要开一个二手车交易发票,哪位朋友买卖过二手摩托车,可否告诉我开票如何收费,另外还有什么费用?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