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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4 10:42:
2014年1月13日
这是1月7日到大丽高速公路丽江管理所(建设方代表)讨要“摩托车高速公路禁行”法律依据后的七天(详见第四页、第十二页)。
上午9:30分,我的执着又把我带去了丽江管理所,还是那个所长,依 ...
这份以“通告”形式出具的文件也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抵触的,《公路法》虽然也是人大于1997年制定的法律,是上位法,但是通篇都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文,后面的三个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与《道交法》比起来相对于是下位法,都没有找到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文,所以丽江市政府的“通告”形式的地方文件与《道交法》相比,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也是没有找到法律依据的,是下位法越权上位法,是地方政府与全国人大叫板的文件啊!!
这也是路政部门说不准上,而交警部门说可以上的矛盾所在。
全国的高速公路要彻底禁摩,除非《道交法》或者《公路法》的再次修订写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才有依据。
摩迷当中各行各业的都有,楼下请法律界专家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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